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的农业改革虽然使中国农业开始了向近代的转变,但从当时情况看,由于时间、精力、财力等方面的原因,这种转变才刚刚起步,还没有能够取得实质性的进展。以财力而言,大规模的农业改革需要巨额的资金,但清政府的财政状况却是捉襟见肘。1901年财政赤字3000余万两,与财政危机同时出现的是财改支出日益加大,各项改革都需要财改拨款。据1911年预算,清政府岁入29696万两,岁出38135万两,赤字8439余万两。就各省财政状况看,也大多支大于收。1907年浙江岁入包括所借外债436万两,支出449万两。山东每年亏空150余万两。奉天、吉林、黑龙江入不敷出也十分严重。1909年奉天岁入580万两,岁出940万两。吉林岁入180余万两,岁出450万两。黑龙江岁入90万两,岁出200万两。支大于收在百万两以上的有贵州、江苏、安徽、福建、广西、湖南、云南、江西、湖北、四川(注:彭雨新:《辛亥革命前清王朝财政的崩溃》,《辛亥革命论文集》。)。几乎所有的省份都受到财政窘迫的困扰,严重的财政赤字使“几乎没有一个地方官在论及财政问题时不用‘支绌’二字的”(注:张玉法:《中国现代化的区域研究》山东省,第346页。)。这就严重影响了农业改革的顺利展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