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农民战争史研究会、山东大学历史系等单位联合举办的“中国农民战争史第九次学术讨论会”,最近在湖北通山县召开。参加会议的有来自全国各高校、党校、科研机构和新闻单位的40余位学者、专家。现将讨论会的主要观点综述如下。 一、关于中国农民战争史的理论和通论问题 1.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周期性出现的原因。有的论者对此作了深入研究后指出,其根本原因在于:中国封建社会总是不断地周期性地出现封建王朝的自我调节能力无法解决的政治和经济危机。这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剥削阶级的人口增长速度超过被剥削阶级的人口增长速度。在封建社会简单再生产的条件下,剥削阶级过量的人口增长必然造成被剥削阶级供养的人口超负荷地增长,使其生产和生活条件不断恶化,最终导致农民起义。第二,官僚队伍的增长速度超过总人口尤其是被剥削阶级人口增长的速度。为了支持封建帝国不断膨胀的官僚机器的运转,必然不断加重被剥削阶级的赋役负担;当这种剥削使社会的简单再生产无法维持的时候,农民造反就成为必然。第三,剥削阶级享乐欲望的增长超过社会生产的增长。这必然加剧封建国家与劳动人民的矛盾,把农民逼上“犯上作乱”的道路。第四,社会矛盾和阶级矛盾激化到一定程度,必然超出封建国家自我调节能力发挥作用的界限。尽管中国封建皇朝的自我调节能力世罕其匹,但各种矛盾积累激化超出界限时,社会的发展就只能诉诸暴力进行一次大的调节,农民起义则应运而生。最终的结果是,使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经历一次新的螺旋式的上升。 2.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的阶段性和分期。有的论者提出,中国封建社会农民战争的发展规律是同中国封建社会自身的发展规律相一致的。它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秦汉至魏晋为第一阶段,南北朝至唐末为第二阶段,辽金元明清为第三阶段。中国封建社会的规律是曲折性、反复性和长期性,而长期性即体现为曲折性和反复性。这一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循环,是一种循回上升的过程。与此相应的中国农民战争也不是直线发展的,而是逐级循环式前进的,每一阶段的农民战争都有一个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这就是历史发展的辩证法。 3.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的根本原因和历史作用。有的论者不同意以赋役、口号或王朝更替作为分析农民战争问题的基本线索,认为农民问题从根本上说就是土地问题,应以土地问题作为研究农民战争的基本依据和出发点。论者指出,尽管每一次农民战争都是在特定封建制度和社会环境中产生,因而都有其具体要求和所要解决的问题,或反对繁重赋役,或反对官府奴役,或反对贫富不均,但归根结底还是土地问题,土地问题始终是农民斗争的目标。中国封建社会土地关系发展的阶段性制约以至规定了农民战争发展的阶段性。农民战争的结局往往是劳动者和土地的重新结合。因此,中国农民战争的作用就不仅仅是打击并改造了封建统治,更主要的是改造了封建社会的土地关系和阶级关系,从而多少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使中国封建社会由低级向高级阶段曲折发展。据此才可以说,农民的阶级斗争、农民的起义和农民的战争,是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 4.对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如何评价。有的论者批评了对农民战争评价问题中的“认识误区”,认为:第一,不应以农民战争领导人的阶级出身作为依据。农民起义队伍中领导层的内讧是司空见惯的历史现象,这是由农民阶级作为小生产者固有的落后、自私、短见、狭隘、散漫、缺乏必要的阶级凝聚力所致。第二,不应把农民起义和全民起义相混淆。随着农民起义的扩展导致全民或曰全社会大起义,是中国农民战争的带有规律性的历史现象。第三,不应否认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有暂时合作的存在。由于农民战争的打击,迫使后来的封建统治者不得不调整封建生产关系,缓和阶级矛盾,从而缓解了对生产力的束缚,相对减轻了对农民的剥削和压迫,这就成了地主和农民两大对抗群体实现合作的物质利益基础。把阶级斗争看作一成不变、无处不有,无时无刻都在激烈进行的观点,既有背于历史事实,也有悖于阶级斗争的规律。还有论者研究了农民起义领袖称王称帝的问题,认为历史上有三种类型:一是起义之初即称王称帝,二是起义势力发展壮大后称王称帝,三是推翻旧王朝后蜕变为新王朝的帝王。论者认为,第三种类型是历史规律使然;第一、二种类型则是农民阶级觉悟水平和斗争艺术的体现,是一种进步的历史现象。 5.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的最后终结。有的论者在分析了中国近代历史上的农民革命斗争后指出:太平天国起义只是旧式农民战争性质发生变化及终结的开始;义和团运动不是农民战争而是民族战争,表明旧式农民战争从形式到内容的逐渐终结;20世纪初的农民自发反抗斗争仍属于旧式农民战争的范畴,但已不代表农民阶级斗争的方向和主流;1912年爆发的白朗起义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次大规模的农民战争;只有在无产阶级及其政党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新式农民战争”,具体地说就是1927年的八一南昌起义和秋收起义,才是中国旧式农民战争完全终结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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