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指出,新设立的中央银行,“是革命政府第一次开办的第一个银行,所以今日是革命政府第一次开办银行的第一日。今日政府要开办这个银行,就是政府要经营商业,所以今日又是政府第一次经营商业的第一日。”他把中央银行的一千万元的资本,形象地比作能够下蛋的鸡乸和能够产出更多粮食的谷种,“如果把这个鸡乸一次吃完了,以后便没有很多的蛋吃;把这包谷种一次吃尽了,以后便没有很多的谷米吃。……如果不吃谷种和鸡乸,不只用这一千万,以后便可以赚几千万,或者一万万,所谓‘一本万利’。能够保全这包谷种和这个鸡乸,以后的利息是无穷。”孙中山的这种比喻未必贴切,但当时军政开支十分拮据,各方面都看着中央银行的一千万元股本,孙中山不发这番话,恐怕这笔股本是难保的。 孙中山谈到了中央银行的主要业务,就是要进行埠际甚至国外汇兑:“有了这个汇兑机关,便是中国的银行界别开生面。有了这个银行来做汇兑机关,凡是我们在广东的钱,无论是有多少,要汇到上海、天津、汉口,或者外国的各大商埠,都可以不必经外国银行的手,便可以不吃外国银行所定的高汇水和大折扣的亏。并且中国人同中国人交易,利权不致外溢,事事都要方便。这是我们军界、政界和一切农、工、商界,都是不可不知道的。”孙中山把由中央银行进行汇兑业务视为摆脱外国金融势力控制的重要步骤,这与他1912年提出的设立中西合资银行以抵御国际银行团的主张,显然有着相同的民族主义原则,但中央银行完全是独立经营,在遵循这一原则方面更为坚定。 孙中山决定在陆海军大本营之下设立中央银行,无疑有着发行纸币的考虑。他在训词中谈到:“这个银行受了政府一种特权,可以发行纸币,这种纸币的基本金有一千万,和从前政府银行所发行的纸币不同。外国银行在中国发行纸币,有的固然也是有基本金,但是他们所发行的纸币之数目,至少也是四倍于基本金。我们这个银行所发行的纸币,定章不是四倍于基本金,是照基本金的数目去发行。……我们发行纸币的方法,不是‘兑现’,是‘现兑’。外面普通银行的办法,是人民先有一百元纸币,才到银行兑回一百元现钱。这个银行的办法,是人民要用一百元现钱,必须先买一百元纸币。所以这种纸币,只要是在外面通行的,有纸币便有现钱的抵押,便随时可以兑现;故这个银行发行纸币的方法,是先有现然后才兑,所以说是‘现兑’。因为是‘现兑’,并且又有大宗基本金,所以这种纸币的作用,一定是很高的,一定没有从前省立广东银行纸币的毛病。”孙中山对于在广东地区推行中央银行的纸币颇感自信:“社会上既是知道这个银行发行纸币办法是‘现兑’,政府又极力保护这个银行,和提倡这个银行,大家便应该同心协力来维持这个银行。如果大家都来维持这个银行,这个银行的经济力便可以大发展,中国商场上的经济力便不致为外国银行所操纵。所以这个银行之成立,关系中外经济权力的成败。大家既是明白了政府开办这个银行的意思,便应该维持这个银行去进行;维持这个银行去进行,就是维持革命来成功;维持革命来成功,就是令贫弱之中国变成富强。”平心而论,中央银行打算发行的纸币,在货币银行学中,只是属于银本位之下的兑换券;孙中山所称的“现兑”,是要在银本位情况下,用政权的强制力推行某种特定兑换券,这种做法只可以局部区域里短期内实施,属于战时货币与银行体制范畴,并不具有什么普遍的意义。但也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孙中山和宋子文照搬西方经典货币银行学的教条,来规范广州中央银行纸币的发行,其结果很可能是根本发行不了纸币,因为这一要求超出了孙中山当时所处的特定社会条件。 广州中央银行成立伊始,孙中山非常重视维护中央银行所发纸币的权威性。 当时中央银行发行了印有孙中山肖像之纸币,由美国钞票公司印制,面额为1元、5元、10元、50元。(注:《孙中山年谱长编》下册,第1974页。)1924年8月15日即中央银行在广州举行开幕典礼的同一天,孙中山便在给广东省署的命令中规定:“中央银行定于本月十五日开始营业。