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徒的楷模作用还体现在他们对穷人的慷慨施舍方面。诚然,慷慨作为一种优良品德,早在古典时代就为希腊罗马人所熟知。对于希腊罗马的政客来说,慷慨不过是政治投资的一种变体而已。例如,苏拉、喀提林和恺撒等人为了增加自己的政治选票,曾大肆宴请和礼赠平民,他们挥金如土,结果常常使自己落入一贫如洗的窘境。可是,他们的预期回报不知是他们所投入的多少百倍:一旦他们的执政官任期届满,他们就会被外放到行省去任职,这时他们就会以疯狂的手段对所辖地区进行大肆的掠夺。因此,对于希腊罗马的政客来说,慷慨与其说是一种个人美德,不如说是一个商人的投资眼界。基督教的慷慨与古典型的慷慨大异其趣。首先,基督教的慷慨源于福音书中有关守贫的教导。有人问耶稣如何才能成为一名完人?耶稣回答说,唯一的办法就是变卖你的财产,把钱分给穷人,然后跟我走。(65)这意味着世财被看做信仰的累赘,抛弃这一累赘,是获得完善的起码条件。在这里,世财的处置不是被用来作为获得更多世财的手段,而是被用来作为获得“天上财宝”,即完善人格的工具,于是,这种慷慨便由于完全摒弃了世俗的功利性而变得更加彻底和无私。例如,隐修者安东尼在进入沙漠修道之前,有一次在去教堂的路上,偶尔听到教堂里的人们正在朗读上述福音书中耶稣有关变卖财产的经文,他立即返回家里,把祖传的地产全部赠给了有需要的村民,并卖掉所有动产,把钱分发给穷人,只为自己那名尚需要照顾的妹妹留下了一点。(66)其次,基督教的慷慨也与耶稣有关爱世人的教导密切相关。耶稣要求信徒不仅要爱邻人,而且要爱敌人。(67)即一切世人都值得去爱。对世人的爱,当然也包括了在物质上对穷人的接济。这一点耶稣说得很清楚:“如有人向你乞讨,就要送给他;如有人向你借贷,就要借给他。”(68)圣徒们正是这样做的。例如,有一名贫穷的朝圣者向救济者约翰(John the Almoner)乞讨,约翰命管家给他6个银便士。第二天,此人换了一套衣服又前来乞讨,管家认出他来,遂告知约翰,但他还是吩咐管家给他6个金便士。第三天,此人又换了一套衣服前来乞讨,管家非常生气,但约翰却吩咐管家给他12个金便士。约翰把此事看做是基督对他的考验。(69)据说,圣徒杰拉尔德(Gerald)总是在自家的客厅里为穷人们安放好座椅,为他们准备好餐饮,并亲自监督对穷人的施舍,从不限制领取救济品的穷人数目,没有一名穷人会双手空空地离开他的家门。(70)在灾害流行的年份里,教会人士更是充当了灾民恩主的角色。例如,有一年闹饥荒,大量饥民涌入修道院寻求庇护,圣徒本尼狄克倾其所有,对饥民进行慷慨接济,他甚至动用了修道院内为修士们准备的库藏物资,分毫不留地分发给饥民。(71)再次,基督徒的慷慨未必要以施与者的富有为前提。在古代中国的士人阶层中流行着一种传统,叫做“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利天下”。这意味着只有士人自身已经具备了必要的物质条件之后才有可能接济天下穷人。古代希腊罗马的政客在对平民进行慷慨施舍时,想必也是以自身经济上的阔绰为基础的。而基督徒则有所不同,他们无须等到富裕起来那一天才表现得慷慨大方,只要身有片丝、袋有分文,他们就会进行慈善捐献。例如,救济者约翰曾倾其所有来接济穷人,自己的床单却破旧不堪。有一富人暗地里为他换了一张新床单,可是第二天天一亮,他便卖掉了新床单,把钱施舍给了穷人。富人知道后,又为他铺了新的床单,但约翰又一次把它卖了,把钱用来接济穷人,如此接连三次。最后感动了富人,他也开始直接把自己的钱财散发给穷人。(72)由此可见榜样的力量有多大。圣马丁在还是一名穷士兵的时候就表现得十分慷慨。有一年冬天,他在行军路上遇到一名冻得直哆嗦的乞丐,他毫不犹豫地拔出自己的剑,把自己唯一的一件外衣劈成两半,把其中的一半分给了乞丐,自己则披着另一半。(73)此类故事的可靠性到底有多大,我们暂时无法做出判断,可是它们所宣扬的无私奉献精神,则的确是早期基督教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此外,谦卑也是基督徒争先仿效的圣徒美德之一。在希腊罗马人的美德中,谦卑是没有任何地位的,因为它被普遍看做奴隶对其主人所应有的德行。