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还应进一步研究,所谓“中国之社会主义”指的是什么?是指马克思主义所提出的科学社会主义吗?显然不是。因为孙中山并不完全赞成马克思主义,认为它不适合中国之国情。我们知道,自16世纪出现社会主义学说以后,各种社会主义流派先后登场,有空想社会主义、封建社会主义、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保守的或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等。孙中山提出的“中国之社会主义”实际就是他所创立的三民主义,即民族主义、民权主义和民生主义。《实业计划》中提及的社会主义尤以民生主义为主要内容。孙中山提出的民生主义是平均地权、节制资本的民生主义,是主要采矿权收归国家的民生主义,也是一切大公司都归“通国人民公有”的民生主义。因此,孙中山的民生主义不是一种简单的保障人民生存权的民生主义,而是一种具有更高要求和特殊涵义的民生主义,我以为也就是孙中山所说的“中国之社会主义”。 总之,体现在《实业计划》中的孙中山的振兴中华的战略指导思想,可以概括为:抓住机遇,充分利用资本主义工业国的资本、机器和人才,以加快中国工业化,并且设想把资本主义的某种经济能力和“中国之社会主义”的某种经济能力以及中国的市场结合起来,“互相为用,以促进将来世界之文明”。简言之,这个战略指导思想也就是:以外济中,中外结合;互促互补,振兴中华。 明确的战略目标 在既定的战略指导思想下,战略目标是一项战略决策的核心,其他各项战略要素既是它的支撑又是它的延伸。目标明确而可行,战略方案就容易贯彻落实。体现在《实业计划》中的孙中山振兴中华的战略目标在整体与具体两个方面都是明确的,而且这一目标是在进行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来的。 就整体目标而言,就是“既废手工采机器,又统一而国有之。”使中国的产业革命和社会革命“两种革命必须同时并举”,(注:孙中山:《建国方略之二:实业计划(物质建设)》,载《孙中山选集》人民出版社1981年再版,第214页。)也就是在实现工业化的同时,实现采矿业和大工业的国有化。 就具体目标而言,在《实业计划》中有六大计划,内容十分丰富,可分列为以下各项: 1.交通开发:(1)建西北、西南、东南、东北、高原及中央等铁路系统,共筑铁路10万英里;并建机车和客货车制造厂;(2)筑碎石路100公里;(3)修竣现有杭州--天津运河和西江--扬子江运河,新开辽河--松花江运河及其他运河;(4)长江、黄河、西江、淮河及其他河流的治理;包括筑堤、疏浚、取直等以利航行,又防洪水;(5)增设电报线路、电话及无线电等,使之遍布全国。 2.港口建设:(1)建北方大港、东方大港、南方大港等三个大洋级海港,规模如纽约港;(2)建营口、海州、福州、钦州等四个二等海港;(3)建葫芦岛等9个三等海港;(4)沿海建安东等15个渔业港;(5)于通航河流沿岸建商场、船埠。 3.新兴城市建设:在铁路枢纽和商港地带建立新兴市区,并加强公用设施建设,以强化城市功能。 4.采矿业:(1)在资源富集的地方发展铁矿、煤矿、铜矿、油矿及金、锡、玉等特种矿;(2)建立矿山机械厂;(3)建立各种冶铸机械厂。 5.生活资料工业:(1)发展粮食工业;(2)发展服装工业;(3)发展住宅建筑业及家具制造业;(4)发展行动工业,即发展与满足人民行路有关的工业;(5)发展印刷工业和相关工业。 6.兴修水利:包括水力发电及蒙古、新疆之灌溉等。 7.发展原材料工业及建材工业:包括冶铁、制钢及建立大型水泥厂等,以满足以上各类建设的需要。 8.发展农业和林业,主要在北部及中部建造森林。 上述各项战略目标,在《实业计划》中除了农业、林业、水力之发展外,都有比较详细、具体的规划和分析,特别是对港口、铁路建设和部分河道治理的规划更是倍加精细,独具匠心,倾注了大量心血,体现了孙中山对祖国大地的无比热爱,对祖国未来的无限希望。 上述各项除未涉及商贸业、科技、教育和文化事业外,已是一个比较系统的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群。上述目标如能实现,中国不仅可以实现工业化,而且将是一个产业结构大体合理、区域布局比较协调、大公司为国家所有的先进工业国,不仅与欧美发达国家的经济相比毫无逊色,而且由于能够避免垄断和贫富悬殊而更具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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