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述”祖述“纪”意 所谓“三述”即《皇明盛事述》、《皇明异典述》、《皇明奇事述》,《四库全书》以为其“颇涉谈谐,亦非史体”〔19〕。其实王世贞设立此体,有其特别的意图。他在《皇明奇事述》序中,既对“三述”关系进行了阐述,又说明了他作“三述”的意旨: “异典者,遘之自人主也;盛世者,遘之自天也。盛事之遘无 非媺已,异典之遘媺居十九,疵亦居一已,乃复 有遘之自人而不可言典,或人与事之巧相符者,或绝相悖者,为其 稍奇而不忍遗之,别录成卷,以备虞初、春明之一采,故不敢称稗 史也。”〔20〕在王世贞看来,所谓异典、盛事、奇事,或自“人主”,或自“天”,自然是关于明之军国大事,不应弃而不载。笔者以为从功能上王世贞是以之来奠定全书基调。刘知几以为“纪以包举大端”,本纪是记载帝王之事,统领全书格局。而林駧认为:“子长以事之系于天下,则谓之纪。秦始皇已并六国,事异于前,则始皇可纪也;项羽政由己出,且封汉王,则项羽可纪也;孝惠高后之时,政出房闺,君道不立,虽纪吕后亦可也。”〔21〕可见司马迁创立本纪一体时,亦并非只局限于帝王,只要是关于天下之事,即使非帝王亦可作纪。因此既然是关于“人主”和“天”之事,“三述”在功能上和全书的地位上乃是可比拟“本纪”的。 “三述”从形式上言,只是一条条的史料,似乎无甚关联,其实每一卷都有一个明确的中心,围绕一个共同的主题。即以《皇明盛事述》〔22〕为例,它共五卷,卷一是记载宫廷与皇室的所谓盛事,如皇帝之功德,藩国之强盛,宗室之繁盛,勋臣国戚之事;卷二是记载官宦家庭中的所谓盛事,如官吏之封赠,几代同任高官,几代科第等等,卷一与卷二的两类家庭,构成了封建统治阶层的最上层,他们原本就是封建史家注意的对象,当然也是王世贞注目的中心。卷三偏重于某一地方之所谓盛事,如果一州一地有许多高官,当然可以说是盛事,如“崑山盛事”、“严州盛事”、“蒲州盛事”、“吴中盛事”等等;卷四偏重于记载个人获得的官职、封赠等等,封建士人最重高官重位,若一人能得多种官职,或历官长久,自然可以称为盛事,如“四入内阁”、“三总三边”、“四总河道”等等;卷五偏重年龄问题,既得高官厚禄,又得长寿,当然值得祝贺,即便不得高官厚禄,但得长寿,亦是令人羡慕的事,因而也成为王世贞注意的对象。我们总括各卷重心,可得如次的轨迹:宫廷与宗室之盛--家庭之盛--地方之盛--个人之盛。宫廷与宗室是封建国家的化身,家族与地方使家庭得以依存,人之官位与寿命可以说是修身之结果。这样很明显地体现了作者所关注的目标,正同封建社会之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思想是一脉相承的,可见,王世贞“述盛事”是独具匠心的。《皇明异典述》亦秉承同样的原则,以记载卓异之事,彰显明朝之功德。《皇明奇事述》之所谓奇事,则多是载有一种特征相同者,如同名、同爵、同官品、同姓、同谥等等诸种特征相同者,归纳为数条,如“嘉靖二真人”、“甲辰二会元”、“绍兴二首甲”、“蒲州二孤”、“全州二相”等等,亦有姓名相同一类的史料。王世贞所谓“异典”、“盛事”、“奇事”,正含有称颂当朝之意,这是其所用的春秋笔法。 汪荣祖指出:“国朝之国本植于帝室,求一姓之绵延”,而求一姓之绵延“有赖忠君爱国(国者,朝廷也),所彰之善,忠臣良将;所瘅之恶,乱臣贼子也。其归宿在于惩劝”〔23〕。王世贞的“三述”既是称颂明朝,同时又具劝惩之意。与王世贞同时代的归有光以为史家“扶翊纲常,警世励俗”应是常理,故国史之精神应有三点,“一曰显忠臣,二曰诛逆子,三曰树风声。”〔24〕《弇山堂别集》中的“三述”所担当的作用正是这三点。于此也可看出王世贞修国史那种强烈的责任心。而从功能上来说,“三述”正祖述了纪传体“纪”的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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