曰:这般文字利害,若有不实,朝廷或来取索,则为不便。如某向来《张魏公行状》,亦只凭钦夫(张栻)写来事实做将去,后见《光尧实录》,其中煞有不相应处,故于这般文字不敢轻易下笔。《赵忠简行状》,向亦尝为看一过,其中煞有与魏公同处。或有一事,张氏子弟载之,则以为尽出张公,赵公子弟载之,则以为尽出赵公。某既作了魏公(张浚)底,以为出于张公,今又如何说是赵公耶。[16] 朱熹将自己执意不写赵鼎《行状》的苦衷,向学生推心置腹地讲了个明白。他认为,其一,张浚、赵鼎都是南宋政坛上的关键人物,同事高宗一朝,都有极大的政治影响,门生子弟遍布朝野,所以写他们二人的行状,是太敏感了,太关“利害”了;其二,张、赵二相功过尚未有定评,而双方子弟均挟私意,功同归己,过则予人。自己既作了张浚行状,上当受骗过一次,所以赵鼎《行状》最好回避,以免错上加错,有违史家良知。朱熹讲的都是事实,理由也充足。但也不是没有更合适的解决办法,他完全可以作个客观的史家,去理清个中公案。但他没有勇气去纠正,却象逃避瘟疫一样回避了,把这个皮球踢给了别人,要人家去“仔细推究,参考当时事实,庶得其实而无牴牾耳。”可见,一旦事关现实利害,连朱熹这样的大家都唯恐避之不及,所以,理清历史,超越利害顾虑去作信史,只有留待更具责任心的史家。长编体史家李焘、李心传、徐梦莘,正是这样富有责任心的史学大家。 其二,政策的影响。 每项政策都有它产生的广泛社会基础,有明显的政治目的。制定实施和运作之后又会产生深浅不等的影响,并有其延续性。即使一项政策运行不久便给取消了,它仍然会有遗痕,不会马上从社会生活、政治生活中消声匿迹。尤其是当代史上的一些重大国策,更是如此。史学家处在当代社会之中,处在以各种政策为主导的现实生活中,要做当代史,其难度可想而知。其一,客观的,即史家对某些重大政策不能或不容许有异议;其二,主观的,即史家在研究以政策为主导的当代史时,限于自己的认识水平,尚不能对之作科学的认识。 无论是客观的“难”还是主观的“难”,都回避不了一个事实,即,本朝史上的一些重大政策,首先就是当代史编写中应反映的主干内容,一旦舍去,史学著作便失去了应有的份量。所以,史学家必须给予政策以实事求是的记叙,并作出恰当的分析评价。为了做到这一点,他们必须采取科学认真的态度,搜集各方面的史料记载,考辨异同、综合订正,然后选择合适的体例,著之于书。这个过程,实际上体现着史家的历史眼光和见识。比如关于“守成”还是“变法”,就是整个宋代争议最大的政策取向问题。其中,王安石变法更是沸沸扬扬。北宋后四朝反反复复的党争,也基本围绕着变法政策展开。神宗朝任用王安石变法,制定新法。哲宗初,宣仁太后和司马光则对新法彻底否定,全盘废止。哲宗亲政后,又搞“绍述”,重行变法政策。到了南宋,祖述元祐的大臣赵鼎、范冲又在高宗赵构的支持下,急匆匆给宣仁太后“辨诬”,改修神、哲二朝《实录》,“是元祐而非熙丰”,给王安石变法强行定案,并把否定变法作为现实政治斗争的一大内容。高宗、孝宗之后,朱子理学兴起,以朱熹为代表的理学家把持文化领域,在书院这个阵地宣扬自己的政治见解,进而影响朝野。书院派评定变法的一个基调即认为王安石变法导致了北宋亡国,是祸国之源。这个意见通过朱门弟子又影响到史书编纂,于是,否定王安石变法,在史学领域渐成“铁案”。但是,政策的否定却没有这么简单。王安石变法的一些具体政策,虽历经政治风云变幻,不仅不可能从实质上被完全废止,反而在不同名目下继续施行于现实社会。例如,司马光目为“最为害事”的募役法,不仅在司马光废止新法时不能尽为除去,而且一直到南宋还被政坛认为切合实际。可见,合理的政策并未因制定者的失势而消亡,也未因反对者的歪曲而失却其合理性。再如,北宋末,宋徽宗、蔡京大搞官制改革,尽管这些政策是昏君和奸臣制定的,但它反映了宋代官制改革的必要性,所以,官制改革的某些具体内容,历靖康之难,到南宋仍被沿用。再如,秦桧当权时的议和政策,在当时即为胡铨、张浚等抗战派激烈反对,但因高宗支持而得以奉行。秦桧死后,和议之策仍奉行如故。至孝宗朝,抗战派曾一度扬眉吐气,北伐抗金。但军事失败之后,议和又成主导,整个南宋,对金政策上大抵以和议为主。朱熹在论及此节时曾讲: 问:“秦相既死,如何又却不更张,复和亲(当作议)?” 曰:“自是高宗不肯。当渠(指秦桧)死后,仍用沈该、万俟、魏道弼,此数人皆是当时说和亲者。中外既知上意。未几,又下诏云:‘和议出于朕意,故相秦桧只是赞成。今桧既死,闻中外颇多异论,不可不戒约。’甚沮人心。”[17]所以,尽管和议误国,“甚沮人心”;尽管秦桧已死,但议和政策仍无法否定,因为高宗诏示天下,说这项政策是“出自朕意”,这就意味着:如果谁否定和议,便是否定高宗皇帝。史学家写此段历史,怎能不为之三思呢?所以,正是政策的延续性、渗透性,给史学家编著当代史以种种压力,缚上了道道绳索。 其三,事件的影响。 整个赵宋,有许多难作定评的大事件。举其要者,北宋有所谓:陈桥兵变、斧声烛影、涪陵之迁、元佐贬庶、宋后之丧、庆历党议、熙丰变法、元祐更化、宋末党争、海上之盟、靖康之难等;南宋则有建炎复辟、楚齐叛伪、秦桧专权、主和主战、诬杀岳飞等。这些一代大事,关涉整个当代史的军国大政。各方记载又参差不齐,或略或疏,舛牾迭出;或隐约其辞,了无定凭。但撰写本朝历史又绝不可回避。这就要求史家根据各种相关记载,不舍蛛丝马迹,索隐钩沉,参互求证,“取众说而质之”,毕现历史真相,得出平实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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