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将坚实的封建主义基础作为典型的标准尚是正确的话,认为建立了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就证明中国达到了"西欧前所未有的高度封建化阶段"的出发点则是值得怀疑的。众所周知,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经济基础是什么,是一个讨论了很久的课题,有各种各样的答案。如土地国有制下的自耕农经济、农村公社、超经济强制等等,但却从未有人提出并论证过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是经济基础充分封建化的产物。因此,"高度发展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证明中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封建化阶段"的大前提正确与否是个疑问,由此而作出的这个判断的科学性质得不到证实。相反,讨论中的种种情况表明,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与非封建性质的自耕农经济同为因果链条中的两极。例如,为什么在西欧中世纪的早中期社会四分五裂?回答是封臣权力过大,国王权力过小。封臣为什么会享有那么大的权力?根子就在于社会的高度封建化,即农奴制的盛行。这正如马克思说的:"同每个主权者一样,封建主的权力不是建立在租折的大小之上,而是建立在臣属人数的多少之上,后者又是由自耕农的人数而定。"(20)正是由于各级封建主不仅拥有生产资料所有权,而且享有行政权、司法权和军事指挥权,才使其获得了借以割据的经济力量,也获得了借以割据的政治力量和军事力量。故此,在农奴制盛行时,西欧各国均处于分裂割据状况。这种状况的结束,则是农奴制度崩溃、以及随之而来的自耕农经济大量涌现的结果。(21) 以上事实同样见之于中国。纵观历代封建王朝,王权强大的时期无一不是自耕农经济繁盛的各个朝代的早中期;一旦到了土地兼并激烈、自耕农大量破产的晚期,封建朝廷对许多地区也就是鞭长莫及、无能为力了。南北朝时,"大半之人,并为部曲,"(22)东晋小朝廷的权力不越建康周围八郡也就是势所必然。中西的这些事实说明,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与经济基础的充分封建化并非是结不解缘,倒好像是互为盈虚,此消彼长。 用经济的高度繁荣和科学文化的杰出成就来证明中国封建社会是世界封建史上的高峰就更难成理了。其原因不难求索,一是封建生产毕竟是一个以阶级对抗为基础的生产方式,劳动者处于被剥削被压迫的地位。尽管各种封建农民身份不同,受剥削受压迫的程度不一,但是,与置身于这种所有制之外的自耕农相比较,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产积极性终竟要稍逊一筹。马克思说:"小生产是社会生产的技艺养成所,是培养劳动者的手艺、发明技巧和自由个性的学校。诚然,这种生产方式在奴隶制度、农奴制度以及其他隶属形式中也是存在的。但是,只有在劳动者是自己使用的劳动条件的自由所有者,农民是自己耕种的土地的自由所有者,手工业者是自己运用自如的工具的自由所有者的地方,它才得到充分的发展,才显示出它的全部力量,才获得完整的典型的形式。"(23)所以,与其把中国封建经济的高度繁荣和科技文化的杰出成就归功于封建剥削的普及,倒不如说它是中国封建社会存在着大量自耕农的结果。纵观历代中国封建王朝,有哪个朝代的经济繁荣不是和自耕农的大量存在联在一起的?又有哪个朝代的经济衰退及随之而来的改朝换代不是与自耕农的大量破产互相呼应?二是,经济的繁荣、科技文化事业的发展是以安定的政治局面为前提的。而政治安定是离不开国家统一和中央集权的。然而,如前所述,国家统一和中央集权制度与经济基础的高度封建化并非是结不解缘,与自耕农经济的繁盛倒是密切相关。由于中国封建社会的经济的高度繁荣和科技文化的发达是以个体所有制的自耕农经济和国家统一为前提的,因此,经济的高度繁荣和科技文化的昌盛也就证明不了中国封建社会是世界封建史上的顶峰。更何况,我们又有什么理由和事实能证明典型的封建制度一定会创造出比个体所有制,比非典型的封建经济更高的生产力和文化成就?总上所述,一切断言中国封建社会是典型的论断与史实是相违背的,于逻辑是不通的,与典型这个词的定义也是不相符合的,所以,它们难以成立。 但是,我们又凭籍什么说典型是中世纪西欧,而不是中国封建社会?首先,遵循常识,我们谈论封建社会的典型,就不能脱离典型这个词的定义去随意确定典型的内涵。《辞海》中对典型的注释是,"《说文·土部》:型,铸器之法也。段玉裁注:'以木为之曰模,以竹曰范,以土曰型,引申之为典范,'""原指模型或模范,现指在同类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人或事物。"(24)"义同模范。"(25)英文为type,亦有"模范、标本、代表物"之义。这是我们语言学中对典型的界定。引而言之,不符合这个界定的同类事物自然是非典型。然而,在实际生活中,有各种各样的事物,各种各样的国家和社会,它们本身都按照自身规律客观存在和发展着,就此而论,现实客观世界无所谓典型和非典型。而典型和非典型的对立,只有在事物与人发生认识关系的时候才会发生,即只有在认识论的范围内才有意义。所以,我们在使用典型和非典型这些概念时,不是直接地就是间接地相对某个参照系而言的。任何参照系也并非是人们任意杜撰出来的,而是人类认识客观世界过程中产生的,是这个过程中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一种历史状态。因此,这个历史状态是客观的历史范畴,它来自人们的实践,来自人们的历史活动,是人类对客观认识的成果,是人们"认识和掌握自然现象之网的网上纽结"。(26)正由于此,任何纽结,即任何参照系的形成,既离不开主体,也离不开客体,离不开主体对客体认识的能动的客观过程。虽然,任何参照系即任何概念的形成都离不开主体的思维活动,因而总要受到主体的理论、情感、价值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主体也往往在缺乏实证材料时本能地利用联想、想像来填补思维的逻辑缺环,因而使参照系带有很多主观成分。但是,无论怎样,参照系首先必须是客体具有的内在属性的反映,是客体的抽象。否认了这一点,我们也就背离了辨证唯物主义的基本原则,而参照系本身也无正确可言。所以,任何参照系都是它由以产生的那些客体的理论概括。正由于此,这些客体的内在属性与参照系是同一的。因此,在研究其它客体时,这些客体即是典型,即是样版,否认了这一点,这个参照系也就成了没有客观依据的历史状态了。基于这些理由,我们谈论封建社会的典型和非典型时是不能脱离封建社会这个参照系的。而封建社会这个概念的产生也是离不开主体、客体和主体客体相互作用的客观过程的。尽管在马克思主义产生之前,人们已在使用封建这个概念,但是,把封建社会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以区别于人类社会其它社会形态的概念而提出来的是马克思。这就是说,在封建社会作为人类对客观世界认识的一个成果的产生过程中,马克思是认识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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