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考古资料系统化与解释研究的方法
按照国内目前通行的看法,一般的科学方法从其研究的内容看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获取对象的现象、事实、材料的经验方法;一类是对获取的材料进行概括、形成概念、造成判断、进行推理、构成理论体系的方法。考古学中以地层学为主的发掘方法、具体遗存的模拟试验等手段即可归属第一类;而类型学、年代学、系统的模拟和系统的类比等方法或方法体系则可归入第二类。其中第二类从世界考古学的研究现状来看,又可据研究目标不同而分为两小类:一类是以类型学、年代学为代表的基础方法论,旨在使离散的考古资料系统化;一类是以系统的模拟和系统的类比为代表的高层次方法论,旨在解释历史现象和历史过程。 一、考古资料系统化研究的方法 考古学是世界范围内认识人类历史的重要桥梁,考古学方法或方法论的进化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本学科的发育程度。 一般认为,现代考古学是以田野考古为基础,以地层学、类型学方法的采用为产生标志。然而,长期以来,在中国考古学研究中,地层学和类型学一直被视为本学科的主体方法论,缺乏明确的功能和层次之分。 考古地层学的产生是受地质学上地层原理的启发。与地质学所不同的是,考古地层学面对的主要是人类活动时期形成的不同堆积。与传统的古物学或金石学相比,考古地层学的确立主要是从根本上改变了以往获取资料的方式。从这一意义上看,有些学者将它看作现代考古学所采用的一种技术手段①,也有一定道理。当然,这还涉及到一般科学方法论上有关技术与方法区分的争论。而我们的目的乃是要分清地层学与类型学各自的应用范围与功能,进而明确它们各自在考古学方法中所应占有的地位。 考古类型学的产生受近代自然科学,尤其是生物学分类思想的影响,它与生俱来就是一种研究资料的手段,并且成为考古学研究的一种重要的基础方法论。自本世纪二三十年代,地层学和类型学相继被中国学者所采用。在以后的考古学研究中,二者逐渐紧密结合,地层学和类型学一样,也被视为一种重要的研究方法。事实上,这是将分期中所应用的层位关系分析(相对年代分析)混同于地层学本身,从而导致出的一种误解。 当然,中国考古界的一些杰出学者在对待地层学和类型学的关系上则持深思熟虑的态度。早在本世纪30年代,苏秉琦先生发掘宝鸡斗鸡台,就首次运用了较为纯粹的类型学分类和排序②,成为中国考古学真正意义上类型学使用的开端。60年代,苏秉琦先生《洛阳中州路》结语③、邹衡先生《试论殷墟文化分期》等著作所使用的分期方法④,标志着中国考古类型学走向成熟。在他们那里,地层学所提供的层位关系只起类型学排序的一种年代导向作用,从客观上明确了地层学与类型学各自的主要作用,摆正了二者的关系和地位。 考古类型学的研究还可运用在多种考古学文化所共同拥有的单类成份,尤其是单类器物的分类和排序研究方面。其中林沄先生东北系青铜短剑的研究和高广仁先生、邵望平女士史前陶鬶的分类排序成为这类研究的范例⑤。对于单类器物的类型学考察使类型学本身更加具有独立的性质。 遗存年代的分析方法有人称年代学。年代学研究包括两个方面:(1)对遗存相对年代的分析研究。它不仅包括对遗存所在实际层位关系的分析,而且包括以往考古文献所提供的"间接层位"关系的分析。即以往根据层位关系确立了相对早晚关系的遗存演变序列,能为其他与之有共生关系的遗存的类型学排序提供年代标干。除此之外,共同组合关系中多类器物演变逻辑相互参照等方面的分析也能提供遗存相对早晚关系的导向。(2)遗存绝对年代的分析。主要是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如碳十四、树木年轮、铀系法测定的年代数据分析遗存的绝对年代;在有史时代,器铭的考释和文献记载的比证也往往能够提供有关遗存绝对年代的重要信息。 总之,地层学本身是获取资料的方法体系,地层学提供的层位关系又成为年代学研究的一种依据。不能因地层学的层位关系对遗存具有一定的年代导向作用而将它认为是类型学分析的基础。完美的类型学应当摆脱地层学的羁绊而成为一种相对独立的分析方法。 