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P.T.1287卷的一篇传记看南诏与吐蕃结盟后的关系
吐蕃史古藏文写卷P.T.1287卷的主要内容为吐蕃赞普传记。在所载的赞普传记中,有3篇传记的内容与南诏(包括洱海地区其他民族部落)有关,即赤都松、赤德祖赞、赤松德赞三位赞普的传记。这三位赞普的在位时间分别是:公元676-704年、704-754年、755-797年,这一百多年的时间正是南诏与吐蕃关系发展的重要时期。赤都松赞普在位时,虽“夺取六诏(Vjang)之疆土,征白蛮(mywa dkar po)之赋税,收乌蛮(mywa nag po)为属民”,①但南诏当时势力弱小,与吐蕃的关系不可能达到与之结盟的阶段,所以此处不作专门探讨。赤德祖赞传记反映了南诏与吐蕃结盟前后的密切往来,笔者将另作研究,这里重点分析赤松德赞传记中的有关记载,以探讨南诏与吐蕃结盟后关系的变化。 赤松德赞于赤德祖赞去世后的次年,即755年继位。据藏文史籍记载,赤松德赞活了56岁,卒于丁丑年,即797年。②至其去世时,一直在位,是吐蕃时期又一著名赞普,执政近半个世纪。赤松德赞在位时期,是吐蕃王朝发展到全盛而后又逐渐走向衰落的阶段。传记中称:“此赞普时代,疆域之辽阔,为以往历代所不及也。”这与汉文史籍的相关记载是吻合的。就与南诏的关系而言,赤松德赞掌政时期,南诏先是阁罗凤在位,779年阁罗凤去世之后,其孙异牟寻继立,南诏与吐蕃矛盾渐加深。794年南诏背蕃归唐,联合唐王朝对付过去的盟友,南诏与吐蕃的联盟关系完全破裂。分析《新唐书·南诏传》所载《异牟寻帛书》及樊绰《云南志》所收的《赵昌奏状》,可知南诏与吐蕃结盟之初和结盟之后都存在矛盾,但双方结盟期间是否有过武装冲突,关系是否出现过大的反复,汉文史籍里没有任何记载,幸有藏文写卷对这方面做了虽然有限但十分重要的记载。 与赤德祖赞的传记相比,赤松德赞传记中有关南诏的记载占的比例不大,但极有史料价值: 后来,原先收编为属邦的白蛮反叛,赞普命没卢·燃木夏为大将征讨。于岩山之巅交战,斩杀南诏多人,执副都护、微末小吏及平民以上大小官员共一百一十二人。南诏王迷途知返,又前来致礼,遂真正收抚为编民,摊税使役如以往所供。 这段记载中的“白蛮”(mywa dkar po),应即赤德祖赞传记中所记的“白蛮”,即南诏。后面提到了南诏王(vjang rje),更明确是指南诏。这一段材料十分明确地记载了南诏与吐蕃结盟之后发生过武装冲突,但遗憾的是没有具体时间。值得注意的是,在这段记载之前,还有一句话,虽然与南诏没有直接关系,但据此可推测南诏与吐蕃冲突的大致时间:“此赞普之时,没卢·赤努燃木夏进兵兑巧(上方),招抚于阗为属邦,征派赋税。”将这句话与其后有关南诏的记载联系起来分析,可以确定南诏与吐蕃的冲突发生在吐蕃“招抚于阗”之后。不过“招抚于阗”究竟在什么时候,仍需要结合其他记载探讨,下面具体讨论时再谈此问题。 根据赤松德赞传记所记的这段材料,可以肯定:首先,南诏与吐蕃在公开结盟之后曾发生过较为激烈的武装冲突,这一冲突最后以南诏的失败而告终;其次,这一冲突发生在赤松德赞执政期间,而下令派军队攻打南诏的,正是赤松德赞赞普。由于传记所记较为明确,对于这两点学术界没有不同的看法。前已谈到,赤松德赞为赞普时期,南诏先是阁罗凤在位,779年阁罗凤去世后,由异牟寻继位。那么,南诏与吐蕃的武装冲突是发生在阁罗凤时期还是异牟寻时期呢?这虽只是双方关系中的一个具体问题,但很重要。结盟双方发生武装冲突,并记入吐蕃赞普传记,说明这一事件有一定影响,当时吐蕃对此也十分重视。