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的边境地方管理机构主要由作为地方行政系统的道、州、县等;作为军事与边防系统的道与军、镇、戍、关等;作为边境镇抚系统的都护等;以及其他有关的使职和中央派出机构等四个系统所组成。缘边的地方外交管理就是由这四个系统分别负责、协同进行的。其中以缘边地方政府的外交管理权能最为突出,唐朝中央政府赋予其广泛的、重要的对外权力,诸如外交使节之迎送、对外交涉之办理以及各种涉外事务之管理等,从而使其成为唐政府的外交门户,为唐代外交管理体系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唐会要》卷68《刺史上》载,唐太宗曾说:“前代帝王,称共治者,惟良二千石耳。虽文武百僚,各有所司,然治人之本,莫如刺史最重也。”内政固如此,外交亦然。但是关于唐代缘边地方政府的外交管理权能,尚未引起学术界之注意,迄未有专文论及者,故不揣浅陋,试略述之。其中关于外交使节之迎送、对外交涉之办理等问题我已另有专文,兹不赘。本文仅就其涉外行政与涉外事务管理方面的问题作一概述。 唐代前期州是地方最高一级行政单位,其地位和作用十分重要,到了后期,它退为次一级单位,地位有所下降。其在涉外行政事务方面的权能也在前后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唐代的州不仅根据其所辖户口多寡而分为上、中、下三等,而且根据其不同的地理位置和作用分为辅、雄、望、边等类型。 据《唐会要》卷24 《诸侯入朝》所载开元十八年(730年)诏敕, 当时确定全国有五十九个“边州”(注:《全唐文》卷556。)。“边州”并非一成不变, 随着唐朝辖境的变化而相应发生变化。这些“边州”处于唐朝四境,是重要的对外交往孔道,负有重要的外交管理职责,在外交上具有重要作用。当时所划分的“边州”均为陆路交通出入所经之州,并没有把沿海的州作为“边州”。事实上随着与海外各国外交关系的发展,沿海各州也成为唐朝对外关系的重要孔道,起着与陆上“边州”同样重要的外交作用,因此也可以看作是一种“边州”。 唐朝后期“道”已成为地方最高一级行政机构,凌驾于州县之上。州则降为二级机构,成为道之下的“支州”、“支郡”。这种“道”又被称为方镇或藩镇。“道”的长官为节度使、观察使。当时是按照道来划分唐与“四夷”的交往关系的,据《唐六典》卷3 《尚书户部》“郎中、员外郎”条记载开元时各道的分工是:关内道,“远夷则控北蕃、突厥之朝贡焉。”河南道,“远夷则控海东新罗、日本之朝贡焉。”河北道,“远夷则控契丹、奚、靺鞨、室韦之贡献焉。”陇右道,“远夷则控西域胡、戎之贡献焉。”江南道,“远夷则控五溪之蛮”。剑南道,“远夷则控西洱河群蛮之贡献焉”。岭南道,“远夷则控百越及林邑、扶南之贡献焉。”这些“远夷”包括外国和周边一些少数民族。由于这里所记是开元二十五年(737年)的情况,所以有一些缺漏, 如剑南道之对于吐蕃、南诏,江南道之对于日本等,都未记载。上述诸道之分工,实际上也反映了唐代对“四夷”的交通状况,据《新唐书》卷43下《地理志七下》,贞元宰相贾耽所记边州“入四夷之路与关戍走集最要者七:一曰营州入安东道,二曰登州海行入高丽、渤海道,三曰夏州塞外通大同、云中道,四曰中受降城入回鹘道,五曰安西入西域道,六曰安南通天竺道,七曰广州通海夷道。”这七条交通要道,基本上为上述诸道与“四夷”联系之主要干线。由此可见唐代的缘边道、州在对外关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因而唐代缘边道州县政府承担着大量的、重要的涉外行政与涉外事务的管理权能,兹分述于下。 