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左传》看中国古代城邦的政治体制
城邦是一种古老的国家形式。它的基本特征是:(一)每个城邦都以城市为政治中心,城市统治农村。(二)城邦居民的主体是具有一定政治权利的公民(包括贵族和平民)。(三)城邦所有制具有公有与私有的二重性。(四)城邦公民是城邦主要的军事力量,也是城邦政治生活的重要角色。(五)城邦与城邦之间存在着不同形式的联盟。中国西周和春秋时代的列国也是属于城邦类型的国家形态。但是关于城邦的所有制形态、阶级结构和政治体制,在学者中间看法并不完全一致。分歧的一个焦点是:中国古代城邦的政治体制,与古代希腊罗马城邦的民主共和政体是否相似。 《左传》是研究西周和春秋时代的重要史书,它为我们留下了许多有关古代城邦制度的史料。本文准备就《左传》中有关国人、卿大夫、诸侯和周天子地位和作用的记载,对西周和春秋城邦的政治体制作一些分析,以就正于方家。 一、国人与城邦政治生活 西周的社会结构和行政区划有“国”、“野”之分。“国”的本义是指王国和诸侯国的都城。《周礼·天官冢宰》说:“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所谓“辨方正位”,亦即指都城的营建需要选择方位。都城的周围地区称“郊”,“郊”也是“国”的一部分。居住在都城和郊内之人即“国人”,包括贵族和自由民。“国人”中的自由民,主要是农民,也有少量的工商。至于居住在“国”中的奴隶,是被排除在“国人”之外的。“郊”以外的地区称“野”,居住在这里的农民称“野人”。贵族的采邑,大都是在“野”。 从《左传》中可以看到,春秋时代仍然保存着“国”与“野”的区分。隐公五年记载,郑师“伐宋,入其郛”,“宋人使来告命。公闻其入郛也,将救之,问于使者曰:‘师何及?’对曰:‘未及国。’公怒,乃止。”僖公二十三年载,晋公子重耳“过卫,卫文公不礼焉。出于五鹿,乞食于野人,野人与之块。公子怒,欲鞭之”。春秋后期,“国”、“野”的区分已经不那么严格。到了战国,“国”与“野”的界限就基本上消失了。 国人是城邦主要的军事力量。《国语·齐语》载管仲“制国以为二十一乡,工商之乡六,士乡十五”。士即担任甲士的国人。他们按军事编制,“春以蒐振旅,秋以狝治兵”。春秋时代大大小小的战争,基本上都是依靠国人进行的。野人正式成为士兵,是春秋后期的事情。《左传》定公八年记载,卫灵公欲叛晋,“朝国人,使〔王孙〕贾问焉,曰:‘若卫叛晋,晋五伐我,病何如矣?’皆曰‘五伐我,犹可以能战。’贾曰:‘然则如叛之,病而后质焉,何迟之有?’乃叛晋。”卫灵公之所以敢于叛晋,就因为国人表示了“五伐我,犹可以能战”的决心。闵公二年载:“狄人伐卫。卫懿公好鹤,鹤有乘轩者。将战,国人受甲者皆曰:‘使鹤!鹤实有禄位,余焉能战?’”由于国人不肯作战,结果卫师败绩,卫国一度被狄人所灭。僖公十五年载,秦晋战于韩原,晋惠公被俘。他听从瑕吕饴甥的建议,“朝国人而以君命赏”。晋国的国人深为感动,吕甥于是劝国人“征缮以辅孺子”,增强了晋国的兵力,为后来晋国争霸奠定了基础。由此可见,国人的支持是大国争霸最重要的条件。 春秋时代,各国的公室和卿大夫之间,以及卿大夫相互之间,经常发生争夺权位和财富的斗争。在这些斗争中,国人的向背也起着重要的作用。《左传》所载此类事例甚多,如:宋昭公无道,而公子鲍“礼于国人”,襄公夫人助公子鲍施惠国人,“国人奉公子以因夫人”,结果昭公被杀,公子鲍继位(文公十六年)。莒纪公“多行无礼于国”,太子僕“因国人以弑纪公”(文公十八年)。宋“荡泽弱公室,杀公子肥”,右师华元“使华喜、公孙师帅国人攻荡氏,杀子山(荡泽)”(成公十五年)。“郑子孔之为政也专,国人患之”,“子展、子西率国人伐之,杀子孔而分其室”(襄公十九年)。齐“崔成、崔彊杀东郭偃、棠无咎于崔氏之朝”,庆封使卢蒲嫳帅甲以攻崔氏,“弗克,使国人助之,遂灭崔氏”(襄公二十七年)。莒“犁比公虐,国人患之”,“展舆因国人以攻莒子,弑之”(襄公三十一年)。楚“郤宛直而和,国人说之”。令尹子常听信费无极和鄢将师的谗言,下令攻打郤氏,并且让国人放火烧其家。但国人都不肯放火,反而指责令尹。子常只好“杀费无极与鄢将师,尽灭其族,以说于国”(昭公二十七年)。也有的卿大夫,完全是被国人赶走的。如陈“辕颇为司徒,赋封田以嫁公女。有馀,以为已大器。国人逐之,故出”(哀公十一年)。 国人在城邦政治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还表现在有的国君遇到棘手的事件时,要征求他们的意见。而国人对于国君的决定,有时可以加以否决。《左传》哀公元年载,“吴之入楚也,使召陈怀公。怀公朝国人而问焉,曰:欲与楚者右,欲与吴者左。”陈国是楚国的附庸,楚国被吴国打败了,究竟要“与楚”还是“与吴”,陈怀公不敢自己作主,只好征求国人的意见。僖公十八年记载,邢人、狄人伐卫,卫文公“以国让父兄子弟,及朝众,曰:‘苟能治之,燬请从焉。’众不可,而后师于訾娄。狄师还。”卫文公在城邦面临危急的情况下,想让位给父兄子弟,但是因为国人不同意,只好作罢。国人的意见不仅可以影响国君的决策,在非常情况下,甚至还发生过国人驱逐国君的事件。《左传》僖公二十八年载,晋国伐卫,“卫侯请盟,晋人弗许。卫侯欲与楚,国人不欲,故出其君,以说于晋。”晋、楚争霸,卫国夹在当中无所适从。卫成公要与楚结盟,“国人不从”,竟把卫成公赶走,以讨好晋国。 为什么国人在城邦政治生活中能发挥如此重要的作用呢?仅仅用国人是城邦主要的军事力量来说明是不够的,只有从氏族共同体的遗习来看待这个问题,才能得到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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