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1年琉球漂流民被台湾土著杀害事件,实属中琉间的刑事案件,原本与日本国无涉。但这一事件却成为日本政府出兵台湾、变琉球为日本所属的借口。 一、琉球漂民被杀事件与日本的反应 同治十一年(1872年)二月二十五日,福州将军兼署闽浙总督文煜等人向北京奏报同治十年(1871年)十一月八日琉球国漂流船民在台湾被杀一事:“据难夷岛袋供:同船上下六十九人,伊是船主,琉球国太平山岛人,伊等坐驾小海船一只,装载方物,往中山府交纳,事竣,于十年十月二十九日由该处开行。是夜陡遇飓风,漂出大洋,船只倾覆,淹毙同伴三人。伊等六十六人凫水登山,十一月初七日,误入牡丹社生番乡内。初八日,生番将伊等身上衣物剥去,伊等惊避保力庄地方,生番探知,率众围住,上下被杀五十四人,只剩伊等十一人,因躲在土民杨友旺家,始得保全。二十一日,将伊等送至凤山县衙门,转送台湾县安顿,均蒙给有衣食,由台护送来省,现在馆驿等供,由布政使潘蔚造册,详情具奏,声明:牡丹社生番,围杀球夷,应由台湾文武前往查办等情前来。 ”(注: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代中琉关系档案选编》第1卷,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1079-1080页。)京城邸报对此作了转载。 京城刊载琉球漂民受害事件后,时在北京的日本外务少丞柳原前光(因欲修改始订不久的中日修好条规而来),立即将之报告本国外务省。稍后,出使琉球的鹿儿岛县吏奈良幸五郎、伊地知贞馨(壮之丞)也把此事报告县厅。1872年8月31日县参事大山纲良率先作出反应, 请求“出师问罪”(注:〔日〕下村富士男编《明治文化资料丛书》第4 卷外交编,日本风间书房1962年版,第9-10页。),“但朝议未臻成熟, 议论纷纭,以为确定生番是否属于清国版图,实为先决问题,所以没有允准”(注:东亚同文会编《对华回忆录》中译本,胡锡年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38页。)。但是,1873年3月9日,日本政府派遣外务卿副岛种臣,前往中国交换中日修好条规批准书时,天皇则特别授意:“朕闻台湾岛生番,数次屠杀我国人民,若弃之不问,后患何极。今委尔种臣全权,尔种臣当前往伸理,以副朕之保民之意”(注:《对华回忆录》,第24页。)。同日日本天皇又下达敕语,宣布“委任要旨”: “清国政府若以台湾全岛为其所属之地,接受这一谈判,并采取处置,则应责其为遭到残杀者采取充分伸冤处置。但上述处置应给犯人以相当处置,对遭到残死者的遗族,应付予若干扶助金,且应予以管束,坚决保证尔后不再发生此类暴逆事件。 清国政府若以政权之不及,不以其为所属之地,不接受这一谈判时,则当任从朕作处置。 清国政府若以台湾全岛为其属地,左右推托其事,不接受有关谈判时,应辩明清政府失政情况,且论责生番无道暴逆之罪,如其不服,此后处置则当依任朕意。”(注:《对华回忆录》,第24-25页。) 1873年4月20日,副岛种臣抵达天津, 随行人员有美籍顾问李仙得、外务少丞平井希昌、郑永宁,以及《龙骧》、《筑波》舰水兵600 余人。按照郑永宁的说法是:“我国派遣大使,驾本国军舰出海,以今为始,本国军舰航行海外,也以今为始。更何况,各国众人所闻者,大使已奉伐番之旨,将有事于台湾”(注:《副岛大使适清概略》,《明治文化全集》第11卷外交篇,日本评论新社1956年版,第66页。)。而副岛本人则在航海途中作诗:“风声鼓涛涛声奔,火轮一帮舰旗翻。圣言切至在臣耳,保护海南新建藩”(注:《明治文化全集》第11卷外交篇,第66页。)。可见,副岛种臣率领军兵来华,名为换约而实为军事演习,且与大山请兵征伐台湾以及占有琉球的企图同出一辙。 6月8日,副岛在京会见英国驻华公使时言称:“清国未向生番之地派过官吏,地图上也未点载生番地名,前年美国人与生番交战,也未曾告诸清国,清国不知生番与美国人缔结条约之事,清国何能谓之为属地耶?”(注:《明治文化全集》第11卷外交篇,第69页。)公然否定中国对台湾的领土主权,并极力制造舆论,使正在筹划的侵台行径合法化。6月21日,柳原前光、郑永宁又前往总理各国事务衙门, 会晤总署大臣毛昶熙、董恂等,以贯彻日本政府的既定方针。