因此,弄清这一问题,对于南诏与吐蕃的关系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由于传记中有关记载不明确,目前对南诏吐蕃间这一冲突究竟发生在南诏何人统治时期分歧较大,主要有两种不同的意见。美国学者查尔斯·巴克斯认为发生叛乱的可能就是南诏,或是南诏的部分居民。在其著作中转引日本学者佐藤长《古代西藏历史研究》的看法,即“8世纪70年代中期”南诏的部分居民与吐蕃发生了短暂的破裂,而且这一事件与汉文史籍中“剑南兵合南诏”大破吐蕃的记载可能是相互关联的。③如果这一看法能够成立,那么南诏与吐蕃的武装冲突就发生在阁罗凤在位晚期。从发表的论著来看,这种观点提出时间较早。马德教授对此问题有不同的看法,他认为,南诏反叛而吐蕃以武力征服之事发生在唐德宗贞元七年(791)。传记中所记“斩杀南诏多人,执副都护,微末小吏及平民以上大小官员一百一十二人”,即汉文史籍中所记的“执以送吐蕃”的段忠义和吐蕃取为质的南诏大臣之子。不过,据传记所记这一百多人可能是在战场上俘获的。④如按此看法,南诏与吐蕃的武装冲突也就发生在异牟寻即位之后,此时已是赤松德赞掌政的晚期。 以上两种看法都有依据,哪种更有说服力,需要看其所依据的材料。分析以上这两种看法的依据,除了所引的可能与这一事件有关的汉文史籍外,相同的是赤松德赞传记相关记载中的一段文字。这段重要的材料译法不同。原文是:“vjang rje gol gyis kyang byag vtsal”。其中关键的是对“gol”的理解。这段文字可以译为“南诏王迷途知返,又前来致礼”或“南诏之王阁罗(凤)亦前来致礼”。⑤两种译法比较,不同之处就在“gol”的翻译上。在赤德祖赞传记中,曾明确提到阁罗凤,原文为“kag la bong”,如将“gol”视为“阁罗(凤)”,与同一写卷中的“kag la bong”差异明显。前一种译法将“gol”译为“迷乱、错误”,没有将其视作人名。比较这两种译法,结合双方的冲突,前一种可能更合原意。但是,南诏与吐蕃结盟后的这场冲突并不能因此断定就发生在异牟寻时期,换言之,即使按此译法,在阁罗凤后期发生这场冲突仍有可能。因此还需结合其他材料作进一步分析。 前已言及,传记在记南诏与吐蕃这场冲突之前,还记载了吐蕃在赤松德赞时期“招抚于阗为属邦,征派赋税”。据此,可知这场冲突发生的时间是在招抚于阗之后。这一点虽然不会有什么争论,但南诏与吐蕃这场冲突的具体时间却仍难以确定。这是因为,首先,于阗在藏文中称作“li yul”,是有广义、狭义之别的,狭义上的li yul指于阗一镇,而广义上的li yul则指今新疆南部或更广的地区。⑥从传记所记,很难判断其中所说的于阗是指广义的还是狭义的,或者于阗的某一地区。其次,唐蕃战争中,狭义的li yul成为唐与吐蕃必争之地,你争我夺,几度易手。尽管国内外学者根据史书记载和考古材料,考定吐蕃控制于阗全境时间在公元791-792年或790-796年之间,但早在安史之乱后,于阗一些地方应已在吐蕃的控制之下。⑦其三,此传记中“招抚于阗”的记载是否就是指控制于阗全境,也缺乏进一步的材料证明。分析此传记的有限记载,很难确定“招抚于阗”是指吐蕃控制于阗全境。由于这几个原因,此传记中“招抚于阗”的时间显然还不能确定。这个时间难以确定,南诏与吐蕃这场冲突的发生时间也就不能简单地定在8世纪90年代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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