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中国古代儒家伦理实践的基本单位。按照“男主外,女主内”的两性规范,主妇具体负责家内秩序管理。在明代女性碑传文资料中,主妇御婢充满了策略艺术。明代主妇的御婢方式不仅是儒家伦理在生活实践中的一般性修正,在明代特别是在秩序、正位和纪纲等矛盾逐步凸显的明代中后期,明代主妇御婢的努力已经构成了强化当时社会秩序和家庭秩序整体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十分值得探讨的问题。 一、明代主妇施恩用威的御婢策略 关于明代主妇的御婢策略,明代女性碑传文中有丰富记载。女性碑传文是有关女性传记体文献的总称,一般包括墓碑上的碑志文、写在纸上的传状文以及其他女性传记资料。在古代正史对女性记载相对匮乏的情况下,女性碑传文遂成为研究女性史的重要文献。 在明代女性碑传文中,经常能够看到描写主妇与家婢之间相处融洽的文字。如华守正的妻子吕孺人“御僮婢,甚宜”;①祁太孺人黄氏“御僮婢,肃雍相宜”;②左孺人魏氏“接妯娌御婢仆,疏戚咸宜之”③。文中“甚宜”、“相宜”、“咸宜之”表明主妇与婢女之间相处得较为和谐。能够达到这一程度,与主妇的御婢之道密不可分。因为主婢之间存在许多隔阂。如主婢之间身份与地位的巨大差异。吕坤在《闺范图说》中云:“婢也贱……论势分,则士大夫、庶人妻不相齿。”④主婢尊卑与良贱分野是其关系中难以逾越的鸿沟。再有,作为管理与被管理者,或者说服务与被服务者之间,难免产生嫌隙与怨诟。故主妇御婢必须讲究方法。明人程敏政在为孺人吕氏所作墓志铭中谈道:“孺人年十七归芳……处妯娌、待姻戚、御仆婢皆有道。”⑤这里的“皆有道”便透露出这样一条信息:与处理家内成员关系一样,主妇御婢也要遵循一定的策略方法。 1.施婢以恩 在明代主妇的御婢策略中,恩抚为第一要略。即主张以恩养姿态与婢女相处,以恩义感化婢女,使其甘心为主人家庭服务劳作。从明代女性碑传文的记载来看,持恩抚策略的主妇居多。如明保定知府康迪吉的母亲,“使令奴婢恩而有感”⑥;康次摅的侧室卜氏待“内外婢仆皆有恩”⑦,等等。 尽管同为主妇恩抚婢女,但施恩程度还是有所差别。最基本的恩抚形式是主妇能够精心照顾婢女的日常生活,保证婢女的温饱。如周汝登的母亲黄氏,“拊婢子童竖曰:‘得无饥寒乎?’”⑧还有一位淑人胡氏,“抚臧获有恩,恒体恤其饥寒,而亦未尝不御以礼法”⑨;欧阳氏“抚奴婢幼贱有恩,衣服饮食多寡必均”⑩。体恤饥寒温饱属于对婢女的物质层面恩惠,由此再进一步,则是主妇不轻易打骂婢女,或者虐待婢女。如孺人王氏“遇婢仆以恩,戒家人勿得虐,无不感而力于役,亦无敢欺者”(11);林氏“于婢仆辈终身未尝挞一人”(12)。主妇能够善待婢女,无所笞叱,实际上是将婢女作为人来看待,这对贱民身份的婢女来说是超过物质需求的精神慰藉。不仅如此,有的主妇待婢女如母女一般,在主仆名分之上添加了一层亲情色彩。如牛氏“抚诸婢如母子视”(13);钟孺人“待僮婢亦若子女”(14);宋孺人“爱婢仆如子”(15)。 主妇若能以“恩”善待婢女,往往令婢女深受感动。她们不仅安心劳作,克尽主仆名分,而且还时时感念主妇的贤德。像徐缙的继室郁氏,“御仆媵每有恩,凡苍头婢子皆曰:‘贤哉!’”(16)有的婢女甚至还愿为主人牺牲自我。如杨桓妻张氏,“御婢下有恩,病既笃,其婢吁天乞以身代”(17)。陈母戴氏“善下犹故也。顾特善以德率人。姒有性狠戾虐使其婢者,太淑人片言即解,又时时拥护之。婢私尸祝终其身。”(18) 2.御婢以严 持这一策略的主妇在御婢过程中多以“强势”姿态与婢女相处,主张以严厉的家规进行约束,令其不敢有所僭越。如沈一贯妻张氏,“御下严,婢尤严”(19);温恭毅的母亲,“性严重,御子妇及仆婢若官府”(20);葛母“性凝重,训御诸妇诸女如师”(21)。将家庭治理得像官府衙门或者军队未免有所夸大,但由此可以想见这类主妇在家庭中的威严和肃重氛围下婢女的噤若寒蝉。这类主妇对婢女的严格管理也表现为一些具体方法。其一,有些主妇给每个婢女都安排繁重的日常工作量,令其无暇分心。像吴太孺人,“率女婢纫缉缫枲与组刺之用,无虚晷,工倍于田妇”(22)。其二,为了更大程度地发挥严管效果,主妇还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头。如萧孺人“治内有法,家婢十余人,人各执一事,遇事事有弗建,则督过其所执者,故人皆自励少有懈”(23)。邹宜人亦“籍赋僮婢以职常,以微言感讽,不役以威。鞭朴驰于闺庭,其所任者,职某敢不自督。智者效计,力者用劳”(24)。其三,主妇对婢女督责的同时,也给予鼓励,力求做到奖罚分明。如孟思的儿媳靳氏按照婢女的劳作强度进行赏赐,“某婢某婢侍疾久而劳者,与衣物若干件。某婢善而无过者,与若干衣物”(25)。 3.恩严并用 持这一策略的主妇在御婢过程中多持恩养与强势兼容姿态与婢女相处。如戴孺人“御婢仆严而有恩”(26)。谭元春写的《柳母序》中对此有较为详细的展现,“吾母使僮仆有法教,家严不令之嬉,不俾之逸,而又节其劳逸,时其饥饱,其恩足以劝。故吾家僮婢无玩者”(27)。可见,持此策略的主妇主张对婢女要以强制规范进行约束,同时辅之以温情进行感化。关于“恩严并用”的具体实施,女性碑传文中也有记录。如陈氏“天未明,即呼婢仆起治事,有过则曲为掩护”(28)。再有黄氏“御婢仆亦严而有恩,居常不假以辞色,然抚育周至恳恳焉,唯恐有不得其所。”(29) 从上述分析中能够看到,无论施恩抑或用威,还是恩威并用,都是主妇御婢的策略方式,三者不是绝对泾渭分明,而是杂糅互用,至于采取哪种方式往往由主妇根据自家情况来做抉择。之所以称某主妇用恩,某主妇用威,某主妇恩威并用,当是突出某主妇的御婢策略之重点,而不是用恩即排斥威。还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无论是恩、威抑或恩威并用,这三种御婢策略本身没有孰好孰坏之性质区别,主妇在运用它们的时候,其最终所指是为达到安抚婢女踏实劳作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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