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派遣和管理工作的混乱局面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20世纪50年代初期很多专家来华是为了解决中国之亟须,而且专家的聘请与派遣,往往是在国家领导人之间直接交涉的,没有确定的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也没有相应的计划和措施。所以,尽管高层对此十分重视,但向中国派遣专家的工作是相当混乱的。 最初在华苏联专家负责人是莫斯科驻中共中央的代表柯瓦廖夫,1950年毛泽东访苏时,斯大林认为此人不懂政治,作为铁路专家,其技术也不全面,所以推荐时任苏共中央人事局局长和有色冶金工业部副部长的阿尔希波夫担任总顾问。(注:参见李海文:《在历史巨人身边--师哲回忆录》,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第487-488页。笔者2000年10月29日采访李越然记录。李越然在50年代曾任中央财经委员会、外国专家局和国务院外事办公室俄文翻译。)为此,联共(布)中央政治局专门做出决议,在苏联驻华大使馆设立经济参赞职务,并批准阿尔希波夫以二级特命全权公使衔担任这一职务。[34]斯大林曾指示,苏联专家的任务就是把所有的知识和技能告诉中国人,直到他们学会为止。苏联专家到中国后由中方分配工作,受中方各级负责人的领导。[35]在苏共十九大期间,苏联国家计委主席萨布洛夫还向刘少奇和李富春建议:“苏联专家不能太多,更不要专家包办”,“不一定事事派苏联专家去。派专家一定要专业对口才行。”[36] 不过,苏联多年形成的官僚体制使得领导人的良好愿望无法贯彻下去。通过凯佩尔教授对大量苏联专家的采访可以得知,派遣专家的问题最初是由联共(布)中央直接负责的,但具体负责人关注的只是专家的政治背景。据说,每一位被挑选准备出国的人都要填写一些表格,经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确认其本人和家庭、亲属没有政治问题后,被召到中央委员会参加会议,进行谈话,并分配任务。几乎所有被采访者都认为,挑选专家最重要的标准是“看你有没有党证”,而且一旦被选中是不能拒绝的。而对于专家如何在中国开展工作,却没有任何足够的准备,既没有发给他们一些有关中国的材料,也不要求他们到中国后学习最基本的汉语知识。因此,大多数受聘者对中国的历史、政治和当前形势竟然一无所知,有报告说,马上要出发到中国去的教师甚至都没有看过刚从那里返回的苏联专家写的在华工作总结。[37] 实际上,尽管中国迫切需要苏联专家,但并没有及时做好接受专家的各项准备工作。例如,1949年底大量专家来华,一时间住满了北京饭店和解放宾馆,接待单位只能在北京以外设法为他们安排住宿;有时由于缺少足够的翻译人员而不得不减少聘请的专家人数。[38]鉴于这种情况,1950年在周恩来领导下成立了苏联专家工作指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外交部苏联东欧司司长伍修权和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副秘书长杨放之主持。中方最先成立的苏联专家事务管理部门是“北京苏联专家服务局”,专门负责接待、住宿等生活问题。[39] 安排专家工作方面的准备同样非常仓促。如中央各部和东北等地区的主管部门纷纷提出聘请专家的要求,却没有事先为苏联专家设计组准备好必要的资料,多数设计组来到中国后还要搜集设计资料,以至不能依照合同如期完成工作,必须延长留在中国的时间。1951年鞍山钢铁厂对收集原始资料工作没有统一领导,零星分散,没有专责,结果使电气、土建、水道、供热、总平面图等方面的设计工作缺乏相互配合,导致返工延误。按中国重工业部统计,1953年以前,除由苏联专家在华直接领导收集资料的项目外,所有各厂矿的文献和资料大都延期交付。据初步计算,延期提交的原始资料,约占全部原始资料的一半以上。此外,由于中方提供的资料不准确造成设计失误的事情也时有发生。其结果,不但增加了设计费用,推迟了建设工期,也因苏方专家延期返国,耽误了他们在国内的原有工作。[40] 为了克服在聘请苏联专家方面各自为政的现象,中央财经委在1951年4月发出通知,要求各大行政区有关聘请设计专家事项,应呈由中央主管部核转中财委呈请政务院批准。政务院核准后,经中财委通知主管部及贸易部,由贸易部会同主管部与外国驻华商务代表接洽办理。必要时由贸易部授权驻外商务参赞处在国外洽商办理。[41]4个月后,中央人民政府再次强调,财经、文教、政法等所有系统聘请外国专家的批准权限均在政务院。专家到职后的薪金、待遇。等事项亦由政务院通知有关部门统一办理。[42] 中苏双方的沟通和联系也十分欠缺。如1994年12月9名苏联女教师来人民大学任教,中方却一直未得到通知;两位国家安全机关的专家已经到达北京,中国有关方面竟无人知道此事。[43]还有,计划专家班高夫刚刚派到中央财经委员会计划局工作不足一个月,苏联总顾问便通知将其调赴东北经济计划委员会工作。既没有同专家本人商量,也不征求计划局的意见。[44]此外,由于中方有些部门在聘请专家方面缺乏计划,考虑不周,往往在报请中央批准后又要求改变专家种类或名额。[45]这些都是造成双方交涉困难,出现麻烦的原因。 为解决上述问题,中苏双方加强了高层接触。1953年6月8日,周恩来接见苏联大使库兹涅佐夫和军事总顾问柯托夫、政府部门代总顾问布拉金(阿尔希波夫为洽谈一五计划援华问题回国),接受了苏方提出的今后统一由苏联大使馆办理各系统增聘、延聘、辞聘专家的手续的意见,并表示今后凡带方针政策性和涉及各部门全面计划性的工作问题,都吸收首席顾问或专家组长参加党委会议进行讨论。6月13日,周恩来致信毛泽东等人提出:为统一管理苏联专家工作,并负责对苏联专家的聘请和分配,建议政务院下设以伍修权为组长的专家工作小组,以及专家工作办公室和专家招待处,为专家工作小组的办事机构。拟于月内召集一次中央各部委负责人会议,讨论改进专家工作问题。9月9日,中共中央做出《关于加强发挥苏联专家作用的几项规定》。[46]此后不久便成立了国务院外国专家工作局,杨放之任局长,进一步加强了对专家工作的管理。[39](P,89)从1954年起,苏共中央的档案中也开始出现了有关专家工作计划的记载。[37](P,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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