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的材料来自两个田野工作点:一是云南大理市喜洲镇周城白族村,该村为傍近蝴蝶泉的一个著名的旅游村。全村有2000多户,10000多人,95%以上是白族。全村居住集中,房屋密密匝匝,鳞次栉比。周城经济发展良好,1998年即成为亿元村。二是云南省楚雄州南华县兔街乡摩哈苴彝族村,该村位于哀牢山上段,包括干龙潭村民委员会下属的9个村民小组以及小村村民委员会下属的两个村民小组。该村只有200多户,1000多人,散落在海拔2200米左右的山林间。摩哈苴除彝族外,也有马姓汉族杂居。对于周城,地域村与行政村是重合的。而摩哈苴则大于行政村的范围,它是围绕着一座“U”字大山的11个村民小组的地域共同体概念。周城具有现代村庄的特点,而摩哈苴则是传统的村庄。选择这两个不同的类型,是为了找出地域社会构成的共同规律。 一、人类学视野中的地域社会关于地域社会构成的研究,主要有如下4种代表性的理论。 1.继嗣理论。20世纪40年代以后出现的宗族继嗣理论,注重继嗣群内部的纵向的血缘传承关系对于地域社会空间的建构。埃文思-普理查德对努尔人的研究,以及福忒斯对泰兰西人的研究,被认为是宗族理论确立的标志。普里查德在《努尔人》一书中,集中讨论了地域性社会政治结构与血缘性宗族制度(继嗣群)之间的关系。他发现,在努尔人的“无国家的社会”中,地域性裂变支和宗族性裂变支之间存在着一种密切关系,这就是“社区纽带与宗族结构的同化现象”。地域性联系以一种宗族术语表达,每一个努尔村落都与一个宗族相联系,基于血缘的世系群原则与基于地缘的共居原则是一种共存关系。可见,这里存在着血缘关系对地缘关系的一种整合,由继嗣而形成的社会结构也是一个地域空间的安排。继普里查德与福忒斯的研究之后,20世纪50年代英国人类学家弗里德曼的研究例证则取自中国的福建与广东的宗族,他的研究主旨亦涉及宗族继嗣与地方性社会结构问题。他在1958年出版的《中国东南的宗族组织》一书的主题是研究分化社会中的单系亲属组织和集权政治体系,也就是社会分化和地方宗族规模之间的相互联系。弗里德曼认为在中国东南的宗族的裂变系统中,每一个级支(家庭、扩大家庭、房等)都是一个社会群体。这种纵向的关系与地域居住聚落形态及各个级支的土地分割都有关系,因而体现出了一个社会地域空间的安排问题。具体说来,在福建、广东两省,由于“宗族和村落明显地重叠在一起,以致许多村落只有单个宗族”,而“几个紧密相连的村落构成乡村社会的基本单位”,所以这些地方就体现了“继嗣与地方社区的重叠”[1]。 2.联姻理论。联姻理论注重集团间的婚姻交换关系对于地域社会空间的建构,这一理论从法国人类学家马歇尔·莫斯发端。莫斯在《礼物》一书中,认为早期社会的交换形式是礼物的赠送与回报,这一礼物的运动方式是“总体的社会现象”,也包括交换女性。他把外婚制理解为“交换妇女”,将女人与食物、儿童、财物、护符、土地、劳动、服务、圣职和品级等交换并列起来[2]。这是一种将社会性别交换作为社会构成主要机制的理论。结构主义人类学将这个传统延伸下来。20世纪30年代的荷兰结构主义重视循环婚所具有的社会构成意义。后来,列维-斯特劳斯将莫斯的“礼物交换模式”应用到亲属关系的研究之中。在《亲属关系的基本结构》一书,他把婚姻的地位确定为以女性为媒介的集团之间的交流,从而探讨其基本形态。列维-斯特劳斯认为,通过相互提供新娘而在居于不同地域两个集团之间形成了联盟关系。无论是在有限交换中形成的一个狭小范围内的封闭体系,还是在循环交换中形成的“大圆环式的巩固的统一体”,由于参加婚姻交换的集团皆为外婚制集团,每一个这样的集团都有自己的地域范围,这样,它们之间由婚姻交换关系形成的社会结构、社会集团也是一个地域空间的安排。联姻理论从集团之横向的婚姻交换视角对地域社会构成研究作出了贡献。 3.市场体系理论。美国人类学家施坚雅1964-1965年发表在《亚洲研究杂志》上的《中国农村的市场和社会结构》长篇论文中,排斥其他解释理论,自信地认为他所研究的市场结构对于地域社会构成具有根本性的意义,认为中国农村的社会生活不在村庄而在市场圈之内。他说:“在这类重要的复杂社会中,市场结构必然会形成地方性的社会组织,并为使大量农民社区结合成单一的社会体系,即完整的社会,提供一种重要模式。”