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明代大礼议中的革新思想(4)
四、继统与继嗣的是与非 自明太祖、明成祖创制以后,历代守成之君在一代代的子庇父过的因循行为中使弊政愈积愈多,呈现着日趋衰微的走向。明王朝的统治危机日趋严重,到了正德时期便濒临崩溃的边缘。 然而,杨廷和等人对于这一变化趋势认识不清,他一再美化弘治政治,要求世宗效法孝宗来纠正武宗乱政。杨廷和未能认清武宗乱政是孝宗弊政的必然结果,所以,也就不能正确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更甚者,他把孝宗与太祖、成祖相提并论。他之所以不顾“祖训”和武宗遗诏的明确规定,非要朱厚熜以孝宗为考,就是由这一心态所决定的。世宗既然为孝宗之子,就必须以孝宗为楷模。张原说:“望陛下修太祖之旧典,孝宗之遗烈,宫府不异体,刑赏不异法。”(注:张原:《寝赵云升命疏》,《明臣奏议》卷十八。)王鏊也要求世宗“远法圣祖,近法孝宗,尽近世壅隔之弊。”(注:《讲学亲政疏》,《明臣奏议》卷十七。)对于杨廷和强迫世宗以孝宗为考的动因,明人何乔远、谈迁等人有比较深刻的认识。何乔远说:“群臣之执为人后者,及事孝宗者也,思孝宗之德也。”(注:《国榷》卷五十三;卷五十二。)谈迁也说:“宗伯(指杨廷和)持其说,举朝同舌,盖伤孝皇之德,矢报靡由。”(注:《国榷》卷五十三;卷五十二。) 张璁等人坚决反对杨廷和提出的继统必先继嗣的主张,而主张继统不继嗣,因为“统”为太祖之统,而非孝宗之统。他们认为继太祖之统是“大义”,继孝宗之嗣是“私恩”;“继统公,立后私”;“统为重,嗣为轻”;不能舍“公”而利“私”,弃重而就轻;在太祖之“统”面前,孝宗和武宗是平等的,不能厚孝宗而薄武宗。方献夫说:“夫天下者,祖宗之天下,自祖宗列圣而传之武宗,孝宗不得而私也,武宗无嗣而传之皇上,武宗不得而私也。此正所谓兄终弟及而不必为后者也。夫天下者,受诸兄者也,既不必为其兄立后,又何必追为其伯立后乎?”(注:《明世宗实录》卷三十八;卷八十三。)张璁也说:“今者必欲我皇上为孝宗之嗣,承孝宗之统,则孰为武宗之嗣,孰承武宗之统乎?”(注:《张文忠公集》“奏疏”卷一,《大礼或问》。)他进一步说道:“今之天下,皇祖之天下,非今日君臣所能创立”。(注:《谕对录》。)他认为世宗之所以能够由藩王入继大统,并不是由杨廷和或慈寿皇太后个人的恩赐,而是由“祖训”这一根本之法所决定的。张璁说:“皇上遵祖训入继大统,固非执政之所能援,亦非执政之所能舍者也。”他认为杨廷和为了借助慈寿皇太后来扶持世宗,故意夸大慈寿皇太后的“拥立之恩”,是为“谬妄之罪”。为此,张璁提出了天下乃祖宗之天下而非孝宗之天下的思想。他说:“今天下者,祖宗之天下,天下之天下也,孝宗于我皇上固不得以私相授受者也。”(注:《张文忠公集》“奏疏”卷一,《正典礼第三》、《正典礼第七》、《大礼或问》。)大礼之争的结果就是“祖宗之天下”思想的胜利,世宗最终以宪宗之孙、孝宗之侄和兴献王长子的身份继承了皇位。 既然世宗所君临的天下为祖宗之天下,那么也就打破了杨廷和等人所编织的所谓孝宗“美政”的神话,开阔了认识明代弊政的视野,为世宗超越孝宗、直承太祖之制而推行革新扫除了思想认识上的障碍,使对明代二祖以后君臣因循败政行为的全面批判成为可能。霍韬说:“宣德、正统以后,(祖宗之法)遂渐废坏,循至迩年。”(注:《明世宗实录》卷三十八;卷八十三。)黄绾也认为:自明成祖以来,“继以累朝士大夫所习经术,皆出宗元诸儒之说,渐以好名急功利之私而变更之,愈失圣祖之意,以至于今,黎民无以安生,深可惜哉!”(注:《明道编》卷四。)桂萼也持相同的观点。他说:二祖以后,“列圣相承,虽莫不具上圣之资,而视祖宗之实尝周游民间者有间矣。是以延访之典,或作或辍。孝宗皇帝尝锐意行之,终以不能遍知人情士俗而止。正德以来,积十有六年,上下之情,于是大隔,而欺蔽遂有不可止者,则所当修复祖宗之旧,使上下各得自尽,正在今日。”在这一批判历代守成君主的思潮中,霍韬对三杨的批判可谓震聋发聩,在明代历史上是空前绝后的,无人能与其媲美。霍韬说:“世传三杨入阁,极一时勋名之盛,不知三杨坏我太祖之法已多矣。上下晏安,苟且度日,卒贻正统之乱。昔李林甫死,然后禄山反,明皇卒鞭林甫尸,谓其坏乱也。三杨肉未寒,即有土木之扼,律以林甫之后,尚可辩说乎?今欲图治,非痛洗三杨以后之弊而上复祖宗之旧不可也。”(注:《太傅桂文襄公奏议》卷七,《世舆地图疏》。)《明经世文编》的编纂者评论道:霍韬“此论虽苛,亦有确见。”(注:《霍文敏公文集》卷六,《上杨遂庵阁老》。) 由于太祖、成祖的创制建制在明代政治活动中具有不可动摇的地位,所以,作为现实的革新者必须对此持审慎的态度。祖宗之法能不能变,这不是简单的肯定或否定的选择,也不是检验革新与否唯一的或主要的标准。在封闭的中国古代宗法社会中,否定祖宗之法,不仅无益于变革,反而会将变革引向毁灭。作为明智的革新者绝不会选择这一途径。革新是要实实在在并切实有效地解决现实问题,而解决现实问题并非一定要否定祖宗之法。张璁认为:“祖宗法不可变改,只在修举废坠而已。若故为过高之论,不可行之事,纷更法度。吾虽死,不敢苟同也。”又说:“臣观天下之事,修举与纷更大有不同,理乱所关,亦甚相远。……或有不察,多为过高之论,难行之事,是纷更祖宗之法,生乱之媒也。”要在稳中求变,必须坚持明王朝立国的根本之制。张璁对王安石贸然宣称“祖宗不足法”而导致变法失败一事提出了批评,并表示自己决不会重蹈王安石之覆辙。张璁说:宋神宗时的宰相王安石“主行新法,遂致天下大坏,实明鉴也。”(注:《明经世文编》卷一百八十八,《上杨邃庵书》;卷一百八十六,《裨治疏》。)张璁等人坚持祖宗之法,一方面有利于遏制那些试图通过否定祖宗之法而使守成诸帝坏政败政行为合法化,另一方面可以争得政治上的有利地位,避免因循守旧者以“变更祖制”来进行大肆的攻击,以便有效地铲除二祖以来的弊政。《明经世文编》的编者评论说:“以祖宗事参合时事,此最得起敝要策。”(注:《张文忠公集》“奏疏”卷二,《公职守》。)
(责任编辑:admin) |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