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康有为誉为近代“西学第一人”的严复,其译介宗法论的社会影响涉及改良派内部对近代社会定位的问题。严复、夏曾佑关于中国古代社会的看法主要针对康、梁等所谓孔子改制考等政教论而来。这既是近代文化会通里的中、西学分歧之表征,也有不同的政治谱系的话语权问题。政治功利主义的存在,使得属于不同政治谱系的学者因政治变革的快速推进而丧失了前后一致的学术立场,变得复杂多变。这种多变既涉及近代社会形态定位,也涉及政治变革的方向问题。 一 分析近代社会的历史定位,首先涉及政治教化等方面的问题。政教问题被视作近代中国“大患”的两大原因之一,引起近代学术精英的高度关注。晚清学人因政见不同,结成不同的学术共同体,有论者称:“近数十年中国人之思想,因内力外力而变迁者,约可列十派”,① 其中有“变法维新派”:“此类复杂更甚,然其思想、目的、手段亦无不同。……时人目为新学巨子者,有如马良、严复之徒,余如自有大气魄如康有为之徒,自命有小作用如张元济之徒,以及今日所谓卓卓使才如某君某君者,皆此类也。”② 康有为、严复的政论思想不同,也有不同的学理依据。 甲午战后,康有为等撰有《孔子改制考》提出孔子变革思想,并与公羊三世说相糅合,为维新变法奠定学理基础。针对康有为、梁启超等所谓历史进化论学理及政治变革主张的学理依据,严复、夏曾佑有不同的看法。他们在天津创办《国闻报》,译介西学,提出自己的政教观及社会变革理论。正如论者所称:“迨《强学报》、《时务报》出现,康有为以流氓无赖之气息,稍以诡奇之议论震动天下,于是某巨子始以为是无足道,而申酉之间遂与王修植、夏曾佑之徒,别树一帜于津门。”③ 该论者说严复、夏曾佑的一些言论针对康、梁而来,大体上准确。但严复、梁启超也有学术交往,特别是梁启超,在上海利用《时务报》积极鼓吹变法,积极宣传乃师康有为的政治主张,亦从严复译著中吸收了学养。1896年10月前后,梁启超致信严复,向其请教:“《春秋》之言治也,有三世:曰据乱,曰升平,曰太平,启超常谓据乱之世则多君为政,升平之世则一君为政,太平之世则民为政。凡世界必由据乱、升平而太平,故其政也,必先多君而一君而无君。……启超以为此皆多君之世,去民主尚隔两层,此似与先生议院在权之论复相应,先生以为何如?”④ 1897年10月6日,梁启超发表《论君政民政相嬗之理》,征引材料有:“严复曰:欧洲政制,向分三种:曰满那弃者,一君治民之制也;曰巫理斯托格拉时者,世族贵人共和之制也;曰德谟格拉时者,国民为政之制也。德谟格拉时,又名公产,又名合众,希、罗两史,班班可稽,与前二制相为起灭。虽其时法制未若今者之美备,然实为后来民治滥觞。”⑤ 可见,梁启超既对《春秋》所宣传的公羊三世说表示赞同,并与严复著译所称欧洲三种政治制度的分类对照:“世之贤知太过者,或疑孔子何必言小康,此大谬也。凡由多君之政而人民政者,其间必经一君之政,乃始克达。所异者,西人则多君之运长,一君之运短;中国则多君之运短,一君之运长。(此事就三千年内言之。)至其自今以往,同归民政,所谓及其成功一也。此犹佛法之有顿有渐,而同一法门。若夫吾中土奉一君之制,而使二千年来杀机寡于西国者,则小康之功德无算也,此孔子立三世之微意也。”⑥ 可见,他用社会进化理念分析其时中国政治。康有为、梁启超等提出所谓孔子改制等思想资源上的策略,有促进中国传统学术近代化的倾向,旨在为中国搞君主立宪制和进行社会改良奠定学理基础。 康、梁倡导的政治变革因帝党、后党之争及其后的戊戌政变而流产,但此后的义和团运动及八国联军侵华使得新政成为统治者必然的抉择。