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网-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

历史网-中国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历史朝代顺序表、历史人物故事、看历史、新都网、历史春秋网

阶级产生以前和早期阶级社会中的母系制问题(4)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民族译丛》 K•弗吕埃尔—洛班 参加讨论

国家产生过程中村社制度作用的衰退也反映在最早的法律中(公元前25世纪拉格什〈苏美尔古国之一--译者〉的一系列法令),它只要求妇女忠于丈夫,禁止一妻多夫,从而巩固了父系制。照R·罗利克的说法, 在早期王朝时代的美索不达米亚,一夫多妻制的存在说明母系制的存在,而只要求妻子忠于丈夫则证明实行的是父系制和从夫居制。关于把妇女和孩子隔开并严格控制她们性生活的法规清楚地表明了原有的母系公社的变革,表明了私有制观念的胜利,显然也表明了父权制社会关系的胜利。
    公元前1700~1190年间,在安纳托利亚曾经有过赫梯人王国,那里可以看出由母系制向父系制的过渡,这在宗教中也有反映。王室内实行兄弟和姐妹结婚,继承权经由国王的姐妹(“塔瓦南纳”)转递,即王位传给她的儿子。后来兄弟和姐妹禁止结婚,塔瓦南纳保留了祭司的职位,但王位则传给他兄弟的儿子。公元前两千年前半叶,强有力的赫梯新国王废除了塔瓦南纳的称号,自己当了最高祭司。但母系制的原则仍然很有力量,因而塔瓦南纳的兄弟完全合法地继续要求得到王权。由于这一原则的作用,在没有合法继承人(儿子)的情况下,王位仍然传给已故国王的长女的丈夫。
    赫梯人继承王权的母系制原则于公元前1380年彻底废除,其时国王开始自己给自己挑选继承人,并按个人意愿把塔瓦南纳的头衔授予自己的妻子。这一时期(公元前1450~1250年)赫梯人的法规反映了对妇女和财产实行硬性控制的意向。禁止妇女出卖自己丈夫的财产;强奸已婚妇女要受到严惩,同时妇女也被指控为道德败坏;已婚妇女应戴上面纱,以别于女奴和娼妓;少女发生婚前性关系会受到严厉处罚;禁止妇女按照自己的意愿堕胎。
    古巴比伦王国有长达千年的限制妇女自由的倾向,但早在公元前1800年乌尔的妇女已不是完全依附于男子,尽管这里早已实行父系制和父权制。在某些情况下,妇女可以自行订立契约而无须父亲、兄弟或丈夫同意。女祭司或“哈伦吐姆”(通常是贫穷或没有土地、没有家庭、依附他人、给人作偏房的妇女)具有特殊地位,有权继承财产。
    有意思的是,“哈伦吐姆”受到法力强大的女神英妮娜伊西塔(11)的保护,她不仅赞成她们做生意,而且还使之圣洁化。在对已婚妇女的品行实行严厉控制、对已婚妇女失节严加惩处的情况下,对庙宇供养的娼妓的这种保护看来是合乎逻辑的。随着美索不达米亚文明的发展,一度威力极大的女神英妮娜地位日渐衰落,到了记录吉加美士(12)史诗的时代,人们已经不把她放在眼里,并在一篇关于战争(男人)战胜了和平(女人)的神话里对她加以嘲笑。
    总之,古代美索不达米亚妇女和母系公社地位的变化过程可以看得十分清楚。尽管母系社会组织形式在早期阶级社会时期也能见到,但随着国家机构和军事的发展,这些形式也逐渐消失。在土地私有制、奴隶制和畜牧业发展及财富逐渐积累的条件下,对妇女和儿童的控制也不断加强,不考虑这一点就无法理解上述变化。上面所引的资料证明母方亲系和母系社会组织形式在国家机构形成过程中具有特殊地位,这一问题值得进一步研究。
    尼罗河河谷埃及早在前王国时代(公元前约30至28世纪--译者)已可见到一些女性小雕像,其后诸女神在宗教祭祀中起着主要作用。中王国(公元前约21至18世纪--译者)以前直至中王国时代,这里的王位都是按母系继承。学术界很久以来对古埃及按母系继承王位和妇女的地位问题就有争议。尽管某些作者对此提出异议,但埃及的资料为推测母系制的存在提供了依据。这既表现在王室对母方亲系的强调,也表现在有关塞特和荷罗斯的神话中的叔侄之争(13)。同样说明这一点的还有通过与王室女性成员联姻来继承王位的风习,以及妇女在古埃及社会中的崇高地位。
    埃及神话和宗教中的主要形象是女神伊西斯,她教会自己的兄弟兼丈夫进行农耕,并使他被肢解的身体恢复生命。她从远古时代起就是神权的化身。在希腊和罗马,伊西斯被人敬奉为母亲之神,同时在古希腊罗马时代的整个进程中,妇女都特别崇敬伊西斯。
    由于法老的母亲因自己的地位而使儿子继承王位的权利合法化,因此王族出身的妇女被看成是“王位继承合法性的保证”。这自然并不是母权制,但母系制继承原则的存在恐怕是无可争议的。这种存在一直延续了许多世纪,直至第二和第三王朝时期。当然,母系制本身还不能证明整个妇女的地位很高。在艺术作品中,法老的妻子和女儿的形象的规模从古王国时代(公元前约28至23世纪--译者)到新王国时代(公元前约16至13世纪--译者)确实在不断缩小。
    弥诺斯时期的克里特约在公元前3000年,克里特岛上开始了城市化过程,随之而产生的是社会分层。弥诺斯国的特点是国内没有战事,贸易急剧发展,而且商人中既有男人,也有妇女。基本社会细胞是氏族,土地实行公社所有制,祭司和贵族依赖剩余产品为生。艺术作品多以妇女为题材,同时在阶级社会早期承担农业劳动的妇女仍然保留了她们早在新石器时代社会中所起的那种重大作用。弥诺斯国的妇女也和安纳托利亚的妇女一样参加狩猎。其后克里特岛上仍然保留了按母系计算世系的明显痕迹。据此可以推断,母系制在上述时期起过一定作用。按照某些作者的见解,克里特岛上曾经有过实实在在的母权制,即以女王兼祭司为首的神权政治。艺术作品中完全没有权力无限的男性统治者的形象,以及妇女在宗教中的巨大作用,似乎都说明了这一点。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历史人物
历史学
历史故事
中国史
中国古代史
世界史
中国近代史
考古学
中国现代史
神话故事
民族学
世界历史
军史
佛教故事
文史百科
野史秘闻
历史解密
民间说史
历史名人
老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