所有发行纸币,应饬征收各机关及布告各商民一体通用。”当日孙中山还发布另一项命令:“中央银行今日开始营业。所有省署辖属各机关之出纳,应严令纯用中央银行纸币。收支一切存款,应转存中央银行。倘有不遵,以违令论。”(注:《孙中山全集》第十卷,第544页。)当时中央银行所发行的钞票一度被广州银钱业拒收,非常需要来自政府本身的支持。8月20日,孙中山向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财政部长叶恭绰、建设部长林森、兼盐务署督办叶恭绰、广东省长廖仲恺、两广盐运使邓泽如发布训令:“中央银行成立,所以整理国家经济,调剂社会金融,用意周详,立法美备。嗣后所有各财政机关收入,应解由该银行存储,随时提用。”8月23日,孙中山向大本营财政部和各征收机关首长、各军总司令、军长发布训令:“查中央银行现已开始营业,所有政府收入机关,应限于收中央银行纸币,不准收各银号凭单及各种银毫,但各机关所得之中央银行纸币亦不得直接支用,务即将该项纸币交还中央银行兑换现洋,然后支给军饰及各种政费,使收入必收纸币,而支出必支现洋,庶人民不致藉口政府滥发纸币而有所怀疑。”另外,孙中山还同意宋子文的提议,批示把广东造币厂余利指拨为中央银行一千万元借款还本付息基金,把原由裕广银号办理的短期军需库券还本付息事宜,移归中央银行办理。(注:《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公报》第二十四号,1924年8月30日。)9月初,孙中山为划一收入起见,决定将印花税款之收入一律解交中央银行。(注:《广州民国日报》1924年9月4日。)至于中央银行发行纸币的纳税问题,孙中山最初在8月底曾颁令,规定中央银行每发行一百元纸币加税一元,税款每日交大本营会计司收。(注:《广州民国日报》1924年8月30日。)一个月后,孙中山又取消中央银行纸币每百元征税一元之前令。(注:《广州民国日报》1924年11月5日。)广州中央银行之所以能够在成立不久便在国民党控制的区域站住脚,固然离不开中央银行行长宋子文的苦心经营,但更与孙中山旗帜鲜明地支持直接有关。离开了孙中山本人高度的威望,或者孙本人对设立中央银行的重要性没有充分的认识,也没有及时采取果断的支持措施,广州中央银行的命运恐怕就很难说了。 如果单从学理的严谨、系统和创新等标准来评判,无论是对西方货币银行学说一般原理的阐述,还是对在中国特定环境下银行建设所须解决的相关问题,孙中山的有关思想主张在近代中国金融思想史上并不占有十分重要的学术地位,明显比不上严复、钱恂、梁启超、康有为等人有关银行的学说,遑论真正的金融学学者的建树了。如果单从中国银行制度的近代化来衡量,与盛宣怀创设中国通商银行、张公权经营中国银行、陈光甫管理上海商业储蓄银行,以及其他银行家的个案,进行简单类比,孙中山的有关实践确实也会相形见绌。但是,如果对于孙中山建立近代银行的思想主张与实践活动进行梳理之后,就可以看出,孙中山先生实际上是把建立近代银行作为推进民族解放和民主革命事业的重要手段,作为中国能否跟上世界局势演变发展潮流的重要标志。金融史和民国史都揭示了以下事实,即国民政府对银行业的重视程度要远远超过北洋政府,中国真正意义上的近代银行体系,即中央银行、政府特许银行、省市立银行、商业储蓄银行、农工银行和其他专业银行,是在20世纪30年代确立起来,并且真正确立起在整个金融业的主导性和支配性地位。这些事实不仅仅只是国民政府实行金融统制的例证,而且还表明:孙中山先生关于设立近代银行的思想主张,确实是改造中国之必需,待到相应的社会条件成熟,这些思想主张终将得以实施。有鉴于此,孙中山先生的建立近代银行的思想主张和相应的实践,应当得到充分的肯定;并有待于在资料上作进一步的发掘,并进行更深入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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