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朱熹史学思想的积极因索(2)
二 注重史书体裁的创新,是朱熹历史编纂思想的一大特色。朱熹认为,就记述历史来讲、编年体或纪传体都有其自身的缺陷,最好的办法是相互错综。“错者,杂而互之也。综者,条而由之也。”(24)也就是说,要在纪传编年的基础上,条理出一种更易记述历史、让人容易明了的新体。他认为《国语》和《通鉴纪事本末》两书的体裁容易表述史实,它克服了单一的纪传或编年的不少缺陷。对此,朱熹在为袁枢所写的《跋〈通鉴纪事本末〉》一文中作了有系统的论述。朱熹在自己的作史实践中努力贯彻了这一思想,他错综《资治通鉴》而成书的《资治通鉴纲目》,为我国史学增加了一个新体裁--“纲目体”。 《纲目》一书“表岁以首年,因年以著统,大书以提要,分注以备言。”(25)“纲”是据根时间顺序写出的史事提纲,犹如《春秋》之经,既具有标题作用,又表达了作者对史事、人物的看法,字数不多,顶格而写。“目”是对“纲”的具体叙述,即注语,字数比“纲”要多,犹如左氏之传。这种史体“纲举而不繁,目张而不紊,国家之理乱,君臣之得失,如指诸掌”。(26)是一种便于陈理叙史的史体。近人梁启超评道:“此法很容易,很自由,提纲处写断案,低一格作注解,在文章上不必多下功夫,实为简单省事的办法。做得好,可以把自己研究的结果畅所欲言,比前法(指《资治通鉴》编年叙事之法)方便多了。虽文章之美不如前法,而伸缩自如,改动较易,又为前法所不及。”认为“这体的好处,文章干净,叙述自由,看读方便。”(27)“纲目体”除了叙述自由外,由于简明扼要,条理清楚,尤其便于初学者对历史知识的掌握,不失为一大发明。自《纲目》成书以后,后世仿效、考异之史著纷涌而起,甚至药物学家李时珍著医书也采用了“纲目体”,这就是有名的《本草纲目》一书。可见朱熹发明“纲目体”影响之大。当然,“纲目体”也有缺陷,如过于简明,对史实删节很大,因而史料价值不高。到民国初年,随着史书体裁的发展,时代的变迁,这种史体也就逐渐被淘汰了。 此外,朱熹的《伊洛渊源录》为我国学术史专书奠定了初步基础。明末黄宗羲《宋元学案》、《明儒学案》这两部学术史专书,就是在朱熹这部书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 三 忠实于客观史实,如实反映客观史实,表现了朱熹作为史家所具备的良好“史德”。“史德”就是“著书者之心术”,是一种“善恶褒贬,务求公正”的品德(28)。 朱熹的“史德”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主张存史。朱熹对任意改旧文的做法持否定态度。他说:“大抵左书有未安处,随事论者,使人知之可矣。若遽改之以没其实、则安知其果无未尽之意耶?汉儒释经,有欲改易处,但云:‘某当作某’,后世犹或非之,况遽改乎?且非特汉儒而已,孔子删书,‘血流漂杵’之文,因而不改。孟子继之,亦曰‘吾于《武成》,取二三策而已。’终不刊去。”(29)在朱熹看来,从孔孟到汉儒,都是不随己意而任意删书改字的,这是一种正确对待古籍的态度。朱熹平生不喜权谋险诈,但他认为,作为记载历史的史书,对这类事情是不能删掉不记的。对随意删书的司马光,他提出了批评,说“通鉴”凡涉智故险诈底事,往往不载,却不见得当时风俗。”(30)“温公(司马光)不熹权谋,至修书时颇删之。奈当时有此事何,只得与他存在。若每处删去数行,只读着,却无血脉意思,如何存之。”(31)他主张作为史书,对历史的“善善恶恶,是是非非,皆着存在在那里。其间自有许多事。若是不好底便不载时,孔子一部《春秋》,便都不是了,那里面何所不有。”(32)朱熹对范祖禹的《唐鉴》是很赞赏的,“《唐鉴》文章议论最好。不知当时也是此道将明,如何便教诸公便凭地白直”。(33)但说到存史时,朱熹对《唐鉴》多议论而少载史实的做法又大为不满了,他说《唐鉴》“但于制度规模久远意思,大段欠阙。如论租庸两税等处,亦甚疏略。”(34)朱熹存史,就是要忠实于客观史实,这对古书、古史的传播和史料的保存是大有裨益的。另方面,崇尚直书。直书是史官对历史的真实记载。朱熹崇尚直书,认为“晋董狐、齐太史,书赵盾、崔杼弑君而不隐,史氏之正法也。”(35)对历史上一些直书不隐的史家,朱熹给予充分肯定。说孔子作《春秋》,“不过直书其事,缺恶人自见。”(36)司马迁作《史书》,于史实“无妄作。”(37)这种良好的史风后人应该效法。他把“曲笔”视为“史之大弊”,对宋代史馆修史有伤直书的弊端大为不满。当时史馆修实录多有不实,“才对者,便要所上文字,并奏对语,上史馆”,且“紧切处不敢上史,亦不关报。”(38)根本谈不上是实录。特别是宋代新旧党派相争激烈,修史者左右为难,实在难做到直书实录,对此,朱熹智感叹地说,今日“大抵史皆不实”。(39)鉴于宋代史馆修史诸弊端,朱熹曾提出过自己对史馆修纂当时历史的一些措施和方法,这主要体现在其《史馆修史例》一文中。此文在朱熹文集中只涉及到排列总目、注明立传人仕历及立传人之论、著、碑状等资料的搜集登记等几项内容,显然是个不完整的文件,但却能让人们管窥出朱熹这种一丝不苟的实录神精和重视史料搜集的思想,体现了朱熹有着较好的史德和较高的史识。 他自己也正是这样实践的。如在编《八朝言行录》时,他据实把《敕水记闻》一书作为司马光手写之稿本记录进去,遭来了吕祖谦兄弟的极力辩解和否定,事见《朱子语类》:“《敕水记闻》,吕家子弟力辩,以为类温公书(盖其中有记吕文靖公数事,如杀郭后等--原注)。某尝见范太史之孙某说,亲收得温公手写稿本,安得为非温公书!某编《八朝言行录》,吕伯恭兄弟亦来辩。为子孙者只得分雪,然必欲天下之人从己,则不能也。”(40)吕伯恭即吕祖谦,他与张栻、朱熹并称为东南三贤,与朱熹私交甚笃,而朱熹却能不徇私情直录不隐,其精神实在可嘉。 当然,朱熹作为一个理学兼入史学的史家,其史学如同其理学一样,是为封建统治服务的,这就决定了他存史、直书的主张无法一贯到底(如他的《资治通鉴纲目》一书,出于教化需要而裁汰了大量史料),而必须要以封建统治的需要为指归。正如邓艾民先生所说的,朱熹整个思想(自然也包括史学思想)存在着一个矛盾,“当他以道学家自命,宣扬圣贤的道统,死守经典的教条,积极为封建专制服务时,有时显得迂腐甚至残酷;当他从事教育和学术研究时,又必须服从于客观实际,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提出了不少精到的见解,取得许多有价值的成果。”(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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