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日内瓦会议举行第23次也是最后一次限制性会议, 九国外长重又坐在一起。莫洛托夫根据苏、中、越三国商量的意见对一个月来的会议工作作出估计和评价。与会者十分注意地听取了他的发言,大多数国家代表同意了会议的宣言草案。只有保大政权和美国代表发出了不和谐音。保大政府新任外长陈文杜说,他的政府将不参加任何关于会议宣言的讨论,原因是:第一、他们不同意所提出的停火条件;第二、他们尚未提出建立在和平、独立和统一原则基础上的解决方案。史密斯则声称,如果达成的协议是美国政府能够尊重的,美国将不威胁或不使用武力来妨碍协议,但对任何破坏这一协议的“侵略”的再起,将给予严重的关注〔28〕。 日内瓦会议到了最后阶段,会外的活动空前频繁紧张。周恩来以其高度的斗争艺术,忘我工作,在各国代表团之间进行协调、磋商、斡旋。7月19日,周恩来又会晤孟戴斯-弗朗斯、艾登商讨老挝问题;20 日,又与柬埔寨外长泰普潘进行会谈,与莫洛托夫、范文同举行商谈,研究会议结束阶段的各项工作,包括会议宣言、协定、声明的最后审定。随后,莫洛托夫、范文同、艾登、孟戴斯-弗朗斯举行会谈,就遗留的问题进行最后磋商,并敲定宣言、声明和各项协定的文稿。 7月21日,日内瓦会议举行最后一次会议。史密斯事先告诉艾登, 美国政府不能在最后宣言上签字。为了避免签字的问题,在宣言的开头先列出了参加会议的国家,在通过宣言时则采用口头征求意见的方式。除美国及保大政权的代表外,与会代表一致同意会议最后宣言。会议通过了一系列协定。 《越南停止敌对行动协定》规定,在北纬17度线以南、九号公路稍北划定一条临时军事分界线,此线以北为越南人民军集结区,以南为法兰西联邦部队集结区,各方部队需在协定生效后的300天内集结完毕。 自协定生效之时起,禁止一切增援部队及军事辅助人员进入越南,禁止运入各种增援的武器弹药和作战物资。所有战俘及被拘平民应在停火后30天内予以释放。 《老挝停止敌对行动协定》规定,双方部队、给养和军用物资的撤退和转移应在协定生效之日起120天内完成, 在老挝的越南志愿人员应向越南撤退,集合于临时驻扎地点的寮国战斗单位应移往桑怒和丰沙里两省等待政治解决。自停火令颁布之日起,禁止从境外运入增援部队。但法军可留下不超过1500人的军官和士兵以训练老挝国家军队。自协定生效之日起禁止在老挝设立新的军事基地,法军为在老挝维持两处法国军事设备所必须的人员不超过3500人。 《柬埔寨停止敌对行动协定》规定,在协定生效后90天内撤退一切外国军队和外国人员,包括法军和越南军队。在停火令颁布后的30天内,高棉抗战军队就地复员。柬埔寨王国政府不得向抗战军队作任何敌对行动。抗战军队人员凡提出要求者,只要符合兵役法或警察条例,可参加柬埔寨的正规军或地方警察部队。 以上三个协定都在签字后48小时生效,协定中都对停战监督和监察作出了规定。其中说,由双方司令部同等数量人员组成联合委员会,国际委员会由印度、波兰、加拿大的代表组成,由印度代表任主席。两个委员会的关系是平行的。国际委员会用多数表决的方法采纳或通过建议性的意见和仲裁性的决定,但有关修改或补充停止敌对行动的建议性的意见需要一致通过,当涉及足以导致敌对行动再起的违反协定的行为或威胁时亦需一致通过。如不能获得一致,则将多数委员同意的结论告知双方。 《日内瓦会议的最后宣言》注意到以上三个协定,并特别指出,关于越南的协定的主要目的是解决军事问题,军事分界线是临时性的,无论如何不能被解释为政治的或领土的边界。越南将在1955年7 月内在国际监督和监察委员会成员国代表组成的国际委员会的监督下举行普选;柬、老两国也将在1955年举行普选。《最后宣言》还载明,法国政府根据有关各国政府的请求,在经双方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从柬、老、越的领土上撤军,并将在尊重三国的独立、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基础上,来解决有关恢复和巩固三国和平的一切问题〔29〕。至此,日内瓦会议胜利结束。 日内瓦会议达成关于印度支那问题的和平解决,结束了法国在这里进行多年的殖民战争,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国际紧张形势。会议阻止了美国企图对印度支那进行直接武装干涉的计划,推迟了这个计划的实现,避免了中美两国再次兵戎相见的可能。其实,不但中国,而且越南也是把美国可能的武装干涉作为主要因素来考虑的。胡志明当时对越共中央委员会说,那些想打下去的同志没有看到法国人背后有美国人〔30〕。胡志明清醒地认识到,越南尚不具备在与美国的冲突中战而胜之的能力,在中苏未予承诺时尤其如此。日内瓦会议的成功是清醒的现实主义的胜利。 日内瓦会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参加的第一次重大的国际会议。中国代表团尤其是周恩来在会议期间所表现的高度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结合,他的聪明睿智,他的风度和才华,他的缜密思考,周全安排,都赢得了与会者的尊敬与钦佩。