例如,为人洗脚,最初就是奴隶服侍主人的行为,自由民是不屑于为他人提供这项服务的。最初把本属于奴隶德行的谦卑纳入个人美德范畴的是基督徒,而基督徒的这一做法是有经可据的。《约翰福音》的作者告诉我们,耶稣在被出卖之前,曾经为自己的门徒洗脚。(74)耶稣还教导说:“想为大的,必做别人的仆人;想认第一的,必做他人的奴隶--就像人子那样,他来不是要让别人服侍的,而是要服侍别人,并且为赎出许多人而献出自己的生命。”(75)这些均被看做为日后基督徒的谦卑之德树立了一个最高榜样,基督教圣徒们正是通过对耶稣行为、教导的模仿和遵循,把谦卑确定为基督徒美德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据阿塔纳修斯记载,圣安东尼“善于向一切有美德的人学习,极尽谦卑,只要人家有一技之长,他便能虚心地拜其为师,从不生气,十分有耐性,从不给别人带来麻烦,并善于感激别人的好处”(76)。据说,法国国王路易九世(St Louis, 1214-1270年)曾经在修道院里为瞎了眼睛和失去鼻子的麻风病人喂食,他的这一谦卑行为把修道院院长感动得直哭。(77)其他圣徒均有诸多谦卑的表现。如圣阿诺德(Arnold)、圣劳伦斯(Laurence)及圣杰马奴斯等,都曾经亲自为穷人洗脚。(78)毋庸讳言,这些经由传记作家极力渲染而带上明显作秀成分的行为,未必是历史的真实;不过其所反映出来的时代气质,却是值得肯定的。 五、作为新社会要素的圣徒崇拜 18世纪的英国历史学家爱德华·吉本认为,流行于古代末期和中世纪时期的圣徒崇拜,不过是原始基督教对古代多神教的一种让步与妥协。这种崇拜形式的崛起,实际上是具有纯朴和崇高意义的基督教开始堕落为偶像崇拜和低俗迷信的一个标志。因此,圣徒崇拜无论是对于基督教神学的发展,还是对于西方文明的进程来说,都是有损无益的。(79)这一观点在今天看来已经变得不合时宜。 如上所述,圣徒崇拜的确继承了古代的庇护制和英雄崇拜等某些异教形式。不过这只是一种表象而已。从本质上看,圣徒崇拜却以其全新的内涵宣告了与古代异教社会的决裂。首先,正如彼得·布朗先生所指出的,圣徒崇拜的崛起,突破了古代人所设置的神与人、生者与死者之间的明显界限。(80)我们知道,希腊罗马的异教徒对于人生的终结和人类命运均采取悲观主义的看法,他们认为凡人无法逃脱死亡,这是人生的最大悲剧所在。(81)而从基督教开始,一种乐观主义的死亡观取代了古代的悲观主义。新约中有关基督复活后下地狱征服死亡的说法,使人们开始相信:人的肉体死亡不过是来世永生的一个过渡而已,既然有了来世永福的期盼,死亡就变得微不足道了。于是,圣徒便被认为是战胜死亡到达来世永生的第一批上帝选民。原来专属于神的不朽,现在也被赋予了圣徒,今后还要进一步被赋予上帝的所有选民。据此,古代的那种神与人、生与死之间的界限,就被完全突破了,这大大地缩短了基督徒与死者的距离。希腊罗马人害怕死者的玷污,一方面对尸体采取火葬,试图尽快地消灭死者的遗迹;另一方面则把坟墓建造在远离城区的郊外,力求疏远死者的骨殖。(82)早期的基督徒却反其道而行之,他们不仅通过土葬的方式力图保存死者的尸骨,(83)还通过珍藏死者的遗物来表示对死者的亲近,他们甚至把教堂和坟墓连成一体,使它们成为民众进行公共活动的中心。公元295年前后,拒绝服兵役的罗马基督徒青年马克西米利安被处死,一位名叫庞培娅娜(Pompeiana)的贵妇从长官那里获得了他的尸体,她先是把它搁置在自己的寝室里,然后把它带到了迦太基,将它埋葬在总督府附近山丘脚下殉道者希普里安(Cyprian)的墓地旁边。13天后,她本人病逝,遵其遗嘱,其尸体被埋葬在同一地点。(84)这名贵妇不仅与一具死尸共起居,死后还要与它同墓共穴,其视死如生的表现,与古代异教徒中的忌死心态形成了何等鲜明的对照。由于相信圣徒具有某种不可思议的荫庇力量,这种力量在其死后比其在生时更为强大,因而在基督徒当中便产生了“死近圣徒”(depositio ad sanctos)的习俗。尽管这一习俗曾经引起教会人士的争议,但它一直被普通信徒看做是一种难得的荣耀。例如,基督徒希涅吉乌斯(Cynegius)死后,在其母亲的一再要求下,被埋葬在圣徒菲利克斯(Felix)的墓地旁边。基督徒鲍利奴斯(Paulinus)在自己的小儿子死去之后,把其埋葬在圣徒阿尔卡拉(Alcala)的墓地旁边。