康有为本人继续梳理并诠释孔子学说,作《论语注》(1902年前后)称:“人道进化皆有定位,自族制而为部落,而成国家,由国家而成大统。由独人而渐立酋长,由酋长而渐正君臣,由君臣而渐为立宪,由立宪而渐为共和。”在康有为看来,“盖自据乱进为升平,升平渐为太平,进化由渐,因革有因,验之万国,莫不同风。”在传统学说近代化的路径上,梁启超基本与康有为持同调,从其主持的《清议报》的论调及《新民丛报》与《民报》论战中政治学理的选择中窥见一斑。同为维新阵营内的严复,对康有为、梁启超等充当国人的精神导师亦素不满:“吾国自甲午、戊戌以来,变故为不少矣。而海内所奉为导师,以为趋向标准者,首屈康、梁师弟。顾众人视之,则以为福音,而自仆视之,则以为祸魁。……康、梁则何如?于道徒见其一偏,而由言甚易。”⑦ 清末新政时期,针对康有为、梁启超等继续尊孔变制的思想,严复、夏曾佑亦多有商榷。1902年12月27日,严复致夏曾佑信,称:“西人俗,此等事乃尽人职,初未尝计较报施。而支那以周孔之教,必云以德报德。必云以德报德,此等事便无得处。复尝谓:四百兆黄种所以同海滩石子,毫无聚力,二先生(康有为、梁启超——笔者),为之恶首罪魁”。⑧ 夏曾佑颇有同感,1903年1月7日,他致严复信称:“得去岁十二月一书,今年正月二书,所以奖进之甚至,以佑之冥想妄作,而得先生以为之援,其幸亦甚矣。然所以反对者亦众,南海师弟均勿善也。”⑨ 总体而言,严复、夏曾佑与康有为、梁启超师徒的分歧主要是两者政教观有异,在孔子及孔教的评判上尤甚。 论及孔教与宗法社会在历史上先后次序,夏曾佑称:“政出于教者,群之常理,惟孔教则稍有不同,盖神州宗法社会远在孔教之先,孔教之作用幻牵及局外,真不可解。”⑩ 在现实与学理的参照系中,夏曾佑论述侧重从政治与宗教的关系出发,探讨中国社会变革的出路。1905年3月4日,夏曾佑致严复的信称:“试观今日教旨,皆藉政体而存……其有作宗教之论者,亦均从自保其身起见,无专为宗教者……宗教亦不期然而然,而受制于政体矣。……此为中国政教与他国相异之故,而因果之位置与前例反。”(11) 夏曾佑强调中西政教的差异及历史的原委。夏曾佑的思想多受同道者严复影响。严复会通中西,对政教不分、读书与致仕合而为一、伦理与政治合而为一等给中国社会造成的危害有着清醒的认识,并结合维新变法的学理依据进行分析。继戊戌政变后的清末新政,政治变革的学理未有大的变化,但话语表述方式发生了极大不同。针对康有为继续鼓吹尊孔改制之论,严复专门从西方引进宗法论及相关学理,旨在为中国的新政提供西方的经验,而运用此理论框架对中国历史进行分析、归纳的,恰是好友夏曾佑所著《最新中学中国历史教科书》。夏著多受严译《社会通诠》的影响,诸如1902年前后,夏曾佑从财政上论述“战国之变古”的原因,且就军政之改革发表看法,称:“此事于家族社会与国家社会不同之界,较他事为尤甚。”(12) 所谓“家族社会”、“国家社会”正是严译《社会通诠》专有词汇。再有,夏称:“秦法以客民任耕,而秦民任战,此制即以秦民属役客民,如希腊斯巴达之法。”(13) 而以“主客之分”界定社会分层的思想,也常见于《社会通诠》。此为话语之影响。 夏曾佑受严译《社会通诠》的影响,还表现在他接受了严译的理论分析框架。夏氏在《包牺氏》中称:“案包牺之义,正为出渔猎社会,而进入游牧社会之期,此为万国各族所必经历。但为时有迟速,而我国之出渔猎社会为较早也,故制嫁娶,则离去知有母而不知有父之陋习,而变为家族,亦为进化必历之阶级。”(14)“凡今日文明之国,其初必由渔猎社会,以进入游牧社会。