类型学、年代学相较之下,类型学是构筑考古遗存时空框架从而使离散的考古资料系统化的主导方法论。类型学分类的关键在于同类器物不同型别(或亚型)的辨识,排序主要是用式别表示每一型(或亚型)的演变顺序和阶段性。类型式的划分应充分体现遗存多元并行(包括分叉和合一)的演进关系。这是最基本的类型学思想。但是,在中国考古学的研究实践中,类型学一直存在着运用层次和运用水平上的巨大差别。直到今天,仍有很多考古工作者对遗存的分类和排序并未遵循类型学的一般法则。主要存在两种不良倾向:(1)分期排队主要依据地层,混淆类与型、型与式的划分,从而根本无从认识遗存发展演变的逻辑。(2)不分型、只分式, 同类器物往往简单连缀成单线机械的演进序列。因此,在资料系统化的过程中,严格的类型学分类、排序应当成为每一位考古学者所应掌握的基本方法。 类型学的分类、排序还可诉诸量化手段。量化的分类在欧美出现较早,自50年代即开始普遍运用。通常是先凭经验观察,划分大的器类如手斧、砍砸器、刮削器。然后确定这些类别的若干有意义的属性(通常为线性测量值、比值或百分比,也有名词性属性),通过对这些属性的聚值分析来考察某一大类器物是否可继续划分若干小类、型或亚型。当然,事先必须对原始的属性值进行一种数学的线性变换。这样,最终的结果就会形成一个分类的系统(hierarchy)⑥。量化分类与传统的经验分类在所要达到的目的上有着相同的一面,如分出若干型和亚型。但在具体的观察与操作中,量化分类往往同等地考虑很多个属性项,而传统的分类则多从经验出发选择那些看似明显的特征。所以在一定意义上说,量化分类与传统分类的区别主要是精确度的不同。但是,量化分类依然无法完全摆脱主观因素的制约,究竟选择那些属性,这些属性是否含有型或亚型的意义则必然渗入主观判断的因素。另一方面,观察的属性项越多,比较分类的过程就必然愈趋复杂和困难。还有,对一些纯性状的因素如纹饰难以进行计量处理,结果就只好用更为模糊的0和1来表示,0代表无纹饰,1代表有纹饰,这样必然会对分析结果的科学性造成很大影响。 由于种种主观和客观因素的限制,量化分类尚无法取代经验的分类。况且,在量化分类的同时,同型(亚型)遗存属性上的亲疏关系在排列上虽有可能构成一种时间上的顺序关系,但其终究无法替代类型学的排序功能。 分期是构建时空框架的关键,而分期的基础则是类型学的分类和排序。具体的分期也可分为经验为主的分期和量化为主的分期两种。前者在中国考古学中一直颇受重视。经验分期的关键在于把握组合关系以及期、段、组的划分标准。量化分期目前在我国尚处于初步尝试阶段。例如,史家墓地已有五种分期方案⑦,其中两种分期方案是运用的量化手段。总的分期结果彼此都有出入。尤其是量化分期的结果与地层关系有不同程度的相悖现象。事实上,出现这种结果的原因主要在于原报告作者并未采用严格意义上的类型学方法进行分类排序,而不在量化分析本身。史家墓地所有经分类的器物只有式别,从根本上混淆了型与式、平行与演变的关系。 类型学的另一重要作用便是在时空框架业已设立的基础上揭示考古学文化的谱系关系。以往单纯的类型学研究,着眼点多在于同一文化或同一器类中的比较、分类和排序,与此同时却忽略了将一个考古学文化的遗存同它"前后左右"的考古学文化的遗存进行宏观时空上的比较,在宏观比较中确定那些具有文化含意的型别。在此基础上划分的同类器物的不同型别往往在分布地域上不同,渊源上也有所差异。区、系、类型思想的产生即是以此为出发点。这一思想是苏秉琦先生1975年给吉林大学考古专业学生做报告时首先提出的,继而又在俞伟超、张忠培先生倡导的谱系研究中得到系统的阐发⑧。 绝大多数考古学文化都是多元的、开放的系统。一个考古学文化往往既有承继同一根系考古学文化的因素,又有吸收不同根系考古学文化的因素。分析同一考古学文化的结构和考察不同考古学文化之间的异同都应建立在文化因素纵向与横向的比较之上。同一根系前后承继(包括分枝)的考古学文化构成一种纵向为主的系统;一定区域内不同根系、互相交流影响的考古学文化系统又构成一种横向上更大范围、更高层次的系统。这些系统在一定区域、一定时间内呈现相对稳定的状态。在某些情况下会产生系统的巨涨落,出现文化传统的断裂或替代现象。只有进行宏观的比较才能揭示考古学文化的谱系关系,反过来说,分类必须带着谱系的观念去搞才会具有张光直所说的"文化社会意义"⑨。 