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跋鲜卑南迁至复国的实质性变化探究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一部中国史,就是一幅由所有在这片土地上生息过的各民族共同倾注心血铸就的绚丽画卷。从事民族关系史研究,则是正确诠解和释读这幅历史画卷的一个重要视角。 纵观历史上南方与北方民族,在同中原王朝的关系上,具有明显的差异。南方民族多表现为羁縻关系;北方民族则多表现为主动登台,演出一场场金戈铁马的雄剧,有的竟直接入主中原,站到王朝统治序列中。从入主中原的北方诸民族来看,拓跋鲜卑恐怕是确切意义上的第一位。探究其入主中原的条件和道路,不仅在民族关系史研究中具有一定的典范意义,对进行两汉至隋唐这段中国历史土地制度、政治制度的承接性研究,也不无裨益。 一、拓跋鲜卑来历概述 拓跋鲜卑的早期历史及其整体南迁的路线,得益于考古发现研究[1]。特别是由于1980年大兴安岭北段嘎仙洞石刻祝文的发现[2], 已为学界认定《魏书》所载基本是可信实的。摘要列述如下: 1.拓跋远祖称毛。毛时(相当于西汉高帝时)拓跋鲜卑已在大兴安岭北段的大鲜卑山过着以狩猎为主的生活,社会形态为原始社会。 2.下传五世至推寅时,开始率众“南迁大泽”(今呼伦湖);又下传八世,诘汾遵父邻之命,再度南移,始居匈奴之故地”(即今河套及大青山一带)。在此阶段,他们与北方诸民族频繁交往,内部贫富分化日趋明显,在经济类型上,已由狩猎转为以游牧为主。 3.诘汾子力微壮大部众,达到“控弦上马二十万”并将政治中心迁到定襄郡盛乐(今内蒙古和林格尔县北)。从力微开始,拓跋鲜卑与中原国家有了明确的往来。 4.力微死后,拓跋鲜卑内部出现骚乱和离析。直到公元310年, 猗卢再次统一各部,恢复实力,有“控弦骑士四十余万”。因此,西晋欲借助拓跋鲜卑的力量,抗刘聪、石勒,于是封猗卢为代公。其后什翼犍建代王国。 5.在“五胡十六国”时期,北方连年混战。代国曾一度被前秦所灭。幸而淝水之战后,前秦崩溃,拓跋珪有效地把握了这个机遇,于公元386年正月即代王位,夏四月改称魏王,并灭掉后燕, 定都平城(今山西大同)。复国后的拓跋鲜卑又经40年的征战与经营,由拓跋焘最后统一北方,给十六国分裂割据时期划上了句号。拓跋鲜卑所建立的魏政权,在政治格局上与南朝对峙并立。所以,史称北魏或拓跋魏。 二、拓跋鲜卑南迁中的内部社会演进 缕述清楚拓跋鲜卑的迁延过程固然必要,但更为重要的是探究构成该过程的基本原因,以及促其发展的内在条件。这就要求必须从拓跋鲜卑本身的社会经济形态和组织制度入手予以探析。 拓跋鲜卑南迁,主要是经济条件使然。迁移本身,又是其内部生产类型渐变的标志。 《魏书》表述拓跋鲜卑举众南迁时,着重标榜了推寅(第一个)、邻、诘汾等杰出首领人物的作用,似乎决定族众发展和命运的仅仅是杰出人物或英主。这就将拓跋鲜卑的存在与发展完全置于偶然性上,进而淹没了族众之所以能存在的社会经济基础和由这一基础所决定的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向。 马克思指出,应知道“君主们在任何时候都不得不服从经济条件,并且从来不能向经济条件发号施令”[3]。文献记载, 拓跋部众“谋更南徙”的原因是“厥土昏冥沮洳”,指自然环境,主要是土地植被过度湿润、沼泽化,不宜于经营与生活;邻(第二推寅)提出宜复徙居的原因,也是“此土荒避,未足以建都邑”。与上述自然环境难以适应的生产经济类型究竟是怎样的呢?《魏书·序纪》载:“畜牧迁徙,射猎为业。” 参酌考古材料,笔者认为,《魏书·序纪》的此条记载过于笼统,且在内容顺序上与拓跋鲜卑的实际生活不尽吻合,从嘎仙洞试掘出的石器、骨器看,有石镞、石矛、石叶尖刻器及骨镞、骨锥、角锥等[2], 基本上都是狩猎工具;洞中发现的动物骨骼,也仅是猪、鹿、羊等。因此,可证明此阶段的拓跋鲜卑人的主要生产类型是狩猎经济,间或有少量的饲养业。从内蒙古陈巴尔虎旗完工和扎赉诺尔拓跋鲜卑古墓群发掘出的物件看,虽然石器明显被骨器、铁器所代替,但其种类依然是以镞、刀、矛等为主;此时殉葬物中已有了羊、马、牛、狗等多种家畜[1]。可见,此时虽然狩猎经济仍居显位,但畜牧业也已占相当比例了。再看海拉尔南伊敏河流域及伊敏车站东孟根楚鲁的拓跋鲜卑墓葬,其发掘物件有铁镞、刀、矛及铁甲片,而且出现了铁带钩、铁马衔和众多的铜制品,如饰针、扣、镯等[4]。这表明骑射应战或骑马牧放已为常事, 又从其制品的多类及工艺趋同,可推知金属冶炼及其简单的手工业也有可能已在部族内产生。至诘汾再度率众南移,“始居匈奴之故地”后的经济类型,无疑是以“畜牧迁徙”为主的了。 因而可以说,拓跋鲜卑社会内在经济发展类型,是由狩猎业为主渐渐转为畜牧业为主的,其间辅之家庭饲养和简单的冶炼及手工业。这是大多数北方少数民族成长、发展、壮大的常规程式。这一发展过程,主要体现了人与自然界的关系,即人们的社会生产和生活一定要适应自然条件。换言之,自然条件是决定(或允许)人们采用某种生产方式生存的根本因素,而部族间的争夺或政治集团间的较量,在经济类型的确定性上不起决定作用。 另一方面,一个民族或部族内的社会组织或政治组织的构成方式,也会表明其社会发展阶段并影响发展进程。拓跋鲜卑在两度南迁中,不仅完成着经济类型的演进,也在进行着其内部社会组织方式上的转化。据《魏书·官氏志》载,其先祖毛时“统国,诸部有九十九姓”,而到了第二次南迁的倡导者邻时,则“七分国人,使诸兄弟各摄领之”,“凡与帝室为十姓,百世不通婚”,“国之丧葬祠礼,非十族不得与也”[5]。这一以亲兄弟取代异姓部落首领的组织措施, 奠定了拓跋部的绝对领导地位,也使其族团的社会组织更紧凑,政治领导趋于宗族集团化。这为其以拓跋鲜卑的名称,角逐于蒙古高原和北半个中国,奠定了明确的族众传承名号和较牢固的组织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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