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购买地产、建立土地家族的方法,新兴财富创建者渐渐地融入了土地阶级,进入了上层社会。约翰·巴克来自柴郡霍顿地区,19世纪初在斯塔福德郡、什罗普郡、威尔士南部一带是有名的大型钢铁企业主,19世纪30年代,他购买了奥尔布莱顿豪尔地产,凭借这块地产在1851年当上斯塔福德郡郡守。马修·伯尔顿一世是牛津郡图园伯尔顿家族地产的创建者,他的儿子于1848年就任郡守,还同北安普敦郡古老的安赫的卡特赖特家族的女儿结了婚。(50) 五、卖方土地的来源 工业化时期的英国,圈地运动全面展开。准备圈地的村社往往出售部分土地以筹集圈地费用。1793-1802年,巴斯侯爵的土地代理人托马斯·戴维斯与其同事纳萨尼尔·巴顿之间的来往信函透露了这一事实。信中说:“在威尔特郡特罗布里奇城旁边有一个名叫韦斯特伯利的村庄,土地所有者们对土地的围圈事宜争论纷纷。8年之后,土地所有者们达成了一致意见:通过拍卖部分荒地的方法取得圈地开支,任命委员会起草圈地议案。”(51) 小土地所有者也是土地的主要供应者。圈地运动中,自耕农通常会分得三四十英亩土地,围圈费用通常为30-250英镑;若这些土地较为肥沃,并且在圈地前大部分处于敞田的前提下,围圈后的价值至少翻一番。(52)在这样的背景下,自耕农会毫不费力地借到抵押贷款支付圈地费用,或卖掉半打土地以达到这一目的,或按照提高了的土地价格出售,用这笔资金租赁更大的农场。那些以土地为抵押进行圈地借贷的小土地所有者,那些以土地为抵押进行贷款将可耕地转化为牧场的小土地所有者,有些到头来不能偿还债务,不得不出卖仅有的小地产。一份对林肯郡70次议会圈地运动的调查报告显示:在9个村庄中,圈地前后有七八十宗土地买卖。这些土地的销售并未导致小土地所有者总数的下降,变卖地产的小土地所有者的位置被新的小土地所有者弥补。(53)在柴郡、德比郡、莱斯特郡、林肯郡、诺森伯兰郡、诺丁汉郡、沃立克郡,小土地所有者在1832年的数量与1780年的数量同样多。(54)19世纪,小土地所有者拥有的地产总数明显下降。1800年,英国自耕农耕种土地的数量占英国土地总量的20%,到19世纪末,下降到12%。(55)1846年,不动产专门委员会在埃塞克斯郡进行调查时,经营着560英亩的罗伯特·贝克说:“所有的小地产看来都并入了大地产中,约曼(即自耕农)的数量更少了。”(56) 在建立大地产的过程中,地主们常常卖掉零散的外围地产,集中、强化主体地产,这需要付出几代人的努力。1749-1756年,莱斯特伯爵大面积变卖自己的外围地产,到18世纪后半叶,他的继承人诺福克的科克继续执行同样的卖地策略;同时,他们在主体地产旁边不断地添置田产。(57)1815年,诺福克公爵家的祖传土地传到了第三个侄子手中,他成为诺福克第12任公爵;1839年,他卖掉了自己的地产沃克索珀,得到37.5万英镑,以此资金扩大分布在萨里郡和苏塞克斯郡的家族地产。(58)在这个过程中,地主们通常向议会请愿,要求授权其土地受托人卖掉外围地产,在主体地产周围购置面积相当的土地。1727-1813年,议会通过这样的法令203个;1813-1834年,又通过了90个。(59) 一些旧的土地家族因债务问题而被迫出售土地。土地家族的债务负担通常有一个上限。F.M.L.汤普森对19世纪初期土地家族的债务上限进行了调查,指出:“当债务利息到达等于或超过可支付性家庭收入的临界点,将通过举借新债进行偿付旧债时,一段时期的家庭经济紧缩常常会挽救家庭的财富,而不必减少家庭地产。”(60)比如,1845年埃尔斯伯里首任侯爵可支付的年收入在2.4万-2.5万英镑,每年支付债务的利息高达2.3万英镑,他采取的家庭经济紧缩措施使债务得到有效控制。在家族史上,这一阶段没有出现变卖土地的现象。(61)在债务达到临界点、家庭经济紧缩措施不能有效地解决问题时,土地家族会首先忍痛卖掉不受限嗣的地产或外围地产。在科克家族,1776年文曼·科克去世,留给儿子托马斯·科克的遗产包括限嗣地产、30,193英镑5先令3便士的外债、一块位于诺福克郡没有受过限嗣的地产。托马斯·科克将这块没有受过限嗣的地产卖给了莱斯特伯爵,弥补了亏空。(62)受债务逼迫,大多数地主设法打破原有的限嗣,卖掉受嗣的外围地产。1748年,德文郡第三任公爵的长子威廉结婚,他们利用良机打破家庭限嗣,将两块外围地产转给信托人,让其处置以抵消债务。(63)有些土地家族由于不能摆脱经济困境,不得不出售主体地产。克拉伦登伯爵是王位复辟的主要受益者之一,通过国王赏赐家族地产得以扩展,从伯爵本人伊始家庭背上了债务。1664年长子亨利继承父业,拖欠公证人19,860英镑的费用,1678年他以牛津郡的康伯利地产为抵押进行贷款,到1700年,这项欠款已达到17,310英镑;由于不能有效地解决债务问题,家族不断变卖土地,1723年继承人得到的仅仅是一个空空的头衔。(64) 缺少子嗣的地主一般要将土地传给旁系亲属,如果继承土地的旁系亲属是城市居民,不乐意到农村当地主,便会将继承的土地推向市场。1797年和1804年,比德勋爵出售了自己在剑桥郡和诺福克郡的土地,这是他通过婚姻方式继承来的。(65)有些旁系继承人继承的土地和他们自己拥有的地产不在同一地区,这些被继承的地产往往逃脱不了被抛售的命运。1762年,斯塔福德郡什格伯勒地产的主人托马斯·安森从当海员的哥哥那里继承了帕克地产,第二年便卖掉了这块土地。(66) 这样,以土地巨大的经济价值为基础,融入土地阶级,进而获得政治权力的社会心态,促动了工业化时期英国土地的市场流动。据笔者计算,工业化时期英国的土地市场流动率为0.496%。(67)按照这样的流转速率,英国的土地平均202年周转一轮,这个流转率相对较慢。因而,对于各类职员、工商界的新富们来说,购买土地建立土地家族,确立社会地位和声誉的过程较为漫长,一般要经过家族成员两三代人至少50年坚持不懈的努力。比如,诺丁汉伯爵是芬奇家族的头衔,该家族通过两代人才彻底地成为大地主。(68)克里斯托夫勋爵是商业家族--斯莱德米尔的塞克斯家族的第二代成员,通过购置土地建立宅第成为著名的农业改良家,并且逐渐放弃对金融业和商业的关注。马克·马斯特曼爵士是家族的第三代成员,在这一代,马斯特曼家族开始进入受人尊重的骑马、打猎阶层的行列。(69)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