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党制度的命运与建党初期党对政党合作制的探索(2)
二、从“无形党”到革命党与革命的一党制 袁世凯死后,中国处在各派北洋军阀的统治下,政治依旧。北洋军阀的倒行逆施使在中国一度表面兴盛的合法的政党活动受到摧残,不仅使政党失去了活动地盘,而且使那些追随军阀借政党以谋权的政客们声名扫地。后来孙中山曾谈到,今日“官僚得志,武人专横,政客捣乱,民不聊生”。“追源祸始,则政客实为万恶之魁”。他认为,“盖武人官僚,不过政客之傀儡而已”(注:《孙中山全集》第5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32页。)。政客既遭人痛恨,政党亦遭人唾弃。此刻,已破除“政党政治”幻想的革命派,毅然再次举起革命党的旗帜。仍然想从事合法政治活动的势力,在旧国会重开之后也只得改头换面。这里既有改良派,也有原革命党中的稳健派。前者提出“速将机关成立,惟党名固不可标举”(注:《申报》,1916年8月23日;9月4日。)。这也就是梁启超所谓的“组强固无形之党”(注:《致熊铁崖、刘希陶电》,1916年8月21日,《护国之役文电稿》。)。“政党”本来就是政治势力的一种组织形式,没有一定的组织形式何谓“政党”?所谓组“无形之党”就是要消解党。后者声称:“今日之国会自宜暂持不党主义以示天下,便于接近他派”(注:1916年8月24日《民国时报》。)。说得很明白,标榜“不党主义”,抛弃党的旗帜,为的就是要切断与革命党的联系,与非革命派“接近”。他们甚至宣传,“祛党见以集众思”(注:《申报》,1916年8月23日;9月4日。)。众所周知,政党之所以为政党,头一条就是有政纲、有政见。连“党见”都要除去,这就不只是从形式上、名义上,而且要从实质上消解党。这样,在政治舞台上就有了“商榷会”、“研究会”、“俱乐部”以及众多的“学会”名目。在体制内,政党名目销声匿迹。如李大钊所言:“北京之内皆学会也……学会者政党之假面具也”(注:《李大钊文集》上册,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93页。)。曹锟贿选时期,由于各种津贴费的大量提供,致使三五成群,各树一帜,出现政团林立的局面。甚至一人同时列名三数社团者,分合改组之事,无日无之。这就进入了史家所称的“变党为朋”时期。从“无形之党”到“不党主义”,从形式到实质政党都不再存在。既然如此,哪还有什么“政党政治”、“政党制度”可言。“政党至此,已成末流”。 早在袁世凯复辟帝制之前,孙中山就已抛弃通过体制内的政党活动实现民主政治的幻想。1914年7月,他在东京组织中华革命党,号召党人“共图三次革命”,以“扫除专制政治”。他在该党的宣言中特别注明:“党为秘密团体。与政党性质不同”。以后他还一再强调,“革命党”不是“政党”(注:《孙中山全集》第5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472页。)。把谋求通过议会选举上台执政的通常意义上的政党,同主张用武力推翻反动政权的革命党严格区分开来。中华革命党不断派遣党员到各地组织零星的反袁暴动,虽然一直是个影响不大的秘密小团体,可却是当时中国唯一的革命党。 孙中山通过总结革命一再陷于失败的经验教训,认识到,革命胜利后,革命党仍要继续发挥其领导作用。他指出:“革命军兴了,革命党总万不可消,……要以革命党为根本”。“成功之后仍绝对用党来维持”(注:《孙中山全集》第5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262~263页。)。为此,他将革命时期划分为“军政”、“训政”、“宪政”三个时期,主张在宪法颁布之前的革命时期,“一切军国庶政,悉归本党负完全责任”(注:《孙中山全集》第3卷,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97页。)。这就是建立革命党一党负责的政治体制。这是孙中山的一大创造。 为什么要实行革命党的一党执政制度?孙中山说:“民国有如婴孩,其在初期,惟有使党人立于保姆之地位,指导而提携之,否则颠坠如往者之失败矣”(注:《孙中山全集》第3卷,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51~152页。)。他强调:“我们革命就是要将政治包揽在我们手里来作”(注:《孙中山全集》第5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400页。)。不能“放弃责任,失却天职”(注:《孙中山全集》第6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221页。)。他认为,要把革命进行到底,就只能由革命党一党掌权,不能允许政权落到假革命党甚至反革命党手中。形式上搞个多党或两党竞争,不仅无益,反而有害。这就是主张实行一党制。但是应该承认,这是一种革命的一党制。它与背叛革命、毁灭民主、保护特权,巩固少数人专制独裁统治的反动的一党制有原则区别。孙中山是主张“以党治国”的。他说过,这是他的“向来主张”。但是他强调,“以党治国并不是用本党的党员治国,是用本党的主义治国”(注:《孙中山全集》第8卷,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82页。)。党员没有任何政治特权。他还曾指出,“以党治国”是走向宪政的一种“过渡”,并不是始终要坚持的正常的政治制度。他认为进到宪政时期后,就要实行“直接民权”制度,不依靠任何政党,从而超越了实行任何政党制度的政党政治。他认为,这种革命的政党制度优于西方的政党民主制度。他指出,英美的“政权不在普通人民手里”,“在知识阶级的手里,这就叫政党政治”(注:《孙中山全集》第5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481页。)。又说,“英国并不是三权政治,实在是一权政治。英国现在底政治制度是国会独裁,行议会政治,就是政党政治,以党治国”(注:《孙中山全集》第5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492页。)。就是说,这里实际上没有什么真正的民权,不论是“三权分立”还是一权独揽,人民手中都没权;无论是两党制、还是多党制,实质都是政党独裁制。在这里,他对西方民主政治的认识提到了新的高度。 不过应该指出,孙中山这种关于革命的一党制设想,在一个长时期内都仅仅是一种理想,并未能付诸实践。无论在护法军政府时期,或在大元帅大本营时期,由于实行的是军政合一体制,政党无明确的法律地位;更由于革命党(从中华革命党到中国国民党)的力量较为弱小,他执政不能不更多地依靠革命党外的军事、政治势力,因而不可能建立起什么政党执政的制度。这样,革命的一党制也就无从谈起。 1920年底,革命党人依靠自己掌握的军队取得了广东根据地,孙中山据此重建中华民国军政府。革命党在此发挥了领导作用,实际成了执政党。港报散布说,这不是“粤人治粤”而是“党人治粤”。对此,孙中山的回答不是否认,而是说我们“甚愿意承认”。因为“凡事要依赖我们党人去做”(注:《孙中山全集》第5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481页。)。在深入研究苏俄的经验之后,他更坚定了上述认识,指出:“俄国完全以党治国”,“可为我们模范”。只是在当时的中国尚未进展至这一步,“革命党的责任还是要先建国,尚未到治国”(注:《孙中山全集》第9卷,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97页。)。孙中山在世时,革命的一党制在局部地区、在具有革命的非常性质的军政府中,已初露端倪。 中国共产党就诞生在军阀专制的北方与革命派掌权的南方的夹缝--上海租界之中。由于帝国主义与封建军阀的勾结,在这里也没有什么民主自由可言。在没有民主自由的程度上,无产阶级革命党则较其他革命的民主势力尤甚。虽然处在“中华民国”的旗号下,中国共产党却没有一天获得过结社自由的民主权利,甚至在酝酿的过程中,就被视为“甚于洪水猛兽”的“过激党”,被“严加防范”,因此一成立就不得不为防止反动军警的搜捕和镇压而秘密活动。这种情况就决定中国共产党一出生就不能不是一个体制外的无产阶级革命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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