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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放垦与鄂尔多斯东南缘土地沙化问题(2)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 肖瑞玲 参加讨论

上述10年放垦,对毛乌素沙地东南沿边地区很可能造成土地沙化影响。据《陕绥划界纪要》资料统计[10](卷4、5、6),沿延绥边墙的府谷,神木、榆林、横山、靖边、定边各县流入开边的民户为17148户,开垦滩地13300.32顷,沙地24188.34顷,沙地开垦量大于滩地近一倍左右,二者共计37488.66顷。这一数字虽不尽准确,但明显高于沿河的杭锦旗、达拉特二旗。张鹏一说(毛乌素沙地)自东向西大约“明沙、扒拉、碱滩、柳勃概不易垦外,其草地仅有十之二、三,再与蒙人游牧之地必留一、二成,可垦之地仅1/10,兼以土高天寒,地瘠民贫,势不能垦”[7],在近四万顷的被开垦的土地中,3/5的土地是连张鹏一都承认的不能垦殖的沙地。据《陕绥划界纪要》的资料统计滩、沙地数量及开边民户数字,平均每户耕地面积达220亩之多。以当时生产力和种植水平,显然是极粗放的广种薄收。在极不适宜垦殖的沙地中,广种薄收,必然会随时撂荒。而撂荒地是最易引起沙化的土地。清末沿边如此大规模地掠夺式开垦,势必对鄂尔多斯东南部地区土地沙化,起到一定的诱导和促进作用。
    
    土地沙化是指干旱、半干旱地区由不合理的人类活动与脆弱的生态环境相互作用,造成的沙地活化或古沙翻新与地表物质粗化。表现为土地生产力下降,土地资源丧失,地表呈现类似沙漠景观的土地退化。土地沙化是荒漠化的主要类型之一,其实质是一种环境的变化过程。这个过程既有自然的作用,也有人为的因素,而这个过程又是连续的、渐变的过程。清代开发对内蒙古西部地区土地沙化的影响,主要在鄂尔多斯地区。该地区土地沙化发生、发展,有其特定的自然条件。第三纪末、第四纪以来,青藏高原隆升所造成的生态脆弱性,是该地区易于发生土地沙化的根本原因。
    土地沙化是以丰富的沙源和长期干旱、大风频繁、风力侵蚀等气候条件为前提的。鄂尔多斯地表物质基础是第四纪松散沉积物,尚有库布齐、乌兰布和沙漠及毛乌素沙地为第四纪的古风成砂的沙源。它们是青藏高原隆升后干旱气候的产物,构成了现代风成物的物源。地层中埋藏的古风成砂记录表明,毛乌素地区至少在中更新世就已经存在大片沙漠[11]。或曰至少是从第四纪早更新世后期以来逐渐形成和演变来的[12]。库布齐及乌兰布和沙漠也都主要形成于地质时期[13]。这些第四纪的古风成砂堆积物,构成了现代风成物的物源;是该地区易于发生土地沙化的主要地质根源。
    气候及其引起的降水量的变化、植被覆盖度,也是直接影响本区风蚀沙化和土地沙化的主要因素。第三纪以来,由于青藏高原的隆升,其特殊的热力作用、阻挡作用和分流作用,使隆升前的行星环流系统发生了转换,导致了东亚季风系统的形成,也使西伯利亚--蒙古冷高压系统加强,北方干旱气候的持续加剧和偏北干冷气流的增强,使动植物也发生了巨大变化[13]。500年来,干旱是主要趋势,包括元明时期的暖干和明清的冷干,近代以来温和偏干[14]。
    明清时期,在持续干旱环境演变趋势下,内蒙古西部地区旱灾频发。明代内蒙古地区旱灾频率为48.6%,清代旱灾为52%。近500年来8次大旱灾,即1480-1484年,1518-1524年,1628-1633年,1679-1683年,1836-1840年,1875-1875年,1891-1892年,1926-1929年,有7次是发生在明清时期;有7次都是连旱4年以上[15]。另据1877-1892年近百年我国北方环境脆弱地区降水变化研究,33次干旱年中有23次出现大范围的干旱,特别是1877、1878、1891年等为强干旱年,干旱范围超过65%[16]。据树木年轮宽度重建包头地区254年来降水情况分析,自1742年以来,254年间2-7月降水在50毫米左右的年份就有30年之多。重建图反映的历史上几次特大春至初夏连旱的年份有1747、1839-1840、1877-1878、1891-1892、1900等年段;6-8月上旬降水量重建图干旱时段主要年份有1748-1764、1779-1799、1811-1813、1833-1851、1862-1869、1891-1913等年段[17],较严重的旱年6-8月上旬重建值,基本都低于平均值167.18毫米。如1758年为81.57毫米。《山西通志·荒政纪》载,乾隆二十三年(1758),归化城上年收成欠薄,今岁春夏雨水稀少,播种不能长发,连次改种。沿边一带七月以后号闻得雨泽未能普遍沾足。光绪三年(1877),北方特大旱。《清史稿·食货志》载“光绪初年,直隶、河南、陕西、山西迭遭旱灾,饥民死者近万人”。《靖边县志》载:“民啮草根,继食树皮,叶而俱尽,又济之以班白土,或割饿殍臂以延残喘,甚有杀生人以供餐者。”[18]
    上述数据测定和文献记载相印证表明,明清时期干旱及旱灾是研究区发生频率最高,危害最严重的自然灾害。干旱少雨,直接影响了植被覆盖率。据晋陕蒙接壤区环境动态监测研究显示,距今500-250年这一带植被覆盖度为36%-32%[19],而1965-1955年是100年尺度相对湿润段,植被覆盖覆度为43%-39%。可见降水量的多寡是研究区植物生长和植被覆盖度的主要限制因子。笔者考察,研究区雨水多时,草场见绿,雨水少时,草木即会枯干。自然植被的覆盖度及降水量的变化,直接影响到研究区的风蚀沙化。
    此外,研究区还具有“风旱同季”的气候特征。明清时期,鄂尔多斯高原主要时段处于风成砂和黄土沉积的干草原--荒漠草原气候控制下,干冷多风。风沙期正对应于干旱期,易使砂质物质组成之地表体现出风沙作用产生的风沙地貌。风力作用在该地区非常普遍。因此,如果只具备了丰富的沙源和干旱的气候,只是产生沙漠化的条件之一。没有以风为主的自然营力的作用,古风成砂虽有暴露,也只是以星点分布,而不致连成片。事实上,这一地区≥5m/s的起沙风年出现次数为85-371.1次,而且主要集中在干旱的春季[11]。干旱多风,大风频繁,使研究区风力侵蚀非常严重。地表物质多为风积物,残积物等,大风造成就地起沙,从而为风沙活动和运移创造了条件。据研究区风力侵蚀土壤的现状研究统计,鄂尔多斯地区造成明显危害的风蚀面积达79.24%,而且以Ⅱ、Ⅲ级所占比重最大,达到42.37%,而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乌审旗、杭锦旗、伊金霍洛旗都达到80%以上,造成明显危害的面积也都高过75%以上。处在毛乌素和库布齐沙区的各旗县,土壤风蚀沙化面积相对比较大[20](P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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