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腹诽之法比,而公卿大夫多谄谀取容矣。这些军事、法律问题的材料都穿插在《平准书》中,说明它们与经济的相互关系,表现了司马迁的卓识,也反映他对这些现象的不满,随处加以揭露。 “汉击匈奴,虽得阴山,枕骸偏野,功不补患。”(唐李华《吊古战场文》)千秋功罪,后人是有所评说的。如果与唐太宗派遣李靖等对突厥的战争相比,由于任用得人,指挥得宜,大获全胜,国力也没有过多损耗,这对唐朝此后相当长时期的繁盛发展是有很大关系的,其业绩超过汉朝多了。汉朝经过霍、卫的远征,匈奴受到很大打击,许久不能南侵,汉朝也精疲力尽,许久无力北伐,经济由盛而衰。匈奴却未完全打垮,过了一定时期,又来侵扰了。天汉元年(公元前一○○年)又扣留了汉使者苏武,因而次年又有李广利、李陵的出征。 李广利是汉武帝宠姬李夫人的哥哥,武帝有意让他有立功封侯的机会,派他出征时的特殊待遇与霍去病、卫青颇相类似,但作为将材,他是不能与霍、卫相比拟的。“卫青、霍去病亦以外戚贵幸,然颇用材能自进。”(《史记·佞幸列传》)再试看《史记·大宛列传》所载太初元年(前一○四年)及三年李广利两次伐宛的记录:宛是西城地区一个政权,据当时人分析,“宛兵弱,诚以汉兵不过三千人,强弩射之,可尽虏破宛矣。”汉武帝“欲侯宠姬李氏,拜李广利为弍师将军,发属国六千骑及郡国恶少数万人,以往伐宛,期至弍师城取善马”。不料这次出兵大败而归,战士生还的“不过什一二”。李广利的第二次伐宛军容更为盛大:“赦囚徒材官,益发恶少年及边骑,岁余而出敦煌者六万人,负私从者不与。牛十万,马三万余匹,驴骡橐驼以万数。多齎粮,兵弩甚设,天下骚动,传相奉伐宛,凡五十余校尉。”“益发戍甲卒十八万,酒泉、张掖北,置居延、休屠以卫酒泉,而发天下七科適,……转车人徒相连属至敦煌。”真可说是竭尽搜刮的倾国之力了。战争的结果虽然宛人订立了城下之盟,允许汉军取它的善马数十匹、中马以下三千余匹,汉军的损失之重,几乎难以估计:“军入玉门者万余人,军马千余匹。弍师后行,军非乏食,战死不能多,而将吏贪,多不爱士卒,侵牟之,以此物故者众。”这次惨胜与上次惨败的人力损耗比例差不多,都几乎是全军覆没,而多数战士的死亡却不是由于作战牺牲或供应不足,而是由于将吏的尅剥虐待。汉武帝非但“不录过”,不予追究,李广利果然由此封了侯。 天汉二年(前九九年)李广利、李陵分道出击匈奴。武帝遣李广利以三万骑出酒泉击右贤王于天山,原派李陵为李广利后勤,李陵表示愿率所部五千步兵自成一队以为李广利分散匈奴兵力。这固然流露了李陵的个人英雄主义,但李广利这类贵族将领使人具有戒心,不愿从属,也是可以理解的。武帝对李陵说:“吾发军多,毋骑予女(汝)。”(《汉书·李陵传》)反映汉朝当时军力不足,但主要还是对非贵族将领的歧视。只要看二年后李广利那次出兵,配备了骑兵六万、步兵七万,其他配合作战的步骑也有八万左右,可见此时未必抽调不出人马来,只是不愿配备给李陵罢了。当老将路博德不肯为李陵作接应时,武帝仍责令李陵孤军深入重地,依然是当年他祖父李广的处境,这样的军事部署显然是不恰当的。可以设想李陵如果能脱身归来,等待他的也将是“无赏”或“当死,赎为庶人”等处分,或者自刎了事。李广利却不同,他拥骑三万,所遇匈奴兵有多少,史无记载。既然李陵所遭遇的已几乎是匈奴的倾国之兵,李广利所遇到的当远低于其数。他只是得到赵充国的拚死突围才逃得性命,士卒死亡十分之六七,并不闻受到什么处分。 