遣勇归乡后不愿仍在土地上劳作,当时的社会又无其他机构可以吸纳他们。这些人便游手好闲,惹是生非。他们大多因军功获保举至很高的官阶,“太平天国一役,各省军营保举至武职三品以上的不下数万人,三品以下的更多”(注:罗尔纲《湘军新志》中华书局第174-175页。)。对于这批军功在身的人,地方官无法管束。等他们将遣归时领得的饷银坐食耗尽,穷困无聊之时,这些久历戎行之人便呼朋引伴、啸聚山林,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 生活无着的遣勇大致向两个方向流动,一、加入会党;二、投身绿林。当时的会党组织影响最大的是哥老会。同治初年,哥老会即在湘军军营中风行,“各营相习成风,互为羽翼”(注:王闿运《湘军志》转引自蔡少卿《中国近代会党史研究》第216页。)。遣勇归里后即使被保举至提、总、副、镇这样高级官衔的都无法安置,更别说获千总、把总之类虚衔的勇丁了。他们自觉受了欺骗,对朝廷的不满和愤懑化为反抗,纷纷加入会党。蔡少卿先生在《中国近代会党史研究》中作过这样的概括:“由于湖南有数十万遣散兵勇,回乡后不能敛手归农,兵勇之情,多未妥帖,因此哥老会就特别猖獗。从同治六年起,哥老会就在湖南举事作乱,此后连年不断。曾国藩也为之哀叹:剿之而不畏,扶之而无术。”(注:蔡少卿《中国近代会党史研究》第218页。)在晚清以后的几十年中,哥老会势力迅速蔓延至整个大江南北,成为清末一股重要的反清力量。 晚清土匪猖獗,其原因之一是受过军事训练的裁勇加入各股土匪,增强了土匪抵抗官军的能力,因而不易被剿灭。1882年5月清政府刑部收到各省有关的匪乱的回复,“奉天称:腹地有遣散未尽之游勇,从前有漏网未获之余匪。湖南湖北称:遣散勇丁,抢劫为生。山西省称:口外界连新疆,为马贼游勇出没之所。上年四月迭有白昼肆掠戕官夺犯重案。安徽省称:降卒散处不一而足,各处撤勇纷至沓来。四川称:会匪、枭匪实繁有徒,加以游勇散练,动多勾聚。河南称:游勇劫案,所在皆有。江西称:教斋土匪,焚劫杀人,遣散游勇,聚众抢劫之案尚未尽绝。”(注:《光绪朝东华录》总第1318页。)可见,遣勇成匪,无处不在。 洋务时期的裁军是这一时期军事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从裁军的起因、动机、过程和结果看,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对减轻清政府财政负担,提高清军的战斗力,乃至促进清政府的军事近代化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社会改革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牵一发而动全身,裁军作为军事改革的一个环节,同样必须有相应的社会政治、经济制度及其他各种相关条件来作保障,当时的清政府却缺乏这些条件,再加上裁军的着眼点在节饷、裁冗具体操作过程中的一些失误,造成了许多严重的社会问题。这一点,对于我们今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机构改革,也是一个应当吸取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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