在宏观比较中产生的谱系思想同样能够指导类型学的微观解析研究。这种认识的前提是同类器物本身的各个组成部分有时也具有谱系的含意。因此,在进行单类器物的类型学分析时,可将形制复杂的器物分解为几个基本的组成部分。首先,对各个组成部分进行分类,在此基础上选择有明显演变规律可循的某一个或几个部分进行排序,以期指导组装后的各型别的演变序列;其次,通过对单类器物的分期,进一步探讨该类器物各个型别甚至某一基本组成部分的源流、以及该类器物各个基本部分的组装机制,认识该类器物发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进而深化对含该类器物的诸考古学文化谱系关系的认识。微观解析的研究方法能将以往整体的器物观察转化为不同部位、不同构件的系统分类和排比,从而避免整体观察可能具有的模糊性和片面性。 综上分析,类型学与年代学应是建立考古学文化时空框架、揭示考古学文化谱系关系的基础方法论,其主旨在于将离散的考古资料用时空和谱系这两条线索加以有机的串联,从而形成考古资料的系统化。 当然,类型学与年代学并不能代表考古资料系统化的全部研究方法。聚落考古中的空间分析客观上也成为一种促使资料系统化的有效方法。如遗物出于遗址中何处,遗址内诸遗迹的布局关系,遗址定位选择的何种地形,以及一定区域内遗址的分布状况等等都成为空间位置分析的考察对象。这些位置关系国外一般采用量化手段来研究。 毫无疑问,考古资料的系统化并非我们的终极目的,这是由学科本身的性质和发展趋势所决定的。如若到此为止,我们所要建立的考古学史学体系则只能是徒具骨骸而已,考古学就永远无法赋予历史以人化的含义。 二、考古资料解释研究的方法 考古资料经历了系统化处理之后,必然要成为考古学解释历史现象和历史过程的重要出发点。 从世界范围内的考古解释研究来看,系统思想与系统理论成为指导性的思想和方法论。在实际应用中,这些理论和方法依据本学科自身特点至少可以分两类:一类是通过建立模式对考古学文化各个系统进行演绎推理的模拟试验研究;一类是运用不同学科之间相似的资料系统进行类比。前者普遍采用了定量分析,后者主要处于定性分析阶段。 1.系统模拟 本世纪40年代,美洲考古学的时空框架大体形成,在此基础上,相当多的考古学者开始把目光转注于人类生存方式和历史发展过程的解释研究。60年代末、70年代初与系统科学同步兴起的模拟考古学又逐渐从方法上取代了传统的聚落形态和遗存功能的分析方法。如今,模拟试验在欧美考古学中的运用范围已相当广泛,小到一件石器制作过程与功能的分析,大到聚落过程的分析研究普遍采用了模拟方法。对于单个或单类遗存的产生、使用、废弃的过程及功能的模拟在方法上属本文开头所分的第一类。本文着重分析考古学文化各种系统的模拟。 在各类系统的模拟研究中,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成为考古学家注意的焦点。系统模拟的具体分析步骤如图所示。首先,确定研究的目标,估测与研究目标相关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参数值;其次,建立数学的或逻辑的模式。数学的模式一般表现为方程式。运用方程式将各种参量组织到一个动态的系统之中。在不同的制约条件下,参量的变化自然会导致这一系统的不同适应结果。因此,研究者必须考虑这一系统可能会出现的若干结果,通过数理推论来选择最优方案,从而对某一考古学现象的过程或某些环节的信息提供预测。当然,这种预测必须经历实际考古资料的验证才能成立。那些经过反复验证的演绎理论就会成为一定时空框架内普遍适用的解释理论。在一般的系统模拟中,电脑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当代欧美模拟考古中常用的模式有些是借用人文地理学和民族学中已经比较成熟的模式,如人文地理学中的基本网格模式,都有现成的方程式可供利用;另一些模式则是面对复杂的考古现象而重新设计的,如针对日本绳纹时代的人口增减情况而设定的模式即属此类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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