自渔猎社会,改为游牧社会,而社会一大进”,“自游牧社会,改为耕稼社会,而社会又一大进。……井田、宗法、世禄、封建之制生焉,天下万国,其进化之级,莫不由此。”(15) 以上基本套用了严复译著《社会通诠》、《天演论》等进化论框架,并用于历史分析。 夏曾佑与严复思想的共鸣使得他们成为学术知音。夏曾佑致严复信中的看法后来成为其所著《最新中学中国历史教科书》的主旨,可见他对严复在学术思想上的开诚布公。夏曾佑信称:“垂询中国前途与历验小例二端,此事宏大,非浅智所测。”(16)“窃谓神洲建国以来之真历史尚在黑暗之中,未稍发现,实迹与言理均未发现。历史既未明,则前途从何而测,若强为之说,则鄙意以为今日所悬革命、立宪、藩镇之三大问题,可立一义以决之,则凡往事之所经,种智之所有,中材以下之人一言可喻者,其事可成;凡往事之未所经,中材以下之人不可猝喻者,其事不可成。如此,则吾国自保以用何种方法为易行,不幸归人,以归何种政体为有益,均可决矣。此例尚浅,然于社会现情似不可易。”(17) 夏曾佑在《最新中学中国历史教科书》“叙”中重申:“智莫大于知来,来何以能知,据往事以为推而已矣。……洎乎今日,学科日侈,日不暇给,既无日力以读全史,而运会所道,人事将变,目前所食之果,非一一于古人证其因,即无以知前途之夷险,又不能不亟读史,若是者将奈之何哉?是必有一书焉,文简于古人,而理富于往籍,其足以供社会之需乎!今兹此编,即本是旨,而学殖时日皆有不适,疏谬之讥,知不可免,亦聊述其宗趣云尔。”(18) 两相对照,可见夏曾佑编著《最新中学中国历史教科书》亦有回应严复译著《社会通诠》之旨趣。 二 参照戊戌变法失败的历史经验及维新思潮的变迁,可见严复译著旨趣随时代的变迁而有所侧重。大体而言,严译《社会通诠》实为补救《天演论》立论过猛。1904年1月11日,严复在《与熊季廉书》中称:“别后成得《社会通诠》一书,以著人群天演之实。菊生谓,读此乃知中国现象种种皆公例之行,而时贤攘臂言救国者,其主义大抵无当。”(19) 在严复看来,“夫五洲治制,皆宗法社会之所变化者也。顾东亚则以宗子而成继天立极之至尊,西欧则于游牧之时,已著民族之平等。”(20) 可见,《社会通诠》为应清末新政民主主义高涨而作,主张社会渐变论。严复的渐变论与其对近代社会形态的看法显然是一致的。 严复关于宗法社会形态论的解读,多见于《社会通诠》、《法意》中意译及按语。严复译著《社会通诠》时,作按语16则,(21) 将其归类,可见严复意在给其时的社会形态以历史定位,尤以按语三最明显。(22) 严复论及中国社会性质时有按语:“作者举似社会,常置支那,盖未悉也。夫支那固宗法之社会,而渐入于军国者。综而核之,宗法居其七。而军国居其三。姑存此说如此,而俟后之君子扬榷焉”,(23) 又有按语称:“中国社会,宗法而兼军国者也。”(24) 在严复看来,除俄国外,“盖今日欧洲之列强,出宗法而入军国之社会也。”(25) 相比之下,“中国帝王,作君而外,兼以作师。且其社会,固宗法之社会也,故又曰元后作民父母。”(26) 再有严复译文称:“宗法社会,欲其民庶,非十余年、数十年之生聚不能。”(27) 此处“生聚”指人口增长。查对原著没有与此句相当的英语表述。严复此举无非是要表达自己对宗法社会人口的估计。严复这些做法与其将近代中国定位在宗法社会的历史阶段有关。他的宗法社会形态论是近代学人探讨中国社会性质的重要源头。下文就严译《社会通诠》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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