现以日方记载为主,对比说明如下: 据郑永宁后来记载,柳原等人言称:“台湾之地,昔被我国及荷兰人占据,继而被郑成功占据,今归贵朝版图,而贵国仅治半边,其东部土番之地,全未施及政权,番人自张独立之势。前年冬,我国人民漂泊彼地,被掠夺杀害。故而,我政府将出使而问其罪,惟是番域与贵国府治,犬牙接壤。我大臣以为,尚未告诸贵国而兴此役,万一稍有波及贵国所辖,无端受到猜疑,将由此而伤两国之和。是有忧虑,故而预先说明”(注:《明治文化资料丛书》第4卷外交编,第40页。)。 总署大臣言称:“本大臣等只闻生番掠杀琉球国民,未知与贵国人有何干系。不过,琉球国乃是我之藩属,琉民从生番逃出者,当时悉由我国官吏救恤,并送还本国”。而柳原等人则称:“我朝抚慰琉球尤久,中叶以后,附庸萨摩。何况,现今大政日新,一民莫非其臣,是以务当抚恤。见一野番害我王臣,不得不以我君保民之权,专伸其冤。而谓琉人为我国人,又有何妨?且问,贵国既云官吏救恤琉民,不知将如何处置实行暴杀之生番?”(注:《明治文化资料丛书》第4卷外交编,第40页。) 据中方记载,毛、董等人对称:二岛俱我属土,属土之人相杀,裁决之权固在于我。我抚恤琉人,自有措施,事与贵国无关,何需烦为过问(注: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1卷,大公报社1932 年版,第59页。)。但在郑永宁的记述中,却只有毛、董曰:“此岛之番民,有生熟两种。从前服我王化者为熟番,设府县而治之,其不服者为生番,置之化外,未甚治理”(注:《明治文化资料丛书》第4 卷外交编,第40-41页。)。此外,中文记载,当时毛、董二人还曾答以“杀人者皆属生番,姑且置之化外,未便穷治。日本之虾夷、美国之红番,皆不服王化,此亦万国之所时有”(注:《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1 卷,第59页。)。 据日方记载,柳原等人又称:“贵朝之初,彼番数次掠杀他国漂流之民,但贵国未曾处置,番人益加横暴,故而今若被他国征伐,则岂只番地,当是府县或也不为贵国所有。今后若因杀人之故,而由外国占据此岛,有如安南、广东及黑龙江和我国之北虾夷,则将在我国南海之中滋一祸患,以致危及诸岛。故而,我政府谋划前往征讨之。然我大臣为保重两国友谊,姑且压制众人诤言,就此奉使之便,明告贵国政府,以避免猜疑。尔后治理化外之地,全与贵国无涉,当无侵越之忧。此事我政府本来不欲相告,唯我大臣肩负外务重任,若因惩办此一小丑,而失邻国之和,何以对天下焉。而且,我国胆略勇敢之士,闻琉民遭害之事者,皆为之切齿,愤懑添胸。策动政府问罪,若不消散此气,势必激乱而不能防,越境为寇而不待日。是亦两国无端伤和之源,万一至斯,则我皇帝今日遣我大臣,前来聘问贵国皇帝,并换约缔好,终有何用?是我大臣出以公心,一团好意也。敬乞谅察”(注:《明治文化资料丛书》第4卷外交编,第41页。)。 后来,总署恭亲王在奏折中言称,副岛在京之时,“从未议及有派兵赴台湾生番地方之举。究系因何兴兵,未据来文知照”。柳原本人后来在对总署的照会中,也仅是言称曾对总署大臣说过“派差查办”(见下文)。由此可见,郑永宁所谓柳原业已告诸中国,日本政府将要出兵台湾的说法,值得怀疑。因为就当时日本政府的决策而言,尽管柳原前光或郑永宁等人可以知晓,似也不会(也未授权)事先告之于人。 从上述记载来看,总署大臣可谓言出语实,承认台湾土著有所谓生熟之别,且谓如同日本的虾夷、美国的红番,并表明了琉球、台湾皆为“属土”之意。而柳原则称台湾生番非为中国所属,且谓琉民即是日本臣民。此外,柳原还曾谈到:“贵大臣虽将琉球称作属国,而我只是将之视为我国属地,现今不是对贵国理论两属之归着也”(注:《明治文化资料丛书》第4卷外交编,第28页。)。显而易见, 日本政府所采取的外交策略是,否定台湾番地为中国所属,回避日军侵台问题,而且不顾当时的中琉关系,公然言称琉球为日本属地。中国总署大臣虽然提出了琉球乃是属国问题,但柳原前光拒绝理论,以致后来中日关于日军入侵台湾的交涉中,日方仍是只谈台湾生番,避而不谈琉球的归属问题。 可见,副岛此次来华换约以及参加中国皇帝亲政大典,实乃心怀叵测。对此,郑永宁也完全承认:“副岛大使之适清,换约为名,谒帝也为名也。惟因筹划征伐生番而有此行”(注:《明治文化资料丛书》第4卷外交编,第44-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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