(85)死者遗物在过去常常被当做污秽之物,人们对之唯恐躲避不及,如今却成了大家争先获取的圣物。高卢圣徒杰马奴斯在客死意大利的拉文纳城之后,他身上的物品顿时成了罗马皇室和教会人员争夺的目标。最后,皇后得到了他颈项上的圣物盒,主教彼得获得了他的外衣,几名高级教士瓜分了他的其他遗物。(86)有一位名叫卢西拉(Lucilla)的西班牙贵妇,拥有一块殉道者的骨头,据说她长期保持着在亲吻这块圣物之后才领吃圣餐的习惯。(87)公元385年,米兰主教安布罗斯(St. Ambrose,约339-397年)在菲利克斯和纳波尔的圣祠中,分别挖掘到圣徒杰瓦修斯(Gervasius)和普洛塔修斯(Protasius)的遗骸,他立刻把它们从郊外迁入位于城中心的新建大教堂里,将它们搁置在一个圣坛下面,这个圣坛恰恰就是他自己的石棺将要搁置的地方。(88)通过这样的做法,安布罗斯一方面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公开挑战了古代有关死尸不得入城的法律和习俗;另一方面则向世人表明,像他这样一个在教俗两界均达于威望顶点的大人物,在个人虔诚的事务上也毫不掩饰其利己主义的情感。 其次,圣徒崇拜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古代社会的阶级和阶层对立,调整了社会联系的形式,因而再造了社会的凝聚力。希腊罗马古典社会的阶级和阶层对立主要包括奴隶与主人的对立、平民与贵族的对立以及妇女与男性社会的对立等;统治阶级的基本统治策略,是通过缓解平民与贵族之间的关系,来加强对于奴隶和妇女的有效控制,从而达到提高公民社会凝聚力的目的。可是从公元1世纪起情况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一方面,随着土地的高度集中,范围辽阔的大地产逐渐形成;另一方面,由于奴隶来源趋于枯竭,隶农逐步取代了奴隶而成为大地产中的主要劳动者。总而言之,古典形态的奴隶制度正在解体。与此相应,奴隶与主人的对立,已经变得微不足道,而是,富有的大地产主成了新型的贵族,日益贫困的隶农则成了新的平民,这两者之间的对抗也便成为帝国中后期一切社会矛盾的焦点。例如从3世纪开始常常出现兵团士兵拥立自己的军事统帅为皇帝的事件,这实际上代表了少地或无地平民对于掌握大量地产的元老贵族的一种反抗运动。而对于这样一种社会对立起到基本缓解作用的,恰恰就是圣徒崇拜。圣徒们的出身背景也许是五花八门的,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在古代中世纪的圣徒名录中,贵族出身的圣徒占了绝对优势,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圣徒中的贵族特征越来越明显。在这些出身于贵族的圣徒当中,生前是主教、修道院院长或各修会修士等教会人士占了绝大多数。(89)根据基督教的守贫原则,一个人一旦选择从事教会生涯,他首先必须放弃个人财产,或放弃继承财产的权利。从这一天开始,就其个人而言,他所过的生活便与一名平民无异。因此,仅就物质层面而言,大量贵族从事教会生涯,意味着整个社会中贵族集团的规模大为缩小,平民身上的物质压力就会得到相应的减轻。而且,有些世俗贵族在做出从事教会生涯的决定后,总是会把自己的财产捐献给教会或施舍给贫穷的乡亲。例如,圣安东尼在前往沙漠苦修前,就曾把自己的财产和变卖财产的金钱赠送给穷人;(90)圣杰马奴斯在出家前,也曾把所有财物分发给穷人。(91)这些做法对于缓解因贫富悬殊而造成的社会对立,是大有裨益的。由此我们也可推知,一个人朝着成为圣徒的方向迈进所作的第一个努力,便是在物质上尽量消除自身与平民间的差别。圣徒崇拜实际上是实现部分贵族平民化的一条重要路径。此外,从精神层面上讲,圣徒崇拜也发挥了社会矛盾缓解剂的作用。该崇拜主要是通过圣徒节日的纪念活动来体现的,这些活动包括节日游行、节日圣事和朝圣等内容。公元354年,罗马书法家菲洛卡鲁斯(Filocalus)向元老们进呈著名的“菲洛卡鲁斯日历”,该日历列出了分散于各月份总共24天的圣徒殉道日(含54位圣徒),并具体指明各圣徒的墓地地址,这恐怕是罗马教会的第一个比较系统的宗教节日表。