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史德评论是关于史家治学态度和学风的评论,其重点是史家对待史学工作态度的评论。 史学家对待史学工作的态度,主要包括秉笔直书,实事求是,以及是否具有自觉的历史责任感。 史德与历史撰述关系之密切,早已为中国古代史家所意识到。如果说刘知几在《史通》中所提出的才、学、识“史才三长”论,主要只是从史家自身的知识、能力、识见方面提出了问题,那么,他的《直书》篇与《曲笔》篇,实际上是对“君子之德”和“小人之道”在史学上的反映作出了理论的说明,指出不同治史态度和治史方法是史家个人德行迥异的反映。可以这样认为,刘知几是自觉地从理论上概括并揭示出了史学家自身的修养与历史撰述的关系。继刘知几之后,章学诚明确地提出“史德”这一范畴,则是在刘知几认识的基础之上,进一步阐明史德作为史家个人修养的突出地位。他说:“能具史识者,必知史德。德者何?谓著书者之心术也。夫秽书者所以自秽,谤书者所以自谤,素行为人所羞,文辞何足取重。”(注:《文史通义·史德》。)这里说的“著书者之心术”,指的是史家对待史学工作的态度。章学诚关于“史德”的看法,发展了刘知几的“史才三长”说,把关于史家自身修养的理论提高到一个新的阶段。到了梁启超撰《中国历史研究法补编》时,他把刘知几所论史才、史学、史识及章学诚所论史德合称“史家的四长”,并以专章论述。梁启超认为:“要想做一个史家,必须具备此四种资格”,文中将“四长”排了一个新的顺序,即史德、史学、史识、史才。“史德”作为史学家主体意识的一个构成方面,愈来愈受到更多的重视,这是史学发展、史家之主体的自觉意识增强的必然结果。 中国史学史上历史学家关于史德的认识,说明历史学家自身的这一素质直接影响并制约着史家的史学活动;现实的史学实践也证实了史德作为历史学家主体意识因素,它对于史学家从事史学活动的影响是巨大的。因此,通过对史学家对待史学工作态度的评论,从而起到引导和规范史学家治史的态度和学风的作用。 秉笔直书、实事求是是评论史家对待史学工作态度的一个重要方面。秉笔直书,是中国古代史学的优良传统。早在中国史学开始兴起的时期,秉笔直书就成为史家的崇高美德而受到称赞。孔子因晋国史官董狐的“书法不隐”而称他是“古之良史”,(注:《左传·宣公二年》。)《左传》记述齐国太史、南史氏为坚持秉笔直书而无畏于以死殉职。“董狐精神”、“南、董之志”成为中国史学上秉笔直书优良传统的先声和楷模。司马迁的《史记》被誉为“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注:《汉书·司马迁传》后论。)唐代史家吴兢(即《贞观政要》的作者)曾因当面拒绝当朝宰相张说希望将武后实录改写数字的要求,而被时人誉为“昔者董狐之良史,即今是焉”。(注:《唐会要·史馆杂录下》。)所有这些,表明了秉笔直书传统影响的深远。 中国古代史学家坚持秉笔直书即求实,这一史学态度,一则为了存信史,一则为了明鉴戒。今天历史研究也要求实即实事求是,然而,今天的求实,与古人不同,其目的和内涵方面都有了质的不同。今天历史研究所要求的实事求是,是尊重历史并以科学的历史观与史学方法揭示历史发展的规律。如果说古代史学家为坚持秉笔直书需要有一种殉职精神,那么,今天的史学家为坚持实事求是更需要有一种敢于坚持真理的勇气,即需要有一种科学精神。 是否具有自觉的历史责任感,是评价史家对待史学工作态度的又一个重要方面。历史学家的历史责任,是指历史学家所应承担的历史义务;而历史责任感则是对待这一义务的态度,具体说来就是史学家对历史所应负有的一定使命,所应承担的职责和任务。 历史学家对待所应承担的义务的态度,关键在于史家对待史学功能性质认识的程度。史学的功能性质用司马迁的话来说是:“述往事,思来者。”用现代的语言来概括是:通过对于人类既往活动的记述和对于得失成败之故的分析,使后来之人有所思考、有所借鉴。由史学的功能性质所揭示的历史学家的历史义务最终是指向人类的未来,但它必须是由过去经由现在而走向未来。史学家所关注的是人类的昨天、今天和明天。史学从最初的鉴戒作用到今天的探索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最根本的意义是在于说明人类自身、认识人类自己。史学家只有在明确了自己所应承担的历史义务之后,才能决定自己对待这一历史义务的态度。史学家对待自己的历史义务应有一种神圣感。只有以这种态度对待自己所应承担的历史义务,才可能做到秉笔直书、实事求是,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 史家对史料的发掘、整理和使用,对史书形式的选择和体例的制定,对不同的史学方法的运用,对历史感与现实感之结合的把握及其表现,对前人及今人研究成果所持的态度,以及其他有关学风、文风问题等等,也都是史学评论的重要方面。从我国史学界的现状来看,史学评论是一个亟待发展和大有作为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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