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罗马的工商业一直是受人关注的重点。应该说,罗马的工商业在共和末叶有了一定的发展,但仅局限于个别地区和个别行业,并不像人们原先想象的那样发达。 共和末年,罗马行省的手工业一直处于萧条状态,即使是手工业一向比较发达的东方诸行省也是如此。这主要是由于行省经常成为内战的战场,以及行省居民长期遭受罗马行政人员和包税商无情掠夺、勒索从而造成行省无法组织手工业生产之故。然而,位于罗马帝国中心的意大利却一改以前的落后面貌,在手工业方面有了较快的发展。 建筑业是罗马共和末年最重要的手工业部门之一,罗马从行省掠夺来的很大一部分战利品都被用于公共建筑。罗马的公共建筑除了在和平时期和战争间歇部门由军队建设以外,[15](P85)一向都由承包公司承担。[16](P2-5)监察官每年都要把大批建筑工程承包给建筑公司,由他们承建完成。(注:监察官不在时,一般由执政官招标,但这种情况较少。)据记载,在西塞罗时期,为了修理卡斯托神庙,国家就花了56万塞斯退斯[17](P130)。公元前51年,恺撒为修建朱里亚广场,就足足花了1亿塞斯退斯[2](P370)。随着罗马资金的大量投入,罗马的公共建筑业发展迅速。到公元前1世纪末叶,罗马城内已经出现了许多高大雄伟的建筑群,其中着名的有:建筑在广场周围的波尔契亚、爱米利亚、塞姆普罗尼亚、俄彼密亚四大会堂;由苏拉和卡路图斯修建在卡皮托里山上的第二神庙;庞培出资兴建的、可容纳4万观众的富丽堂皇的庞培剧场;屋大维于公元前36年为罗马公民所建设的图书馆。与此同时,罗马还修建了许多神庙、水管和道路等。这些建筑所花费用几乎等于前4个世纪用于罗马全部建筑费用的总和。[2](P370)意大利的私人建筑虽然在规模上还比不上公共建筑,但它的发展速度却不比公共建筑慢。一些富裕的公民为了显示自己的阔气,纷纷花钱在城里和乡村建造房屋。以西塞罗为例,他不但在罗马、庞培伊、浦泰俄利等城建有房子,而且在托斯坎尼、阿尔庇努姆、阿斯图莱和福尔梅等地建有许多维拉(villa,罗马富人的别墅)。[2](P371)在共和末年,像西塞罗这样大造私房的例子比比皆是。据说,公元前78年,雷必达在罗马建筑了一座规模庞大的私宅,但是,不到35年,罗马就有100多座私宅超过了雷必达。[18](P36,109)其建筑的速度之快令人吃惊。罗马私宅一般也和公共建筑一样由建筑工人承包建筑。如昆图斯、西塞罗在罗马的住处就是由尼西福尔承包建筑的。[19](P5)这一时期意大利的其他城市建设也相当惊人。以庞培伊为例,此城虽然在公元前89年遭到了苏拉军队的洗劫,后来又蒙受了老兵的殖民之苦,但没过几年,这里又恢复了往日的繁荣,城市得到了扩建,公共工程如比赛场、剧院、公共浴池等得到了重建,个人私宅建设也有了很大的发展,新的建筑鳞次栉比,大部分旧的建筑也得到了重新修建或扩建。意大利的其他城市如奥斯提亚、布隆图辛、塞尼阿等虽然没有留下很多的建筑资料,但想必其建筑业也并不比庞培伊城落后。[2](P371-372)随着罗马内战的不断扩大和农业的快速发展,罗马对金属武器和工具的需要量也大为增加。这种状况无形中促进了罗马采矿业和金属加工业的发展。西班牙的金、银、铜、铅、铁、锡,高卢的金、铁,不列颠和撒丁尼亚的铅,埃特鲁里亚北部的铁等矿藏都得到了大量的开采。它们不但为罗马提供了大量的金属原料,而且还给罗马带来了巨大的财富资源。据斯特拉波记载,在公元前2世纪末到公元前1世纪,光西班牙的银矿就能每天向国家上缴25000德拉克玛的利润。[20](P3,2,10)其数量之大由此可见。而采矿业的发展,又反过来促进了金属加工业的繁荣。到共和末年,意大利已经出现了许多以金属加工业闻名的城市,如卡莱斯、卡普亚、浦泰俄利等等。据记载,卡普亚是当时最有名的铜器制造业中心,这里生产的铜器不但在意大利流行,而且在意大利以外也有一定的市场。浦泰俄利和诺列克则是意大利铁器制造业的主要基地,由这里制造的铁器锋利无比,是意大利远近闻名的优质产品。