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明与祖先:台骀信仰与明清以来汾河流域的宗族建构
一、研究的问题 本研究涉及“水利”与“宗族”两大领域两个关键词。其中,“宗族”是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历来就备受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学术积淀深厚。近年来随着宗族研究的深入发展,在地理空间上出现了由南向北转移的趋势,研究者开始将目光投向广大北方地区,力图纠正以往宗族研究观念上的某些“偏见”。伴随观念的革新,国内外学界越来越期待中国北方宗族研究诞生更多更新的成果,以此来检验并对话江南、华南的宗族研究范式。①水利则是区域社会史研究尤其是北方研究中一个新热点。在水利社会史领域十余年工作积累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当前水利社会史研究欲向纵深发展,取得更大的理论创获,同样需要改变以往那种就水言水,只见表象不见本相的研究局限,进一步就水利与宗族、姻亲、市场、祭祀等所谓“中层理论”的核心要素之相互关系开展更为深入系统的研究,实现从“乡土中国”向“水利中国”的视角转换。②在此,我们认为在当前的区域水利社会史研究中,研究者需优先探讨水利与宗族的关系问题。 1.弗里德曼的“水利与宗族”关系论断及其争议 就以往的学术史来看,在宗族与水利关系研究方面,较多呈现为宗族与水利各说各话“两张皮”的特点,能够将两者结合在一起进行综合考量的成果并不多见。较早涉及这一问题的应该是英国人类学家莫里斯·弗里德曼。他在闽粤宗族研究中曾对宗族与水利的关系做过思考,最先提出在稻米种植这种生产条件下,水利灌溉促进宗族团结,宗族反过来适应水利系统需要的问题,从而为此后的水利社会史和宗族史研究埋下一个值得深入讨论的命题。 1980年代,黄宗智在讨论华北乡村研究中水利与政治经济结构的关系时,曾借弗里德曼的观点去解释华北宗族组织不发达的原因。然而,黄宗智对华北水利的认识存在着一个明显的误区,即将华北水利简单地划分为由国家建造和维修的大型防洪工程和由个别农户挖掘和拥有的小型灌溉井两类,忽视了华北水利的多样性,因而使弗氏的“水利与宗族相互适应性”观点遭遇了解释困境。 对弗氏学说最具挑战性的研究是其弟子巴博德(Burton Pasternak)来自中国台湾的人类学观察。1964至1969年间,巴博德在中国台湾屏东和台南的研究证明:弗里德曼的证据大多来自小型的、宗族所有的水利系统;而在考察大型的、跨村庄的水利系统时,便可发现其建设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不同姓氏的宗族的合作。屏东的社区水利事业相当发达,可是并不存在像弗里德曼所说的那种地域化宗族,反而存在跨宗族的社区联合体;台南的社区水利事业很不发达,宗族势力却十分强大,从而用中国台湾的事例否定了弗里德曼的论断。 与此相关联的是1972-1976年由考古学家张光直先生主持,王崧兴、庄英章、陈其南等中国台湾人类学者参加的“台湾省浊水溪与大肚溪流域自然史与文化史科际研究计划”(简称“浊大计划”)。该计划中研究者继续对弗里德曼的宗族研究范式进行反思,认为超宗族的祭祀圈与信仰圈才是中国台湾社会构成的特点,进而运用祭祀圈和信仰圈理论解释中国台湾区域社会的历史,反映了中国学者对弗里德曼有关论断的积极回应。 就中国的学术实践而言,在“水利与宗族”关系问题上则遵循一条以宗族研究为主兼及水利的学术路径。其中,郑振满和钱杭的研究就很有代表性。郑振满对福建莆田平原的长期观察表明,水利建设构成了莆田平原开发史的主线,莆田历史上的水利系统、聚落环境与宗族和宗教组织构成了地方社会的主要活动空间。唐以后莆田平原的礼仪变革与社会重组过程,就是在这一特定的社会生态环境中展开的。这种强调长时段的综合的历史人类学研究,已大大超越了弗里德曼的宗族研究范畴。同样,钱杭对萧山湘湖“库域型水利社会”的研究,则得益于他对江浙宗族历史的谙熟,因而能够游刃有余地由宗族而水利,概括提炼出中国水利社会的一种重要类型,极大地推动了中国水利社会史的研究。此外,石峰还以“非宗族乡村”为题,以关中“水利社区”为观察点,力图揭示在宗族力量缺失的北方乡村社会,水利是如何发挥关键作用的。然而关中地区是否确实是非宗族乡村颇令人生疑。 概而言之,在宗族与水利的关系问题上,研究者绝不可陷入或“强调宗族为主”或“强调水利为主”这种非此即彼的思维逻辑,尚需有意识地付诸大量实证性的经验研究来加以解答。以上研究构成了本论题的理论基础和学术脉络。 2.国内外学界对汾河流域“水利/宗族”问题的相关研究 具体到汾河流域的水利、宗族与乡村社会变迁这一主题上,尽管以往学界在该区域已开展了很多卓有成效的研究,如由中法学者完成的“山陕水资源与民间社会”国际合作项目,项目参加者董晓萍、张小军、邓小南、韩茂莉等都发表了有关汾河流域水利社会史的重要研究成果。山西大学以行龙为带头人的学术团队对山西不同类型水利社会的研究,赵世瑜对汾河流域分水传说及其水权争端的讨论,英国学者沈爱娣从道德经济的视角指出了晋水流域百姓和官方不同的水利观念,使汾河流域水利社会史研究达到一个极高的水准。然而,研究者多将重点置放于水利开发与地域社会发展联系性方面,强调了水利在区域社会发展变迁中的某种中心地位,而宗族充其量只是他们在探讨水利社会的构成、权力、秩序、变迁等具体问题时的一个普通变量而已。同样,明清以来汾河流域甚至山西区域的宗族研究中则呈现出以宗族问题为中心、水利为边缘,甚至极少涉及水利的特点,如常建华对洪洞韩氏、刘氏宗族的研究,赵世瑜对阳城陈氏宗族的研究,邓庆平对寿阳祁氏宗族的研究等。故此,汾河流域宗族与水利之间的关系及其乡村社会变迁的动力问题依然有待澄清。 本研究力图抓住水利与宗族这两大学术热点,把握两大趋势,即:宗族研究热点由南而北的转移,水利社会史由着重建立结构类型到探讨诸构成要素相互关系的转变两大趋势。在此基础上,努力克服以往宗族或水利研究中各说各话、两相分立的缺陷,通过实证性的个案研究,提供北方宗族与水利关系的典型例证,实现“通过水利看宗族,通过宗族看水利”的研究设想;进而理解北方宗族发生与生长的地方形态,厘清水利-村庄-宗族-国家之间的先后生成、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内在逻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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