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本体与历史认识方法论(2)
二、认识方法乃历史活动的内化 对于"活动"概念,人们最普遍的理解是,把它解释为一种受具体历史制约的人的存在和生存的方式。它同时又是一个存在的单位,这个存在的单位把客观的社会的因素和主观的、心理的因素结合在一起,并具有特殊的内部结构和组织。 历史认识论方面的本体论与认识论的统一,正是取决于作为历史本体的活动的种种特性。活动的客体可以是对象的外部存在,同时又可以是观念的形成物和心理的映象,并且以此决定着心理活动。活动的过程既表现为主体在物质世界中的主动干预过程,同时又表现为对象世界在意识中的反映过程。"在这种情况下,活动的对象表现为两重性:第一性表现为对象的独立存在,它使主体活动服从于它并加以改造,第二性表现为对象的映象--主体对对象的属性的心理反映的产物,而这种反映是由于主体的活动而实现的,否则就不可能实现"。⑥人的活动的这些特点,体现在历史认识论里,就可以是认识主体、认识客体和认识过程的三者统一。 认识历史的可能性决定于人的活动的本质特征,人只有在自己的实践活动中才能认识自己及自己的历史。在历史与现实之间,在"分化为主体与客体的东西之间唯一可能的联结点就是人的活动"。⑦那么,人们如何去认识历史,采用什么手段或形式去认识历史,也取决于这联结历史与现实、主体与客体的活动,取决于它在某一时代的活动方式。一个时代的活动方式内化为一个时代的历史认识方法。 列宁曾在《哲学笔记》中以高度概括的语言,揭示出实践的活动的逻辑内化为思维逻辑的机制和途径。他认为:"对黑格尔来说,行动、实践是逻辑的'推理',逻辑的格。这是对的!……人的实践经过千百万次的重复,它在人的意识中以逻辑的格固定下来。这些格正是(而且只是)由于千百万次的重复才有着先人之见的巩固性和心理的性质"。人们的历史活动经过世世代代的重复和延续,以它所有的对象性、意识性和目的性等特点,可以将人们的活动过程转换、内化为对象世界在人的思维、意识中的反映过程,实现着从活动向活动的主观产物的过渡。而所谓内化,指的是一种过渡,由于这种过渡的结果,对付外部物质性对象的外部形式的过程转变为在智慧方面、意识方面进行的过程;认识历史的各种方法,也不过是这些由外在活动内化积淀为主体的思维心理结构中的一部分。 由于人的实践活动在任何时候都是社会的、历史的活动,都是一定时代基础上人们的各种行为的组合,所以,一个时代的人们就有着具有这个时代特征的活动结构或系统,从而在经由外部活动内化为内部思维心理活动的过程之后,产生、形成为一个时代的历史认识方法。只有从这个前提出发,我们才能全面、深刻地理解这个认识论的真理:"每一时代的理论的思维,……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⑧ 在古代,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受着各方面的限制。其广度和深度的局限性,使人们在这种历史条件下对于客观世界、社会历史的认识限于朴素、直观的范围。表现在认识方法方面,就是仅止于对一些事实的记载和描述,或者是一些简单的经验总结,大部分是他们亲眼所看见的行动、事变的情况。 随着社会历史的不断发展,人的实践能力得到提高,活动的范围也大大扩大,劳动的分工日益专门而精细化。这时,一方面是表现了人们认识历史的能力的提高,另一方面则是以分析为主的认识方法的普遍采用。如当时具有代表性的思想家培根、洛克和笛卡尔,他们在哲学领域里运用着当时自然科学中的经验原则,在历史观里则推崇以分析为主的研究方法。从具体到抽象的原则以及强调分析的认识方法,是与十五世纪以来的经验性自然科学的发展相适应的。到了十八世纪末和十九世纪初,由于大机器工业的出现,人们活动的产物--人工产品不仅在数量上远远超过了自然的产品,而且在质量上也远远超过了自然的产品。人们在外部活动中提供了越来越多自然界所不能提供的东西,从而把原来在感性直观、经验思维中似乎是完全没有关系的东西,由社会实践活动把它们统一了起来。这时,单纯依靠从具体到抽象的原则与方法已远不够用,必须借助于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原则与方法,才能逐步形成对于自然界的系统认识。因此,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逻辑过程以及综合的认识方法,正是这一时代活动沉积下来的必然产物。表现在历史认识领域里的,可以首推综合了以往人类文化思想精华的历史唯物主义的认识方法。 由此可见,任何一个时代的历史认识方法,无论是感知直观的,还是分析或综合的,都是那个时代的活动方式的产物。很显然,寻求某种类型的认识方法,必须以该时代的活动方式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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