当然,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圣徒人数的增加,这个节日表也在不断扩充。当某位圣徒的纪念节日届临之时,各地的信徒就会涌向该圣徒的圣祠,他们打破了城乡、门第和性别的差异,每个人都以当地社团平等成员的身份,参与到同一个庇护圣徒的庆典中来。这时,地区分歧、阶级对立和性别对抗等便被暂时掩盖于浓厚的节日气氛之下,一种连接整个地方社会的全新纽带便通过圣徒崇拜的方式得以形成。 最后,圣徒崇拜的崛起,改变了社会财富支配的方式,并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财富分配的范围。在希腊罗马古典社会中,城邦公民权是获取土地和占有财富的必备条件,公民集体则控制了属于城邦公有的物质资源,并通过建造公共设施等方式,把这些资源使用于每一位男性公民的身上。在这里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无论是在公民当中分配公有地,还是建造公共设施,都是在城邦政府的主持下进行的。从帝国时代的中后期开始,一方面,随着土地兼并的加剧,包括公有地在内的城邦公共物质资源日益落入大地产主的私囊里,大土地所有制日益演变成为封建领地,原先集中的世俗权力逐渐分散到各个封建领主手里;另一方面,随着基督教的崛起及其官方化进程的完成,教会势力逐步攫取了部分本属于世俗政府的权力,开始成为西欧封建无政府状态中的秩序的象征和代表。于是,在西欧便形成了分散的世俗权力与相对集中的宗教权力二元对立的现象。由于教士独身制与基督教守贫教义的双重制约,作为个体存在的教会人员,只能是教会财产的管理者,而不能成为这种财产的私人所有者,这就意味着教会财产在很大程度上是一切信徒的公共财产。这种公共财产因世俗人士的不断捐赠而迅速增加,因此便完全颠倒了社会财富流动的方向。如果说在古典时代,城邦公共资源是向着私人的手里流动的话;那么在帝国末期和中世纪时期,私人手里的财富却常常向着教会这样一个公共机构流动。在这里,圣徒崇拜作为一根经济杠杆,其最大的作用便是推动了教堂和圣祠等公共设施的建造。在帝国末期和中世纪早期,教堂有时是由某个富有的世俗人士(包括王室成员)捐建的,有时则是由教会出资修建的,但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均是以纪念某位庇护圣徒的名义进行的,可见教堂建筑的兴起是与圣徒崇拜密切相关的。例如,公元165年,罗马教会在城郊的梵蒂冈山丘圣彼得的墓地上树起了一块彼得纪念碑;258年,在同一地点上建起了彼得的圣祠;(92)到了第4世纪时,在同一地点上建造了彼得大教堂。(93)又如,圣卜尼法斯去世之后,教会当局在他殉道的地方弗里斯兰(Frisian)为他建造了一座教堂和一所修道院。(94)捐建教堂的个人则以君士坦丁大帝的母亲海伦娜(Helena,约250-330年)为典型,她在叙利亚的埃美萨(Emesa)为施洗者约翰捐建了一座巨大的教堂,据说约翰的头就保存在该教堂里。(95)为了纪念钉死耶稣的“真十字架”的发现,海伦娜还捐建了圣十字架教堂,该教堂坐落于耶路撒冷,它收藏了真十字架的一些残片和一颗铁钉。(96)著名的女圣徒阿格尼丝(Agnes,约292-305年)在殉道之后,其家人把她埋葬于罗马郊外。不久以后,有一名叫康斯坦提娜(Constantina)的罗马贵妇出资在这位女圣徒的墓地上建造了一座教堂。(97)基督徒的教堂与古代异教徒的公共浴室和体育场一样,都属于公共设施,所不同的是这些设施的使用范围。在罗马古典时代,能够享用公共浴室和体育场的是男性公民,非公民、奴隶和妇女是被剥夺了在这类公共设施的使用权的,而基督教教堂却对所有信徒开放。随着基督教在西方社会的普及,教堂便具有了全民共有的性质,即无论是主人还是仆人、领主还是农奴、男人还是女人,只要是基督的信徒,就可以享用教堂这种公共资源。从这一意义上讲,由圣徒崇拜所促成的教堂建造热潮,实际上极大地扩大了社会公共资源的受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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