[15](P46-49)而罗马本城则是着名的武器制造业中心,城内有许多武器作坊,制造刀剑、盾牌等各种武器。罗马军人开赴前线之前,一般都得从这里得到他们所需要的武器。除了这些固定的工场外,每一军团都附有一定的工人,以帮助战士修理刀剑、盾牌等武器装备。 在普通金属工业发展的同时,罗马的贵金属工业也有了一定的发展,到公元前1世纪,罗马出现了许多着名的金银匠和宝石匠。他们多半分布在神圣路两旁,以家为单位进行工作,其作坊既是店铺,又是住房。由于富人们流行戴刻有印章的戒指,所以金属凸雕业在当时特别发达。 罗马的制陶业也和金属工业一样,在公元前1世纪有了很大发展。埃特鲁里亚人在模仿希腊刺绣陶器的基础上,创造出了着名的“撒摩斯陶”。这种陶器在意大利和行省流行甚广,颇受人们喜爱。此外,罗马的制砖业也较为发达。到共和末年,虽然在公共建筑和私人住宅中出现了用石头和大理石代替砖瓦的现象,但是大部分公共建筑和私人建筑都是由砖瓦建造的。奥古斯都在他的遗嘱里自称自己是把泥砖的罗马城变成大理石罗马城的重要功臣。由此可见,普通的砖瓦制造必然在共和国末年的建筑中起过重要的作用。罗马城周围有许多优良的陶土层,它是阿尼俄和第伯河的冲击土和拉丁姆的火山灰、亚平宁山坡冲下来的石灰性成分混合的结果。陶土粘性强、吸水弱,是十分难得的制砖材料。考古表明,罗马使用的砖瓦大部分都是由这里的砖窑烧制而成的。[15](P38)罗马陶工在制造砖瓦以外,还经常制造导管和水管,以供私人住宅之用。 到共和末年,手工业作坊中的奴隶劳动已经占有非常显着的地位,富裕的罗马人常常开设由一个奴隶或一个被释奴隶经营的作坊。其生产出来的产品,有的供给主人家庭需要,有的则拿到市场上去出售。在后一种情况下,主人在生产组织和日常生产支出方面所花的费用则要大一些。一般来说,被释奴隶在手工业生产中所占的地位更重要一些,他们或者为有钱的罗马人管理作坊,或者用自己的奖金开设手工工场。为说明罗马工业组织的这种一般性质,我们只要从下面事实中就能看得非常清楚,即罗马的手工劳动是一项非常受人轻视的工作,即使像西塞罗和波西多纽奥斯这样的哲学家,也不掩饰他们对于“最下级工人”的轻视。[21](P229)然而,要说奴隶制在共和末年的手工业中已经排除了自由劳动,也未免言过其实。因为最近几年发掘出来的大量铭文表明:自由劳动不但没有由于奴隶制的存在而消失,而且还在意大利的许多地区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和手工业一样,到共和末年,罗马的商业也有了较大的发展,其中意大利的商业已经在罗马商业中占了极其重要的地位。意大利商人不但分布于意大利各个地区,而且还活跃于东西行省的每个角落。在小亚,米特里达梯一天之内就杀了8万名意大利人,其中仅在提洛岛被杀的就达2万多人。这些数字从侧面反映了意大利商人在东方商业领域中的作用。在阿非利加,早在公元前2世纪,意大利商人的势力就相当雄厚。据文献记载,在朱古达战争期间,参加塞尔塔保卫战的大部分成员都来自意大利。[22](P387)到公元前46年,意大利的商业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阿非利加北部的商业重镇--乌提卡城。即使规模不大的塔普苏斯城内也有300多意大利商人居住。[1](P301)西部的其他行省如西西里、撒丁尼亚和高卢等也是如此。 不过,从总体上看,意大利的贸易具有入多出少的特点。根据文献资料,共和末年,意大利从外省输入的产品极为丰富,其中主要有:从高卢和西班牙输进的金属原料;从西西里、撒丁尼亚和阿非利加购买的粮食;从阿拉伯运来的香料、乳香;从希腊各地买进的葡萄酒及从非洲输入的野兽和象牙等等。富裕的罗马人还热心购买小亚细亚、腓尼基、叙利亚和埃及亚历山大里亚所制造的精细织物、地毯和玻璃器皿。有人甚至还特地派人到希腊到购买艺术品。除此以外,当时的奴隶贸易也比较发达。主要的奴隶贸易市场是在东方,但在高卢和北方诸行省,也经常出卖这种可怜的人货。