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确总结和汲取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西汉政权推行了一系列顺乎时势的新政,从而度过了开国之初的困难时期,成就了著名的文景之治。 唐初的以史为鉴,则主要体现为贞观君臣论治。具体史料集中于《魏郑公谏录》、《贞观政要》、《资治通鉴》及两《唐书》的相关纪传。唐太宗李世民是此次讨论的核心人物。他以古史、特别是隋史为治国鉴戒的意识非常鲜明,与汉高祖不同的是,他不是在被动地接受来自政论家的古史说教,而是主动地制导着这一探索过程。唐太宗于贞观二十六年,编成《帝范》一书,意在给后世嗣君提供治国为君的法则,他在书前自序中言明“自轩昊已降,迄于周隋,经天纬地之君,纂业承基之主,兴亡治乱其道焕焉。所以披镜前纵,博采史籍,取其要言,以为近诫云尔”。他指令重臣领衔撰修包括《隋书》在内的多部“近现代”史书,主要意图即在于引为治国龟鉴。尤为难得的是,他从史事中所领悟的治国之术,常能超出于他人之上,而更具针对性和实际操作意义。如,他为了强调君臣共治天下,声称愿以历史上的明君为楷模,也希望大臣以历史上的贤臣自励。他提出“自古草创之主,至子孙多乱,何也”的问题,与大臣讨论,房玄龄答以“此为幼主,生长深宫,少居富贵,未尝识人间情伪、理国安危,所以为政多乱”。唐太宗则另有所解:“公意推过于主,朕则归罪于臣。夫功臣子弟,多无才行,籍祖父资荫,遂处大官,德义不修,奢纵是好。主既幼弱,臣又不才,颠而不扶,岂能无乱?……朕发此言,欲公等戒勖子弟,使无愆犯,即国家之庆耳。”[12](p71)他还曾提醒大臣“君失其国,臣亦不能独全其身。至如隋炀帝暴虐,臣下钳口,卒令不闻其过,遂至灭亡;虞世基等,寻亦诛死,前事不远”[12](求谏)(p51)。对于跋扈违礼的大臣,唐太宗也曾引史以明警告,收到很好的效果。开国功臣尉迟敬德恃功自傲,曾闹酒扰乱皇帝举行的庆宴,唐太宗即对敬德发出严厉的警告:“朕见汉高祖诛灭功臣,意常尤之,故欲与卿等共保富贵,令子孙不绝。然卿居功数犯法,乃知韩、彭菹醢,非高祖之罪也。”[13](p6099)敬德自此始知惧自抑,得保其君臣名份。 唐初以史为鉴的讨论,规模之大、影响之深,在古代史上当推空前绝后。贞观年间群臣对皇帝的进谏,几乎都是在引史为鉴的格局中进行的。特别是魏征、张玄素、马周等人的谏言,更是不避忌讳,常见切激。张玄素为谏阻重修洛阳宫之乾元殿,引秦、隋两代暴君之失为戒,当太宗追问“卿以我不如炀帝,何如桀纣”之时,他毅然作答:“若此殿卒兴,所谓同归于乱。”[12](纳谏)(p61)马周所论,更具历史的洞察力,也就更具有普遍意义和撼人心扉的效果:“幽、厉尝笑桀、纣矣,炀帝亦笑周、齐矣,不可使后之笑今如今之笑炀帝也!”[14](p6132) 君臣之间,引史为鉴,以古讽今,蔚成风气,所论重点则在于君臣关系、君民关系的定位与调适。关于前者,涉及君道与臣道、求谏与纳谏、选官与守法等主要内容;关于后者,则以舟水载覆之喻而广为人知。总体的认识趋向是君主的自省自戒与君臣和衷共济,是治国之本。因此,它对于造成唐初政治开明的局面,确实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周、汉、唐三朝事实,说明“以史为鉴”,确有其一定的“资治”作用,这恐怕也是人们对此津津乐道的主要历史依据。然而,历史上还存在着完全相反的事实,足以使我们必须修正对“以史为鉴”的简单化肯定。 二负面效用:矫枉过正,防弊致弱 从以史为鉴改良政治的愿望出发,最终却走上了违背初衷的归宿。这种历史悖论与尴尬,确曾反复地在不同层同上出现。如果从开国定制即造成了一代的被动局面而言,东汉、西晋、北宋初年的“以史为鉴”过程,最具典型意义。 东汉光武中兴,政治举措颇多清明可称之处,但对政治中枢体制的调整,却成为后人讥议的重大失误。 王莽以辅政重臣的身份篡汉的教训,给光武帝刘秀投下了无法抹去的心理阴影。于是,就出现了这样的局面:“光武皇帝愠数世之失权,忿强臣之窃命,矫枉过直,政不任下,虽置三公,事归台阁。自此以来,三公之职,备员而已;然政有不理,犹加谴责。”[15](p1657)《后汉书》的作者范晔,是颇为尊崇光武帝的,却也不得不以遗憾的笔触发为史论:“光武、明帝躬好吏事,亦以课核三公,其人或失而其礼稍薄,至有诛斥诘辱之累。”[15](朱浮传)(p1146)光武对重臣“三公”与近臣尚书之间的地位设置、权力分割,费尽心机,皆出自于防范之心。