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辽代史学(2)
二修史机构和史官 关于辽代的修史机构和史官,《辽史》卷四七《百官志》“国史院”条云:“监修国史,圣宗统和九年(991),见监修国史室昉。史馆学士,景宗保宁八年(976),见史馆学士。史馆修撰,刘辉,大安末为史馆修撰。修国史,耶律玦,重熙初修国史。”[9]元修《辽史》时已有文献难征之叹。其修史的主要材料就是辽人已成的实录和各类碑传。这段材料完全抄自《辽史》的纪传。一部历史著作中志表整段照抄纪传,《辽史》以外,未尝有闻。可见修史材料之贫乏。事实上疏漏也十分明显。 考《辽史》景宗保宁八年(976)“二月壬寅,谕史馆学士,书皇后言亦称‘朕’暨‘予’,著为定式。”[10]这条材料告诉我们,辽初的修史机构是史馆,而非国史院,学士是其长官。辽穆宗之昏庸,史有明书,因此,修史机构或在穆景之前已设立。检《契丹国志》卷十七《麻答传》云:“又以宰相员不足,乃牒冯道判史馆……其僭妄如此。”麻答是辽太宗从弟,牒虽称僭妄,但表明太宗时代已有了史馆的建制。又《辽史》圣宗统和九年(991)“枢密使、监修国史室昉等进《实录》,赐物有差。”[11]室昉是枢密使,由他监修国史,负责修《实录》,说明统治者对史已十分重视,但史官还是兼职。《辽史》卷十七《室昉传》,《辽史》卷八○《邢抱朴传》也作如是说。 复按《辽史》圣宗开泰五年(1016)十一月“以参知政事马保忠同知枢密院事、监修国史。”[12]又辽道宗寿隆六年(1100)十月“以枢密院副使王师儒监修国史。”由此观之,圣道二帝时监修国史的职掌地位已渐轻,但不是说不重视修国史,相反是史官职掌地位正常化的表现。此时仍是兼职。监修国史后来成为修史的专职官员,修国史才是主笔。《辽史》卷九一《耶律玦传》云:“重熙初,召修国史,补符宝郎,累迁知北院副部署事。”[13]又《萧韩家奴传》云:“诏谕之曰:‘文章之职,国之光华,非才不用。以卿文学,为时大儒,是用授卿以翰林之职。朕之起居,悉以实录。”[14]从这条材料看,修国史与起居实录已有分工。史馆修撰见《刘辉传》:“诏以贤良对策,辉言多中时病,擢史馆修撰。”[15]《百官志》言时在大安之末。 除了《百官志》所列的四种史官名称外,还有同修国史,大约非正员。《契丹国志》卷十八《刘六符传》说:“年十五,穷通经史,兼综百家之言。兴宗时,为翰林学士、右谏议大夫、知制诰、同修国史。”[16]从材料看,兴宗时已有了同修国史的职务设置。 辽代的史料文书并不都存放在史馆,据《通鉴长编》重熙十一年(1042),也“藏于宗庙”。又据《辽史》卷二三“大康二年(1076)”,辽代还有修注郎这样具体从事《起居注》的官员。据《辽史·太宗纪》,史官还有占吉凶的任务,和中原地区亦雷同。 三史学思想 辽代没有专门系统的史学理论著作,也缺乏相应的史学实践,只有一些零散的议论,但细加归纳,仍可粗知其框架。 (一)不虚不讳,直书信史辽代修史最勤莫如实录,代有所为,还有通代的“事迹”,都强调实录之实,以大兴天下。如《辽史》卷一百四《耶律孟简传》,孟简对有关的修史官员强调说:“史笔,天下之大信”,信史说代表了当时人们对史的普遍看法和评价。又辽兴宗重熙十八年(1049)《赐高丽国王册》云:“四方于宣,匡合之名辉信史;一变至道,拊循之化洽熙民。”[17]所谓信,实为史之第一要义。又其诏萧韩家奴云:“朕之起居,悉以实录。”皆强调一个实字。不过这种实录并不是一般意义的编年大事记,而是如实记录,受钵于班固《汉书·司马迁传赞》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之意。如萧韩家奴记兴宗秋猎伤人事,兴宗心虽不悦,但以“史笔当如是”相许,说明史的神圣亦即求实观念,已为辽人上下所认同。辽代还把如实记录的文字皆称为实录,如修庙立碑实录、修桥实录等。求实不隐,既“摭兹遗懿”,又“以直书”,[18]已成为天下之共识,辽人已科学地把握了修史原则及其本质。 (二)华夷之辩中原地区曾一度是中国文化发达地区,在此居住的汉人自称华,而把边远地区的少数民族称为夷狄或蛮夷。依传统,夷狄之地往往以可汗、大王、酋长之类相君,而中原地区自秦始皇始专以“朕”况。辽人建国以后虽也仿用“朕”,但不固定。辽人深知自己的文化比较落后,所以加快了向中原地区学习亦即汉化的步伐。辽世宗“慕中化风俗,多用晋臣,而荒于酒色,侮诸宰执。”[19]以致辽代宗室把世道之乱归罪于汉官:“朝廷征汉官致乱耳。”辽景宗保宁八年(976)谕史馆学士“书皇后亦称‘朕’暨‘予’”。诏谕既体现了双圣格局的法律意义,也表现了辽人与汉人对等的文化指认。《全辽文》所收萧韩家奴《请追崇四祖为皇帝疏》亦称:“上世俗朴,未有尊称。臣以为三皇礼文未备,正与遥辇氏同。后世之君,以礼乐治天下,而崇本追远之义兴焉。”“夫天皇帝之考,夷离堇的鲁,犹以名呼。臣以为宜依唐典,追崇四祖为皇帝。”这次追赠的目的就是要从形态、心理上改变辽人“犹以名呼”的文化传统,追远崇本,确立起契丹人的主体地位。唐高祖李氏本非汉人,建国后创立先庙,尊四世为帝,辽人仿此,意义深远。《辽史》卷二六《道宗纪》云:“以有司案牍书宋帝‘嗣位’为‘登宝位’,诏夺宰相郑颛以下官。”[20]不仅与汉平起平坐,干脆以“我”为中心。这种新的观念打破了地域自封的文化心理,形成辽人包宇八方的思想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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