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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字学与古史研究(2)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社会科学战线》 王庆祥 参加讨论

我们研究古文字于形、音、义三个方面要以字形为主。对不识之字从字形的研究出发,找出它和已识的字在形体上的联系,再根据已识之字的读音来判断它的读音,即所谓“形定而音明”。形、音已解,而仍不明其义是很少见的。
    杨树达先生曾提出一种意见,认为考释古文字可以“屈形以就义”。字尚不识何以知其义?又往往有人从上下文推测不识之字的意义,再缘以解释字形,甚至歪曲字形,削足适履。这实是一种本末倒置的办法。当然,形、音确定之后,由于同音字多,通借现象常见,其字义的确定有时需要借助上下文考虑。而且,验证某字的考释结果,要看它能否在所有的辞例中都讲得通。但不可以此作为研究的出发点。否则,势必助长主观揣测之风,而陷于唯心主义。甲骨文中有{K10614.jpg}。
    许多古文字研究者都很重视字音这一方面。更有人提出考释古文字应“以音为主”,这种提法也是应商榷的。不先定其形,何从知其音。所以,音和义一样,都不能作为研究的出发点。不同时代或同一时代的同音字或音近字通假现象很普遍,所以我们考释某字,在已经认出是什么字之后,并不能单靠其本来的字面含义去确定它在全辞中的意义,而要全面考虑到与它同音或音近诸字,才能正确判断它在全辞中的意义。清代考据学家已明此理,他们训释古代典籍时,利用古音韵知识以确定古代某字和某字同音或音近,再用同音或音近字互训的办法,取得重大成绩。但是,现在有人在考释古文字过程中,遇到自己讲不通的地方就用声音通转来自圆其说,以至于达到“无所不通,无所不转”的地步,这是应予纠正的。
    于省吾教授很重视古音韵学,并注意收集大量先秦古文字资料和古代典籍中文字通假的例子,利用声音通假来解决古文字考释中遇到的问题。例如近出{K10615.jpg}盘铭文中有“{K10616.jpg}{K10617.jpg}”一语,诸家考释均不得其解。于老根据长沙出土的《老子甲本卷后古佚书》引《诗经》的“不勮不{K10618.jpg}”,今本诗经作“不竞不{K10619.jpg}”,等许多例证,证明从豦得声的字,和“竞”字古通用,而考定“{K10616.jpg}{K10617.jpg}”一语就是《左传》中所见的“競爽”。但于老历来主张,要证明某字和某字可以通假,不仅要在音韵学上符合规律,还一定要在其它的先秦古文字资料和古代典籍中找出具体例证。例证越多,结论才越可靠。如果只合于“律”而无“例”为证,仍不足为凭。
    我们研究古文字要有坚实的基础,要熟悉先秦典籍,要有文字学、声韵学和训诂学方面的丰富的知识。清代考据学家在文字、声韵、训诂方面取得很重大的成果。他们研究方法上的实事求是和无征不信,是值得学习的。当然,清代考据学也有其弊病和局限性,但瑕不掩瑜,我们应该继承发扬。
    历史学、考古学、民族学知识对研究古文字也有重要意义。这里着重谈谈民族学知识对研究古文字的作用。以“俘”字为例,古文字作{K10620.jpg}形,从手从子。为啥从子而不从人呢?前人说解均甚牵强,于省吾教授根据摩尔根《古代社会》,知道在原始社会后期的战争中,作战双方往往捕获异族部落的孩子以补充伤亡。这种风俗正是“俘”字从手从子的原因。又如“庶”字,古文字从石从火,按声韵通假,庶即古煮字。于老从少数民族志中发现,有不少民族曾采用投炽石于水使水沸腾的办法煮食,由是解开了庶字从石从火的造字本义。
    为了进一步搞好古文字研究工作,我们还要从两方面努力。一是资料的发表和系统整理问题。现在,新出土的古文字资料很多,如小屯南地的商代甲骨、周原的西周甲骨、江陵的东周楚简、随县曾侯墓的大批古文字资料等等,应该尽早问世。而且,发表时应注意资料的全面性和完整性。对已有资料应加强系统化工作,例如甲骨文资料本来是散见各书的,由于《甲骨文合集》的出版,资料得以集中并分期编排,给研究者提供了方便。日本学者岛邦男的《殷虚卜辞综类》则把甲骨文每字见于多少条卜辞,有多少种用法,作了系统整理,虽仍不免遗漏或错误,毕竟是一部较好的工具书,给研究者创造了从辞例上全面分析现有甲骨文的有利条件。可是金文现在还没有“合集”,亦无“综类”,研究者不得不把大量时间和精力花费在检阅和排比资料上,限制了对现有资料的全面分析。尽快发表新出土资料,有计划、有分工地加强现有资料的系统整理,是加快古文字研究步伐的必要措施。
    还有不断丰富、完善和发展文字学理论问题。文字学理论主要指汉字发生发展的规律和汉字的造字原理。它对古文字研究是有指导意义的。但文字学理论的研究还有待于深入。例如“六书”,它是对汉字进行分类的传统方法。段玉裁指出:象形、指事、会意、形声是造字之法,称为“四体”,假借、转注是用字之法,称为“二用”。这种说法是对的。但就造字之法而言,是否只有四种呢?于省吾教授就发现了两类“四体”所不能包括的古文字。一类是包含有音符的独体象形字,如麋字,甲骨文作{K10621.jpg},既是独体象形字,又有音符成分{K10622.jpg}(眉),如羌字,甲骨文作{K10623.jpg},既是独体象形字,又有音符成分{K10624.jpg}(羊)。这类字既含有音符成分,故非单纯的象形字;又是独体字,并无独立音符,不能归为形声字。对研究形声字的起源来说,这类字提供了重要线索。另一类是附画因声指事字。其特征是在某个独体字上附加一种极简单的点画作为标志,赋予它以新的含义,但仍就原来的独体字为音符。例如“百”字,甲骨文作{K10625.jpg},究其造字本义,係于{K10626.jpg}(白)字中部附加一个折角形的曲划,作为指事的标志,以别于白,而仍因白字以为声;又如“尤”字,甲骨文作{K10627.jpg},究其造字本义,系于{K10628.jpg}(又)字上部附加一短画作为指事的标志,以别于又,而仍因又字以为声。这类字虽有音符,却不是由一形一声两个正式偏旁配合而成,故非形声字。又因为附加之点画只是起辨别作用的记号,不能算作由两个以上独立偏旁相配合而成的会意字。而且因为有音符,和传统所认为的指事字也大相径庭。于老发现的这两类字充分说明:传统的“六书”分类法并不完备,我们不可囿于“六书”旧说,而必须根据前人所未见的古文字资料,不断丰富、完善和发展文字学理论。
    在古文字研究上,于省吾教授一向强调“谨严”二字。他常说,一个古文字研究者对自己的成果必须区别那些是可靠而有把握的,那些是还有疑问而尚不够把握的。不能把两者混在一起。比如考释一篇铭文,不能为了从头至尾都说通就把其中并无把握的地方也讲得似乎有把握。没有把握就“阙疑”。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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