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放垦与鄂尔多斯东南缘土地沙化问题(4)
粗放的垦殖方式对土地抗风蚀性能的破坏,具有充分性和持久性的特点,包括长期地使植被盖度保持低水平,最大限度地清除土壤中的植物根系,影响草原种组成分、产草量、盖度、根系生物量的严重退化。其中最重要的是草原植物根系的退化。庞大的植被根系体系,特别是多年生、原生草原植被的根系是土壤保护机制的形成和持续发挥良好功效的根本保证。原生草原植被的根系因长期粗放的垦殖方式而遭到连续破坏,导致沙化土地上植被向沙生类型演替,则更诱导加速了土地风蚀和沙化的过程。这其中与清代的垦殖,特别是清末放垦有一定关系。 清代,人类开发干预与转为干冷及温干的气候条件相共轭。清初以来,与鄂尔多斯东南各旗相邻的山西河曲,陕西府谷、神木、榆林、横山、靖边等县开垦的牌界地,至光绪年已远远超过清初限定的50里,有的甚至深入达200里。特别是清末放垦,沿延绥边墙的府谷、神木、榆林、横山、靖边、定边各县涌入开边的民户为17148户,开滩地13300.32顷,沙地24188.34顷。沙地开垦量大于滩地一倍左右,二者共计37488.66顷[10](卷4-6,资料计算所得)。平均每户耕地将近220亩。如此掠夺式垦殖,造成大片的荒漠草原及草原化荒漠植被破坏。这些民户进入蒙地加大了原本脆弱的沙地土地的承载力度,除无序地自发开荒撂荒外,“多在野处以柳木为椽,以茅茨为草庵”[26]。他们盖茅屋、扎栅栏,所用燃料也以当地天然植物为原料,当时毛乌素沙地植被以蒿属、藜科为主组成偏干的风沙草原,散布有温生针叶树松、柏和少量其它阔叶木本植物[14]。于是,大量松、柏、沙柳、柠条、沙蒿被砍伐。仅以燃料烧柴计,每天每户若仅需5斤,那么17148户每天要伐85740斤上述植物,加上编柳条、挖甘草、割麻黄、掏马莲等,植被的破坏程度可想而知。 据测定,草地的风蚀比农田轻百倍。草地的植被根系交错,对于抵制风蚀,阻止风力吹扬地表沙粒起十分重要的作用。分布在毛乌素沙地的硬梁地上的灌木化草原群落,地表轻度覆沙,清代人类不合理的开发和掠夺式破坏,一定程度上使供植物生长的团粒结构破坏。加上风旱同季的气候特征,风大频繁,因而沙粒活跃,诱发毛乌素沙地及其边缘地区就地起沙,随西北风向东南局部地区扩展。可见,人类土地利用与自然土壤侵蚀关系十分密切,土地利用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土壤侵蚀和土地沙化的加速或减缓。 分析表明,清朝统治者为维护统治,出于政治经济目的实行的“放垦蒙地”、“移民实边”政策,是破坏鄂尔多斯部分生态脆弱地区的植被,诱使毛乌素沙地少量土地沙化的主要社会趋动因素;另一方面生产力低下、粗放式掠夺经营也破坏了鄂尔多斯部分覆沙地区的生态,促成了毛乌素沙地一部分地区的土地沙化。然这只是毛乌素沙地东南边沿的局部情况,清代放垦人为的垦辟并不是蒙古地区草原沙化的主要原因。土地沙化是长期历史时期在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的综合作用下,生态脆弱的覆沙地区人类过度利用或不合理的经济活动所诱发引起的。 清代,包括清末放垦,从总体看,无论是规模和强度,都没超过造成环境恶化的临界值。清末放垦只是开了近代以来,直到现代大面积垦辟脆弱草原的先河。这里既有清末统治者、民国以后北洋军阀和国民党统治时期造成的恶果,也有解放后人们对自然资源认识的盲目性,利用得不合理性,造成草原大面积的土地沙化。“以鄂尔多斯为例,1948年以前沙化面积为1515万亩(包括毛乌素沙漠和库布齐沙漠),1977年沙化面积增加到5250万亩,1981年又增加到1亿亩。再如1958-1973年全内蒙古开垦土地1400万亩,造成1800多万亩的土地沙化。清末十年蒙古西部地区共丈放900多万亩,大部分是适宜农业种植的地区,河套农垦区占2.7万余顷,察哈尔两翼4万余顷,归化城土默特1万余顷。到1949年,全内蒙古的耕地面积为6497万亩,清末10年西部开垦面积只占1/7”。因此,“把草原沙化的主要责任推给清末的垦丈是不客观,不公正的”[26]。 原文参考文献: [1]清圣祖实录[M].北京:中华书局,1985. [2](清)李熙龄.榆林府志[M].榆林府公署刻本内蒙古图书馆手抄本,道光二十一年(1841). [3]清高宗实录[M].北京:中华书局,1985. [4]潘复.调查河套报告书[M].北京:京华印书局,民国十二年(1923)本. [5]顾颉刚.王同春开发河套记[J].禹贡,第12期. [6]贻谷.蒙垦各奏议·蒙垦续供·蒙垦陈述供状[M].清末京华印书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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