一馆驿管理 在唐代,外交使节或外商入境之后,沿途之食宿交通有馆驿为之解决。据《唐六典》卷5《尚书兵部》“驾部郎中”条, 唐朝在中央有驾部郎中掌管“天下之传、驿”,唐后期又有馆驿使专司其事。在地方,则由各地方政府具体负责这方面的管理,以及时接待来使或外商。柳宗元《馆驿使壁记》谓:“凡万国之会,四夷之来,天下之道途,必出于邦畿之内…华人夷人往复而授馆者,旁午而至。传吏奉符而阅其数,县吏执牍而书其物。告至告去之役,不绝于道;寓望迎劳之礼,无旷于日。”(注:《全唐文》卷580。)这里的“传吏”是驿站的工作人员,“县吏”即地方政府的有关人员,由地方政府派员查验来往华人及蕃客之行李。会昌元年(841年)陈夷行上疏曰:“奉中书门下牒状, 准今年正月二十八日宣,应馆驿近日因循,多致败阙,邮递马畜每事阙供,蕃客往来,皆有论奏。”当时馆驿之凋蔽甚至已招致蕃客的申诉,于是宰相们提出对策:“臣今商量,请准敕先牒诸州府,勘鞍马什物作人工价粮课,并每年缘馆驿占留钱数,诸色破用,及使料粟麦,递马草料,待诸州府报到,续具闻奏。”(注:《全唐文》卷745, 陈夷行《条覆馆驿事宜疏》。)责成地方政府全面负责馆驿修理,上报修理经费预算、物资消耗等。 可见地方政府要全面负责馆驿的管理。 《唐六典》卷30在记述“京畿及天下诸县令之职”时,特别指出“若…传驿…虽有专官,皆县令兼综焉。”说明虽有专官负责此事,但地方政府首长仍须总理馆驿之事。从馆驿的两项主要开支是“使料”和“马料”来看,反映了馆驿的两个主要职能,即供给使者饮食和交通工具。所谓“使者”,除了各种因公出差官员和其他人员之外,还包括外交使节。 唐代的馆驿遍布全国各地,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交通网络。《通典》卷33《职官典十五·州郡下》“乡官”条谓:“三十里置一驿”,而“其非通途大路则曰馆”。地方政府均设置馆驿,《新唐书》卷148 《史孝章传》附《史宪忠传》载,唐后期史宪忠为陇州刺史时,“增亭障,徙客馆于外,戎谍无所伺。”可见地方政府设有客馆以接待“戎”人。何以将客馆迁出州城外呢?因客馆为招待使节或胡商之所,他们之中往往杂有间谍,迁出城外可减少他们刺探情报的机会,并可加强监视与管理。在交通要道地区则设馆尤多。 唐代道、州、县各级地方政府均有馆驿之设置。《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1载,开成三年(838年)七月,日本藤原常嗣所率遣唐使团,在赴扬州途经海陵县时,住宿于宜陵馆,“此是侍供往还官客之人处。”这是县的客馆。第二年二月,使团在入京完成使命后,被指定从楚州乘船返国。留驻扬州之使团其他人员,也前往楚州会集,廿四日“申后,到楚州城。判官、录事等下船入驿馆拜见大使,请益、留学生等暮际入馆,相见大使、判官等…话语之后,入开元寺,住于厨库西亭。”可知藤原常嗣等使团人员住宿于楚州之驿馆。这是州的驿馆。值得注意的是,这里大使等外交官员住在驿馆,而请益僧等人则住在寺中。《日本后纪》卷12《皇统弥照天皇》延历廿四年六月条载,藤原葛野麻吕所率日本遣唐使团在完成使命后, 被指定从明州乘船返国, 他们于永贞元年(805年)“三月廿九日,到越州永宁驿。越州,即观察府也; 监使王国文于驿馆唤臣等,附敕书函,便还上都。”这是道的驿馆。日本使团住于驿馆,朝廷所派监使护送至此,将“敕书函”于驿馆交付使团后即告别返京。可见县、州、道各级政府均有馆驿以接待外交使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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