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构历史,是否能论证“人心中的历史”这一命题呢?这还需要具体分析。应该说重构历史的过程,是将心外的历史转化为中心的历史的过程。历史的根本性质是人类所创造的客观过程,人类要认识它、追求它、表现它的时候,需要经过人心灵的加工与创造,并通过加工将外在的历史转变为主体的历史。从这个意义上看,历史似乎以“人心中的历史”的形式而存在,好象是“人的心灵活动”创造的产物。但是它的根据,人的心灵所进行加工、创造的材料,却不是人心灵中所固有的,而是人心外的历史,是客观的历史。所以,应当承认:历史本质上不是“人心中的”,而是人的实践活动所创造的客观过程。它虽然必须经过历史学家“人心中的创造”或“主体重构”才能显现或再现出来,但是,这种“创造”或“重构”的基础与前提则是人类现实的活动。 通过以上论述,我们可看出“人心中的历史”这个命题在历史认识中,确实具有强调史学主体作用,说明“主体重构历史”的积极意义,这是应该给以肯定的。但是,这个命题本身在新黑格尔主义历史哲学家著作中有其自己特定的思想内涵,反映了他们唯心主义的历史观念和从整体上对人类历史在主客体关系上认识的颠倒。如果抽象地宣扬“人心中的历史”这个命题,在客观上便有忽略或谈化历史客观性的弊端。 三、关于“二重历史客体”的问题 近年来,在我国史学界讨论历史认识论的过程中,相当普遍地流行着一种所谓“二重历史客体”的观点。他们立论的基本根据是:既然历史认识论上的历史客体是指历史学家的认识对象,这个认识对象就是由人的实践活动所创造的客观历史过程。但是,历史认识的特点是历史认识者不直接与认识对象接触,而必须通过史料的中介去重构和研究历史过程。因此,史料在这里就直接成为历史认识者研究的客体,史料就具有了历史认识的客体性质,这就产生了摆在历史认识者面前的“二重历史客体”:一方面是人们社会实践所创造的客观存在的历史过程,但它都已经是过去了的事件,不能直接成为历史学家的研究对象;另一方面是被人们记录下来经过整理而且直接表现史学客体的史料,这是历史学家面对的直接研究对象。 “二重历史客体”显然是一个历史假设命题。那么它在人类历史认识活动中是真实存在的吗?应当承认,“二重历史客体”理论的出现,表明了我国史学界关于历史认识研究的深化,是我国历史哲学家面对复杂的历史认识活动,为了科学地解决认识主体与认识客体之间的矛盾,为了揭示史料的属性与功能,为了说明历史认识的整体过程而设计出来的貌似合理,实乃误解的一种观点。由于历史认识必须经由史料中介所造成的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复杂关系,所以引起东西方历史哲学家们在对史料性质的判断和史学客体的认识上产生了很大的分歧。有人认为史料是精神性活动的产物,史学客体是受主体支配的;有人忽视了史学主体,认为历史就是客观性的物质活动;还有人为纠正以上偏向,提出史学客体二重说。由于历史认识活动的复杂性,由于一般来说史学家主体不可能直接接触认识客体,必须通过史料中介去认识史学客体,因此就很容易使人们形成一种看法,认为史料构成历史认识的对象,由此就赋予史料以史学客体的性质。这其实是一种很大的误解。从历史认识论的角度来说,史料,一般充当由主体到达客体的中介作用。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说,史料并非历史,只是表现历史的材料,我们可以将这种材料称为“中介质”,通过它可以认识历史,表现历史,但是它本身并不是历史学家要认识的对象,历史学家要认识的对象是通过“中介质”所反映出来的历史过程、历史事件、历史人物。所以,准确地说,史料并不是史学客体。历史认识的对象并不是二重的。这就是历史学家以历史活动的客观过程、事件、人物为研究对象所经历的认识过程。当然,还有一种情况,需要进行特殊的分析。那就是当历史学家专门以历史典籍、历史史料(而不是以历史事件、历史过程、历史人物)为研究对象的时候,历史典籍、历史史料就当然地充当了史学客体的角色,例如历史文献学、历史史料学就是这样。在这种情况下,客观的历史过程、历史事件、历史人物,没有进入历史学家的认识领域,它不充当这种特殊的历史认识的客体。这时的历史认识客体仅仅是以史料形式而存在的历史文献、历史文字材料。而不是客观的历史过程。因此,历史客体仍然不是二重的。从科学的历史认识论的角度来看,只要特定历史认识的对象是确定的,而不是游移的,那么历史认识的客体就不会是二重的。如果从历史认识的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来分析,持“二重客体”论者,显然忽视了在活的具体的历史认识过程中主体与客体相互转化的内在机制。在史料充当一般的“中介质”的条件下,史学家重构历史的过程,往往发生客体向主体转化的过程(简称客体主体化);在史料(而不是客观的历史过程、历史事件)直接充当历史认识对象的时候,往往发生主体向客体的转化过程(简称主体客体化)。从总体上来分析,人类的历史认识活动,始终是主体客体化或客体主体化的相互转化机制在发生作用。如果忽视了两种认识机制的相互转化,就可能把认识客体与认识主体绝对对立起来,以为认识主体与认识客体在认识活动中仅仅是各自独立存在而不会发生转化的个体,因此在考察历史认识对象的时候,始终把客观的历史过程设定为永远不变的历史客体,而当史料中介地位突出或者暂时充当史学客体的时候,他们便以重叠的目光注视着史学客体,于是便产生了“历史二重客体”的“新概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