在这种情况下,司马迁的发言虽然只是讲了李陵的初期有战功与力战而败的情况,可是谁无功?谁应负战败之责呢?相形之下,汉武帝就觉得这是在攻击李广利,也隐隐刺着自己一贯任人唯亲的痛处,不测的天威就降落到了这位发言者头上了。这里不也反映了这一发言有更深远的言外之意?以司马迁当时的官职,他的发言当然也只能及此为止了。 其三,本文上面已经说过,汉武帝时为了加强镇压,厉行各种苛刻的刑律,什么“废格沮诽”“见知”“腹诽”之法,造成朝廷上“谄谀成风”。而且所谓“汉法”也往往遭到随心欲的破坏,当时所宠任的酷吏张汤、杜周等都是媚上欺下,看风使舵、舞文巧诋的能手。《史记·酷吏列传》说: (杜)周为廷尉,其治大放(倣)张汤而善候伺。上所欲挤者,因而陷之;上所欲释者,久系待问而微见其冤状。客有让周曰:“君为天子决平,不循三尺法,专以人主意指为狱。狱者固如是乎?”周曰:“三尺法安出哉?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 可见在他们手中法制的败坏到了若何程度,完全仰承皇帝一个人的鼻息,观察他的眼色行事,还有什么准则可言!司马迁偏在汉武帝赫然震怒和朝廷上一窝风跟着归罪李陵的时候,独违众议,站出来讲几句公平话,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讲话这件事的本身就是对封建专制主义和当时败坏的政治风气与法制的批评。司马迁与李陵没有私交,对李广是敬爱的,但他的史笔并未因之对李氏家属有所偏袒,《李将军列传》记李广的一个孙子李禹“有宠于太子,然好利,李氏陵迟衰微矣”,也对之进行谴责。因之他这次关于李陵问题的发言,完全出于对国家民族的责任感,出于正义感,也是对汉王朝与武帝的肝胆忠诚,这使他忘怀个人的安危、利害得失,逆鳞犯颜,直陈胸臆。当然,他还是在汉武帝向之征求意见时进言的,并未违反朝规。横祸的飞来,是出于意外,也是他长期愤切的政治弊端的一种必然发展,经过这次打击,他对封建专制的不合理的认识更深刻了。 综上所说,我们完全有理由说司马迁的李陵之祸与屈原的被放逐等相同,都由于坚持正义而遭迫害,而他所受的迫害更有侮辱性,使他曾想以死来表示抗议,可是《史记》这部著作尚在草创之中,这是神圣的历史职责,伟大的时代使命,怎能半途而废!他在征和二年(前九一年)的《报任安书》中有一段追叙自己受刑时的心情: 草创(《史记》)未就,适会此祸,惜其不成,是以就极刑而无愠色。仆诚已著此书。藏之名山,传之其人,通都大邑,则仆偿前辱之责,虽万被戮,岂有悔哉! “人固有一死,或重于太山,或轻于鸿毛。”为了这部《史记》,他默默地忍受了这奇耻大辱,把满腔悲愤倾注在笔端,隐约在字里行间。这是一部以热泪、鲜血、生命写成的书,在司马迁作《报任安书》时,它可能已完成了。不仅这封信中叙列了该书各类篇章的数目,书信中不少内容,如关于“发愤著书”的论述,与《史记·太史公自序》宛如姊妹篇;而且在这封书信中,作者胸头长期蕴蓄翻腾着的烈焰竟像火山爆发那样喷薄而出,向封建专制统治卷地烧去,是他发愤著书的一个高潮。他应该考虑过把它投寄出去的严重后果,想来由于著作完稿,托付有所,已到了“偿前辱之责,虽万被戮,岂有悔哉”的时候,他准备牺牲性命而无所顾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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