[3]1施坚雅将市场结构首先作为空间的和经济的体系,然后作为社会和文化的体系来看待。他说:“农民的实际社会区域的边界不是由他所住村庄的狭窄的范围决定,而是由他的基层市场区域的边界决定。”[3]40在这里,施坚雅提出一个“基层市场社区”的概念,“自给自足”的“农民的实际社会区域”不是在他所居住的村庄范围决定,而是由他的基层市场区域的边界决定。施坚雅同时注意到市场体系与联姻圈之间的关系,他认为市场范围即为联姻圈,二者是等同的。对于施坚雅的市场体系理论,美国人类学家杜赞奇批评说:施坚雅“以村庄或集市为焦点进行的分析是封闭式的,带有专断性和抽象性”[4]4。 4.祭祀圈概念。台湾学者林美容论述了“祭祀圈”与“信仰圈”对于地域社会构成的作用[5]。她说:“不论祭祀圈或信仰圈,都是代表汉人以神明信仰来结合人的方式,也就是藉宗教的形式来形成地缘性的社会组织。”祭祀圈所结合的人群都是地方性的人群,信仰圈则结合区域性的人群,其范围必定跨越乡镇。由祭祀圈和信仰圈来看,台湾民间社会基本上是一种地域构成,以村庄为最小的地域单位,逐步扩大,结合地方性或区域性人群。林美容的祭祀圈与信仰圈理论对于地域社会构成的意义在于,提出了一个超越宗族、婚姻、市场构成地域社会的第四种理论。她的祭祀圈与信仰圈区分正是对地域社会的层次结构提出了意见。对于祭祀圈的地域社会建构功能,林美容予以超越其他理论的高度的强调。她认为:“祭祀圈未尝不是一个可与市场圈竞争的理论,或甚至祭祀圈才是台湾汉人社会生活主体,台湾汉人社会发展的主导。”[6]林美容是从宗教视角对地域社会构成进行解释的。 检视以上4种人类学理论,不同的人类学家因研究领域不同而提出了不同的理论,他们只分析了社会构成的某一个要素而不是全部要素的构建功能。因此,在地域社会构成的问题上,尚有如下几个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1)如果我们舍弃单一要素研究法,取代以整体论的视角,那么,需要研究各要素之间的有机联系以及各要素与整体之间的有机联系。(2)如果在整体论的视角之下看到地域社会构成是多维度的而不是单维度的,那么,需要研究这些维度形成的最根本的动力。(3)如果沿袭施坚雅将“自给自足”作为传统地域社会定义的重要内涵的看法[3]40,那么,需要研究当前最小的地域社会单位,以及这些最小单位怎样与国家联结在一起。 本文从社会整体内部诸因素之间的关系来重新思考地域社会构成问题,将人类实践活动看做是地域社会构成的基本动力。在人类学研究领域中,从其先驱人物维柯到当代著名人类学家布尔迪厄,一直存在着注重人的创造性“活动”对于人类各种不同社会文化形成的作用研究的传统。人的创造性活动是维柯人类学的主题,他采用历史主义的方法,论述了从宗教、婚姻、死葬三种基本习俗活动对于民政社会产生的决定作用问题①。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继承、改造并发展了维柯的人类学思想,在他们的著作中,“活动”被表述为“实践”活动或“生产”活动。这种“活动”是最基本的,是决定其他社会文化现象的东西。布尔迪厄的“实践人类学”,更是将实践活动上升到本体论的高度来研究。 人类的实践活动并不是一种单一性的活动,而是一个繁复性的结构。对于这种繁复性的不同内容,马克思与恩格斯于1845-1846年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具体展开为人对自然的能动关系、人的生活的直接生产过程以及人的社会生活条件和由此产生的精神观念的直接生产过程三个方面。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又提出了“两种生产”的著名说法:“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类自身的生产,即种的繁衍。”[7]依据马克思与恩格斯的观点的综合,人类的实践活动有物质资料生产实践活动(第一种生产)、“种的繁衍”活动(第二种生产)和精神生产活动三个方面。人类的三种生产活动正是地域社会构成的三种基本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