此种开国改制,对东汉一代政局之演变,影响极大,王夫之在论及宦官亡汉的原因时,就指出光武帝有不可推御的责任,“崇三公之位而削其权,大臣不相亲也;授尚书以政而卑其秩,近臣不自固也。故窦宪缘之制和帝不得与内外臣僚相亲,而唯与阉宦居,非宪能创锢蔽之法以钳天子与大臣也,其家法有旧矣……明主一怀疑而乱以十世,疑之灭德甚矣哉!”[16](p456-457) 西晋立国不久,即陷入内忧外患并作的困境,成为短命王朝之一。这一历史悲剧的成因固然很多,其中,对历史教训的片面认识,仍是最为根本的原因。西晋的宗室干政,源自对曹魏统治体制的根本调整。曹魏贬抑宗室过甚,“封建侯王,皆使寄地空名,而无其实……王侯皆思为布衣而不能得”[17](p591)。这正是司马氏以权臣篡国的现实凭借。但晋代魏之后,主客易势,却要极力防范他人篡夺了,于是君臣普遍认为必须改变曹魏的封王之制,其中以刘颂之言最为切直[18](p1294)。晋武帝司马炎即位不久,就大封宗室27人为王。宗室诸王以参预朝政和出镇地方的方式,控制了从朝廷到地方的军政大权。宗室干政,成为西晋政制的一大特色。如此布局,固然可以防止他姓大臣心存不轨,然而却无法弭灭宗室内争所带来的亡国之祸,“八王之乱”终于把西晋导向覆亡之途。对这一段南辕北辙的“以史为鉴”,《晋书》的作者曾大发感慨:“魏武忘经国之宏规,行忌刻之小数,功臣无立锥之地,子弟君不使之人,徒分茅社,实传虚爵,根本无所庇荫,遂乃三叶而亡。有晋思改覆车,复隆盘石,或出拥旄节,莅丘牧之荣;入践台阶,居端揆之重。然而付托失所,授任乖方……遂使昭阳兴废,有甚弈棋;乘舆幽絷,更同羑里。胡羯陵侮,宗庙丘墟,良可悲也。”[18](八王传序)(p1590) 北宋结束了五代十国的长期分裂与混战,重建一统政权。统治者最关心的就是如何避免五代的地方坐大、武夫跋扈、置君如弈棋等引发社会动荡的局面的再次出现,以保证赵宋政权国运久长。所以,宋太祖召问赵普:“天下自唐季已来数十年间,帝王凡易八姓,战斗不息,生民涂地,其故何也?吾欲息天下之兵,为国家长久计,其道何如?”赵普总结历史教训:“此非他故,方镇太重,君弱臣强而已。今所以治之,亦无他奇巧,惟稍夺其权,收其精兵,则天下自安矣。”[19]宋初的制度建设,皆循此宗旨进行,从政权、财权、兵权等几个方面,收地方之权归于朝廷,进而收朝廷之权归于皇帝一人之手。如此改制,对内的控制确实成功了,但国家的实力却被削弱了,于是在对外兵争中,只能陷于被动。它的负面作用,到南宋已被许多有识之士所洞察无遗。叶适就明确地批评宋初立制“专务以矫失为得”[20]的做法,“国家因唐、五季之极弊,收敛藩镇,权归于上,一兵之籍,一财之源,一地之守,皆人主自为之也……故人才衰乏,外削中弱,以天下之大而畏人,是一代之法度有以使之也。”[21]朱熹直言:“本朝鉴五代藩镇之弊,遂尽夺藩镇之权,兵也收入,财也收了,赏罚刑政一切收了,州郡遂日就困弱。靖康之祸,虏骑所过,莫不溃散。”[22]文天祥亦发同感:“祖宗矫唐末五代方镇之弊,立为郡县繁密之法……然国势由此浸弱。”[23]他们的分析,可谓切中时弊。即以北宋立国者自诩为“百代之利”的养兵政策而言,也是吸取了历史上的教训,力图避免“叛民”与“叛兵”同时出现,希望能使“天下狂悍失职之徒,皆为良民之卫”[24](P4799)。用心可谓良苦。然而,事与愿违,宋代兵制却成了积贫积弱的主要原因之一:国家承荷着巨额养兵费用;战事一起,素质低下的军队,根本无法履行其职责;士兵地位的低下又时常导致兵变的出现,其对政局的冲击,远过于民变[25]。 “以史为鉴”的负面影响,并不仅限于东汉、西晋、北宋三朝立国体制之失,它甚至可以被专制皇帝作为肆意作恶的依据。明太祖朱元璋,大杀功臣,不讳言是在仿效汉高祖刘邦;他废止丞相制度,使君主专制达到了绝对化,但却可以在“以史为鉴”的名义之下,说得冠冕堂皇:“自古三公论道,六卿分职,不闻设立丞相。自秦汉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汉、唐、宋虽有丞相,然其间亦多小人专权乱政。今我朝罢丞相……大权一归朝廷,立法至为详善。”[26](p372)读史至此,不得不使人感慨:多少罪恶,原来可以借“以史为鉴”之名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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