奴隶的价格常常随年龄和技术水平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一个普通的没有特殊技能的奴隶,在共和末年,其价格不会低于500狄纳里乌斯。如果按罗马当时的小麦价格计算,那么,一个奴隶的价格就足足可以购买4吨多小麦。可见,当时的奴隶价格并不便宜。[23](P9-10)然而,意大利的出口货物却很少,只有几个地区生产的产品,如埃特鲁里亚的金属产品,坎佩尼亚的青铜器、铁器,波河流域的木材和羊毛,才在意大利以外的行省占有一定的市场。所以,来参加罗马交易活动的船只常常是满载而来,空空而去。这种输出小于输入的状况,虽然在一定时期内对意大利的经济还没有形成严重的威胁,因为罗马可以通过对外征服来弥补这一贸易上的逆差,但随着大征服的中止,而对各行省的政策又发生变化时,这种贸易逆差必然会给意大利的经济带来许多不良的影响。这种不良影响在公元前1世纪中叶以后就表现得非常明显。公元前67年,罗马政府颁布法令禁止各地的人到罗马去弄金钱。不久,西塞罗又命令浦泰俄利港的海关官吏严格控制意大利金银的外流。 四 综观公元前1世纪罗马的经济变革,我们能够看出;第一,无论是农业部门,还是工商业部门,小自由民劳动始终占着重要地位。当然,这一时期的小自由民成分已经有了较大的变化,除了自己占有土地和作坊的小自由民外,还出现了像科洛尼、分益农、被释奴隶等靠出卖体力或劳动而获取报酬的小自由民。奴隶劳动在当时并没有也不可能完全排斥小自由民的劳动。 第二,意大利经济变革明显、快速。不过,引起这些变革的不是意大利自身经济运动的结果,而是罗马对外征服以及勒索资金在意大利大量集中的结果。 第三,高利贷资本在共和末叶异军突起,快速增长,但这并不符合意大利一般的经济发展规律,它在很大程度上是人为促成的。 第四,手工业和商业发展明显,但仅局限于局部地区和局部行业,生产品种单一,且以享受品和奢侈品为主,在生产和消费者之间并没有形成固定而又发达的市场网络,因此对国计民生起不到主导和决定作用【参考文献】 [1]卡列和斯克莱特。至君士坦丁统治时期的罗马史[M].马克米兰出版社,1979. [2]T.弗兰克。古代罗马经济研究:第1卷[M].巴尔的摩:1993. [3]苏埃托尼乌斯。恺撒传[M].哈佛大学出版,1996. [4]霍普金斯。征服者与奴隶[M].剑桥:1985. [5]奥古斯都。奥古斯都自传[M].哈佛大学出版,1996. [6]迦图。农业志:I[M].哈佛大学出版,1996. [7]克劳森。罗马殖民[M].纽约:1969. [8]T.弗兰克。罗马经济史[M].巴尔的摩:1927.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2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10]阿庇安。内战史:2[M].哈佛大学出版,1996. [11]西塞罗。家信集:13[M].哈佛大学出版,1996. [12]西塞罗。致阿提库斯书:6[C].哈佛大学出版,1996. [13]福勒。罗马的社会生活[M].剑桥,1929. [14]萨微奥里。古代社会的资本主义[M].莱比锡,1906. [15]朗尼。罗马城的工业和商业[M].阿尔诺:1979. [16]琼斯。罗马帝国经济[M].剑桥:1982. [17]西塞罗。反维列斯:2[M].哈佛大学出版,1996. [18]普林尼。自然史[M].哈佛大学出版,1996. [19]西塞罗。致昆图斯书[M].哈佛大学出版,1996. [20]斯特拉波。地理学[M].哈佛大学出版,1996. [21]杜丹。古代世界经济生活[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 [22]蒙森。罗马史:3卷[M].伦敦,1931. [23]费利。古典世界的奴隶制[M].剑桥:1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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