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搜集史料,何炳松认为“欲其博”、“赅备无遗”是“极重要的原则”[6](p.2)。这些原则是传统史家也曾认识到的,但新史学的研究范围已经大大拓展,因而要实现这样的原则就更不容易,也就更应讲究方法。关于搜集史料的方法,他讲得比较笼统,只说:“当然要从目录学入手”[5](p.153)。同时,要求治史者应“备具一种耐苦耐劳的美德,抱着牺牲的精神”[5](p.153)去下足史料功夫。不过,只是耐劳苦与牺牲,谈不上是方法;从目录入手,也并不先进。因为中国传统目录虽称发达,但充其量其效用也就是指点读书门径而已。对于大规模搜集为新史学可用的材料,则难称便捷。因而,他不只一次地提倡编制索引。在1925年发表《拟编中国旧籍索引例议》一文中,何氏还较详细地谈到索引的具体编制方法。近代中国索引编制工作,约始于20年代洪业主持哈佛燕京学社之时,可能还略早于何氏主张的提出。不过,《例议》一文发表时,洪业他们尚无具体成果问世。故何氏的提倡,在当时仍有开先河的作用。这也可见何氏对于新史学之建设,是何等地尽心尽力了。 就史料而言,搜集工作仅仅是起始,考订才是更重要的。何氏对此有着非常清醒的认识,他说:“故研究历史,必加考订工夫,而后著作方有价值之可言,史学方有进步之希望。”[6](p.20)所谓考订,其主旨在于确定史料是否可靠无误。为此,何炳松先对史料做了个大致分类,指出它们“一属原始,一属孳生。原始史料,或系实物,或系古书。出诸亲见亲闻,不属道听途说。孳生史料,或因袭他书,或取材旧籍。非出目睹,得诸传闻”[6](p.10)。他认为,一般来说前者比后者“可靠”;而后者由于历经“辗转介绍,所以容易失去本来的真相”[5](p.152)。这就使人对史料从总体上先有了粗略的认识。在《通史新义》一书中,何氏将考订工作具体分为“来历”、“诠释”、“诚伪”、“正确”等四个方面。所谓来历之考订,即考订某种著作的时间、地点以及著作环境的种种情形;所谓诠释,即决定史料的意义、撰人概念的工作;所谓诚伪,即考查撰人所述之真伪、以便断定其对于所述各端之信仰为何;所谓正确之考订,即考察撰人是否自欺,其观察是否无误,以便断定其所述外部事实是否正确。他对如何做好这四方面的考订,也做了较详细的说明。 总之,何炳松继承了我国传统的考据学观念,并且利用了从现代欧美传来的各种科学知识和比较精密的逻辑观念,在史料的搜集与考订上作了较为系统与正确的阐述。 在论证了史料工作的基础上,何炳松进一步谈到史学论著的编纂,即所谓“编比成文”。首先,他要求对各种“杂乱之事实,非先事分别部居之工作”[3](p.88),即将说明各项史实的材料条理化。然后,他又将具体的编比方法分为五个阶段,一一进行介绍:第一“分成段落以类相从”,这里要注意的是对与主题无关的史实“一概割爱”。第二“求各段间之联锁”,即阐明事件之间的关系。第三“注意特异的变化”,在他看来只有注意了这种变化“研究的结果才可称为活的不是死的历史”。第四“表明事实的轻重”,他主张“遇到重要的事实记得详细一点”,“遇到不重要的事实,记得简单一点”。第五“烘托材料之运用”,通过烘托使论著能够“情挚气昌”[5](pp.161~162)。应该说,他所谈的这些方法,都是切实可行的。当然,要真正写出上乘的史学论著,则又关乎到史家们各自的才识如何了。 史学论著怎样才算是好?何炳松有他自己的理想。在他看来,“历史著作,非断烂朝报之比也,贵能如画像然,全身毕现。史之宗旨,不在激动感情,而在使读者了然于人群特异活动之真面。”[6](p.81)而且“著作特点,贵能贯通”,“务使览者如振衣得领,张网挈领。了然于史事之真情,深谙著者意向之所指”[6](p.84)。他认为,这种通史,既可以“为并时事实之编比,以描述一个社会之浑仑”;又可以“为连续事实之编比,以研究一个社会之演化”[3](p.111)。当然,把二者结合起来,既注意空间联系,又注意时间连续,那就更为完美。他希望通史家与专史家们密切合作,专史家著有各自范围内之专史,再由具别识心裁的通史家综合。后来,他曾利用在商务印书馆编译所工作的便利,“拟了一个中国通史的计划,预定请国内若干历史学者们通力合作;那计划是很新颖的,把全书分作了二百多章,每章自成一书”[11](p.527)。可惜的是,仅出版了三四十本,便因“一·二八”事变,商务印书馆毁于战火而作罢。更为可惜的是,已出版的书具体情况不明。 至于何炳松提到著作时应注意的事项,也同样对我们今天撰史颇有启示。写好一部史书,首先必须分清文史界限,不可将史著写成文学作品,应尊重事实,受史料严格制约。他强调不可用文学手段去做历史的工作,不可颠倒或虚构事实;还要秉笔直书,落笔慎重;叙事要恰如其分,史文与史料,必须表里相符;由于“史贵征实,不尚浮谈”,因此要尽量利用成文;这样就要附有注脚,不但可以表明材料的来历,保存可用的书目,重要的是可以革除剽窃恶习,并可显示作者的功力及心术,以“合于现代学术公开的精神,而且有功于学术的进步”[5](p.165)。在出版著作之前,作者要再三阅读,细察内容有无失检或谬误的地方,以便随时加以修正,还可请相知的或相当的学者代作者再校阅一番。他说:“我们的作品,不必问人家懂不懂,先要问自己懂不懂;不要让人家来批评,先要自己去批评。我们要知道:研究学问最高尚的目的,在于利人。”[5](p.164) 从以上对何炳松史学思想的分析可以看出,何炳松治史是为了探求一套适用于中国新史学的研究方法,力图构建中国近代史学理论的大厦。这一治史取径有一定的社会文化背景,从中我们可看出何炳松在史学近代化进程中的历史地位。 20世纪初年,由梁启超倡导,中国新史学初步形成。它的形成与当时形势紧密相关。中国资产阶级的政治代表自19世纪末登上政治舞台,不仅提出了新的政治主张,而且也要求在意识形态的各个领域内建立自己的阵地。与政治关系密切的史学,自然首先受到重视。史学的主要任务是批判封建旧学,在社会变革中发挥了显著的战斗作用。这一时期的史学家治史突出的是史学的“致用”功能,不可避免出现了空疏、浮泛和忽视史料建设的弊病。在这种状况下,要使史学健康的发展,就必须在史学指导思想方面作相应的调整,改变片面强调致用的倾向,努力培植“求真”的观念。对史学进行理论体系改造的同时,打好史料建设的基础,力求致用与求真相统一。重视方法论的探讨,着眼史学基础工程的建设,注意史料的鉴别与审定,建立完善的研究规范,来弥补刚刚起步的新史学的不足,成为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致力于史学研究的学者们的职责。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发生、发展,恰为史学的转变提供了适宜的社会环境。五四运动的目的是批判旧文化,建立新文化,重点在“立”,要“立”就要有新的理论指导,西方的先进理论必然应运而来。顺应时势,何炳松介绍传播西方史学理论,重视方法论的探讨,力图建立史学研究的新“范型”,在当时的史学界便极具影响,时人推重他的史学“是与梁任公先生并称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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