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一个大国的身分第一次参加解决重大的国际问题,即发挥了不可或缺的建设性作用。日内瓦会议达成关于印度支那问题的和平解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的一个重大胜利,它无疑大大提高了中国的国际地位,尤其是在中国的周边国家中赢得了尊敬和好感,为中国打开与周边国家的关系,打破美国的封锁创造了良好的条件。美国处心积虑要破坏会议,但终于没有成功,印度支那问题的和平解决是美国外交的失败,是美国孤立和遏制中国政策的一个失败。 注释: 〔1 〕加迪斯编:《遏制战略:战后美国国家安全战略评析》(John L.Gaddis:Strategies of Containment.A Critical Appraisalof Postwar American Snational Security Policy),1982年版, 第273页。 〔2〕《五角大楼文件:国防部美国对越决策史》第1卷(ThePen-tagon Papers.The Defence Department History of United StatesDecisionmaking on Vietnam),波士顿毕肯出版社1971年版,第83、 66、42、194、197、202等页。 〔3〕美国国务院编:《美国外交文件》(The U.S.Departmentof State,ed:Foreign Relatios of the United States.DiplomaticPapers),1950年第6卷,第750页。 〔4〕《五角大楼文件》第1卷,第386~390页。 〔5〕同上,第85~86页。 〔6〕同上,第86、408页。 〔7〕《五角大楼文件》第1卷,第86~87、434~443页。 〔8〕《美国外交文件》(1952-1954年)第16卷,第427页。纳瓦尔(Henri Navarre)1953年5月被任命为印支法军统帅,他制订了一个增兵扩军扩大战争的计划:1953至1954年在北纬18度线以北采取防御战略,1954年春夏肃清北纬18度线以北的越盟军队,1954年秋在18度线以北发起全面进攻,以便在与越共的谈判中能有一个有利的地位。《美国外交文件》(1952-1954年)第13卷,第561页;第16卷,第418页。 〔9〕《美国外交文件》(1952-1954年)第16卷,第496~497页。 〔10〕同上,第503~505页。 〔11〕安东尼·艾登著、书报简讯社译:《艾登回忆录》,世界知识出版社1960年版,第140~142、148~149页。 〔12〕《美国外交文件》(1952-1954年)第16卷,第654~663页。 〔13〕同上,第732~733页。 〔14〕参见曲星:《试论1954年日内瓦会议上的周恩来外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外交史编辑室编:《研究周恩来--外交思想与实践》,世界知识出版社1989年版,第253~255页;徐焰:《试论建国后毛泽东的战略思想》,国际战略研究基金会编:《环球同此凉热--一代领袖们的国际战略思想》,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243 ~244页。 〔15〕《美国外交文件》(1952-1954年)第16卷,第730~731页。 〔16〕《日内瓦会议文件汇编》,世界知识出版社1954版, 第138~160页。 〔17〕《美国外交文件》(1952-1954年)第16卷,第751~752页。 〔18〕同上,第838~839页。 〔19〕李连庆:《大外交家周恩来》第2部, 《舌战日内瓦》,香港天地图书有限公司1994年版,第316、322~323、348、376、395 ~398、402、415页。 〔20〕《日内瓦会议文件汇编》,第191页。 〔21〕《大外交家周恩来》,第285~295页;《艾登回忆录》,第176~177页;《日内瓦会议文件汇编》,第255页。 〔22〕《大外交家周恩来》,第306~313; 《美国外交文件》(1952-1954年)第16卷,第1214页。 〔23〕《大外交家周恩来》,第321~331。 〔24〕《大外交家周恩来》,第335页。 〔25〕《美国外交文件》(1952-1954年)第16卷,第1348 ~1355页。 〔26〕同上,第1359~1364页;《艾登回忆录》,第188~190页。 〔27〕《大外交家周恩来》,第353~357页。 〔28〕《美国外交文件》(1952-1954年)第16卷,第1433 ~1434页。 〔29〕《日内瓦会议文件集》,第256~266页。 〔30 〕加雷思·波特编:《越南问题决策文件集》(GarethPorter, ed, Vietnam: TheDefinitiveDocumentationofHumanDicision)第1卷,纽约州斯坦福维尔1979年版,第6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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