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步政策,是农民战争史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不仅关系到对农民战争的历史作用、对农民战争后新建王朝政治、经济政策的正确评价,并且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建国以来,通过广大史学工作者的研究讨论,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由于林彪、“四人帮”的干扰破坏,使这个问题,成了人们望而生畏的“禁区”。粉碎“四人帮”,禁区摧毁,障碍扫除,现在应该而且可能对这个重要问题认真加以研究探讨了。 一、让步政策,是客观存在的历史事实 马克思主义认为,剥削和压迫是地主阶级的本性,阶级本性不可改变,这基本原理,无疑都是完全正确的。但是,地主阶级这种不可改变的阶级本性,只决定他们对农民阶级不论在什么地方和什么时候“都是剥削和掠夺”,却并不排除他们有时对农民阶级可以压迫得轻一些,剥削得少一点,因而在“一定的条件”和“一定的前提”下,是可以“向农民阶级实行减轻压迫和剥削的‘让步政策’”的。 剥削阶级可以向被剥削阶级让步,不仅从理论上是可能的,而且确凿的历史事实,也完全证明了这一点。凡是稍具历史常识的人都会知道,不论在中国历史上,还是在外国历史上;不论是封建社会,还是近现代社会,剥削阶级向被剥削阶级让步的史实,都是屡见不鲜的。以中国历史来说,在秦末、西汉末、隋末、元末、明末等农民大起义后建立起来的西汉、东汉、唐、明、清等封建王朝,都曾实行过让步政策,减轻赋税,抑制豪强,蠲免钱粮,兴修水利等①,这都是大家所熟悉的。以外国历史来说,沙皇俄国实行的农奴制改革外,1848年,奥地利政府,也曾减轻赋税,向农民实行过让步②。 正是基于这些确凿的史实,所以,无产阶级革命导师都一致肯定让步政策的存在。马克思在《中国革命和欧洲革命》一文中写道:“一八五三年一月五日,皇帝(指咸丰)在北京颁发的一道上谕中,就责成南方各省、武昌、汉阳的总督和巡抚、减轻捐税,允许缓交,首先是不要额外再征;否则,这道上谕中说,‘小民其何以堪?’又说:‘……庶几吾民于颠沛困苦之时,不再受追呼迫切之累’。记得在一八四八年,在奥地利这个日耳曼式的中国,我们也听到过同样的话,看到过同样的让步”③。列宁对1861年沙皇俄国实行的农奴制改革,明确指出是“政府终于因为害怕全体农民的总起义而让了步”④。毛主席在《关于重庆谈判》中,不但谈到了蒋介石由于有很多困难,“使他不能不讲讲现实主义”,对我党让步。而且还论述了“我们过去和蒋介石办交涉,也作过让步,并且比现在的还大”⑤。由此可见,在中外历史上,自然也包括中国封建社会在内,让步政策确实存在过,这个铁的事实,是不容抹煞的。 二、让步政策一般是促进了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封建社会的生产关系,主要是“封建主占有生产资料和不完全占有生产工作者”。这种生产关系,就是封建制度的基础。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由于地主和官府对农民压榨程度的不同,同是一种生产关系,却有时基本适应着、有时阻碍着生产力的发展,表现为农业生产的繁荣和衰敝。例如,在一些封建王朝的中后期(少数也有在早期的),由于土地的高度集中,和租赋徭役的残酷盘剥,使广大农民陷于极端贫困的境地,终岁勤劳,不能温饱,“常衣牛马之衣,食犬彘之食”,在饥寒交迫的死亡线上挣扎。倘再遇水旱之灾,饥馑之年,就只有“卖田宅,鬻子孙”,背井离乡,四处流亡,不但丧失了改善与扩大再生产的可能,甚至连单纯再生产也不能继续。在这种情况下,生产力破坏,统治秩序混乱,社会动荡不安,历史发展面临停滞或崩溃的危机。每当遇到这种“绝境”的时候,只有农民起来暴动,给地主官府和腐朽的统治政权以沉重打击,才能突破这种“山穷水尽”的局面,推动社会生产和历史继续向前发展。这是最主要的和根本的。此外,在农民大起义之后,某些新建的王朝,有的曾经向农民实行过一些让步的政策和措施,也能够或多或少起到促进生产恢复和发展的作用。如西汉的“文景之治”,唐代的“贞观之治”等,都是大家所熟知的。我们还可以明末农民大起义后建立的清王朝为例。这个王朝早期的统治者顺治和康熙等,都曾向农民施行了一些让步措施,如“废藩田产,号为更名地,皆给于民”,无主荒田,官给印信,永为己业”⑥,“剪除势豪,招致流亡,”⑦“广兴水利,东南则筹疏导之方,西北则资灌溉之益”⑧等等,因而促进了生产的恢复发展:“人民日增,渐次开垦,……山谷崎岖之地,已无弃土,尽皆耕种”⑨。据有关史料统计,顺治18年(1661),全国耕地面积为5、493、576顷⑩。到康熙50年(1711),已增至6930344顷(11)。农业人口也伴随着增加:顺治18年(1661),全国农户人口为21、068、609丁口,到康熙50年(1711年),已增至24621334丁口(12)。由于生产发展,统治者的租赋收入,明显增加:“今国帑充裕,屡岁蠲免,辄至千万,而国用所需,并无遗误之处”(13),再后到乾隆45年(1780),虽“赋税并未增加”,但比以往“财赋更足”,纵然“中间普免天下地丁钱粮三次,蠲免天下漕银两次,又各省偏灾赈济,及新疆、两金川军需所费何啻万万两”,可是仍“库银尚存七千余万两”(14)。这就是被旧史家称道的“乾嘉盛世”。 当然,历代封建王朝实行让步政策,主要受惠者还是封建官僚、地主豪强。而少地或无地的贫苦农民,往往较少、甚至根本受不到实惠,即所谓“官收百一之税,民输大半之赋;官家之惠,优于三代,豪强之暴,酷于亡秦”(15),和“蠲免钱粮,但及业主,而佃户不得沾恩”(16)的现象。并且,旧封建史家对所谓“文景之治”、“贞观之治”和“乾嘉之治”等的描绘,也都存在夸张溢美之词。但不论如何,比起旧封建王朝来,衰敝的农业经济,得到明显恢复发展,出现欣欣向荣的面貌,成为中国封建社会有数几个比较繁荣昌盛的时代,这个基本事实,还是不容否认的。 此外,也要指出,让步政策促进生产恢复发展的作用,有的大些,有的小些,有的则不明显。所以,只能说“一般是”促进了生产的恢复和发展,而不能加以绝对化。同样,某些大规模农民战争之后,有的统治王朝,作了让步。有的并无明显让步,或根本不曾让步。那种把让步政策当成规律,概括为“革命斗争--被迫让步--再斗争--再让步”的公式,显然是不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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