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左传》看中国古代城邦的政治体制(3)
二、贵族政治与君臣关系 在古代希腊罗马,早期国家的权力机构是由公民大会、贵族议事会(或元老院)和王(或执政官)共同组成的。这三种权力在城邦历史发展过程中相互之间虽然有所消长,但国家政权的核心始终是少数贵族的统治。中国西周和春秋时代同样也是少数贵族的统治,不过比起希腊罗马来,王权和君权无论在实际生活中或在人们的观念中都要显赫得多。如果说希腊罗马的城邦政治带有贵族共和的色彩,西周和春秋的城邦政治则显示出等级君主专制的特点。 君主制不一定就是专制政体,但共和制必定是实行选举而不能世袭。西周和春秋列国的国君属于世袭而不由选举产生,这是不争之论。西周初年,“封建亲戚,以蕃屏周”,(注:《左传》僖公二十四年。)无论是同姓诸侯或异姓诸侯,都是由周天子分封的。其后各国国君的继承,尽管没有严格实行嫡长子继承制,但父死子继无疑是正常的传承秩序。国君在确定继承人时,虽然有时也征求卿大夫的意见,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则取决于自己的意志。《左传》庄公三十二年载: 公疾,问后于叔牙。对曰:“庆父材。”问于季友,对曰:“臣以死奉般。”公曰:“乡者牙曰庆父材。”成季使以君命命僖叔,待于鍼巫氏,使鍼季酖之。 《公羊传》在叙述庄公和季友的对话时比较详细:“季子曰:‘般也存,君何忧焉?’公曰:‘庸得若是乎?牙谓我曰:鲁一生一及,君已知之矣。庆父也存。’季子曰:‘夫何敢?是将为乱乎!夫何敢?’”在季友看来,庆父虽有才能,也有权利继位,但庄公要立公子般,臣下就应该“以死奉般”。叔牙要拥立庆父,这是犯上作乱,所以他派人以庄公的名义毒死叔牙。庆父后来刺杀了公子般,另立闵公。但鲁国和其他城邦的舆论是同情季友而不同情庆父的,如齐国的仲孙湫就说:“不去庆父,鲁难未已。”(注:《左传》闵公元年。) 《左传》中有一些卿大夫立君的记载,但这并不说明卿大夫在国君继承问题上有决定权。例如晋襄公死后,晋灵公幼小,“晋人以难故,欲立长君”。赵宣子主张立公子雍,贾季主张立公子乐。宣子派先蔑、士会往秦国迎回公子雍。《左传》文公七年载: 穆嬴日抱大子以啼于朝,曰:“先君何罪?其嗣亦何罪?舍嫡嗣不立,而外求君,将焉寘此?”出朝,则抱以适赵氏,顿首于宣子曰:“先君奉此子也而属诸子,曰:此子也才,吾受子之赐;不才,吾唯子之怨。今君虽终,言犹在耳,而弃之,若何?”宣子与诸大夫皆患穆嬴,且畏偪,乃背先蔑而立灵公,以御秦师。 事件的整个过程说明,尽管晋国的卿大夫本想立长君,但终因拗不过穆嬴以襄公之命为由,不得不改变初衷而立灵公。 《左传》襄公十四年说:“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勿使失性。有君而为之贰,使师保之,忽使过度。”无论是周天子或诸侯,都有执政大臣为之辅贰。执政协助天子和国君总揽朝政,而一些重要的事情则由贵族会议讨论决定。鲁国的三桓,郑国的七穆,宋国的华氏,晋国的六卿,都是世官世族而掌权的显贵。但由于“国不堪贰”,(注:《左传》隐公元年。)在国君和执政之间,公室和卿大夫之间,不断出现争夺权力的矛盾和斗争,有时甚至酿成流血事件。到了春秋后期,公室卑弱,政在家门,已是不可逆转的局面。这种情况,很容易使人产生一种误解,似乎春秋时代国君的权力有名无实,从而认为中国古代的城邦政体也是类似于希腊罗马的贵族共和政体。其实不是这么回事。 从西周到春秋,王纲解纽,政权下移,是有一个发展过程的。孔子说:“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自诸侯出,盖十世希不失矣。自大夫出,五世希不失矣。陪臣执国命,三世希不失矣。天下有道,则政不在大夫。”(注:《论语·季氏》。)孔子所说的“有道”和“无道”,实际上是指周天子有无权威的问题。由天子而诸侯而卿大夫而陪臣,权威就是这样一步步下移的。王权的衰微和诸侯权力的削弱,是春秋时代社会关系激烈变动的产物,也是王室和公室本身日益腐朽的结果。鲁国的政权落入季孙氏手中,就因为“鲁君世从其失,季氏世修其勤,民忘君矣”(注:《左传》昭公三十二年。)但即使在春秋后期,尽管政在家门的现实已经为人民所承认,贵族集团中不少人的心态对此还是感到不平衡的。《左传》昭公三年记载晏子和叔向的对话,都对公室的腐朽表示不满,但同时也对公室的卑弱表现出一种无可奈何的惋惜心情。如果政在家门自始就是城邦政治的一种正常情况,像晏子和叔向这样的政治家也就不会发出“此季世也”的感叹了。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已是“季世”,而有的国君对于公室的权威还采取极力维护的态度。如季平子把鲁昭公逐出鲁国之后,晋定公就把平子召到晋国问罪。《左传》昭公三十一年载: 荀跞曰:“寡君使跞谓吾子:何故出君?有君不事,周有常刑。子其图之!”季孙练冠、麻衣、跣行,伏而对曰:“事君,臣之所不得也,敢逃刑命?君若以臣为有罪,请囚于费,以待君之察也,亦唯君。若以先臣之故,不绝季氏,而赐之死,死且不朽。若弗杀弗亡,君之惠也。若得从君而归,则固臣之愿也,敢有异心?”(“死且不朽”四字原文在“君之惠也”之下,据姚鼐《左传补注》改动)。 晋定公以“有君不事,周有常刑”来谴责季平子,平子并不敢争辩。他的那些自我抑损之辞自然不是出于真心实意,但却说明传统的君臣名分在当时仍然有一定的威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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