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对两种效用的思考 两种效用,都曾反复出现,其中原因,值得认真探讨。我认为,至少有下述几种思路可供参酌。 1.历史虽可作为借鉴的参照物,但却不能直观显示“借鉴”思路的正确与否。 历史诚然不乏智慧,但它只能是一位无言的老师;历史确实饱阅沧桑,但它无法向求索者一吐衷曲。于是,后人关注浩瀚历史的哪类问题、从中得到何种体悟,以及据以做出何种决断,全在于鉴史者的见识与机缘,历史自身是全然无力干预的;而且,鉴史者所得出的结论是否正确,历史也无法立即显示评判结果,而只能由未来的结局来昭告其后人,这正是历史的无情之处。所以,我们不难看到这样两种历史现象:其一,针对同一历史问题,处于不同历史环境中的人可以得出根本不同的“历史鉴戒”。即以“分封制”与“郡县制”的利弊得失而言,秦人、汉人、晋人、唐人各有所见,都在援史为说,似乎皆能言之成理。其二,已有定论的历史教训,后人却屡屡重蹈覆辙,似乎无法避免某种历史的宿命。晚唐诗人杜牧曾大发感慨“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27]。杜牧意在借秦警唐,用心良苦;但把后人重犯前人的过失,概称之为不知“哀之”、“鉴之”,则未免失之偏颇。即以唐代而言,贞观君臣们对暴秦暴隋之失,不是所论多多吗?看来,对于历史教训,即使是“哀之”、“鉴之”,也无法保证避免“蹈之”!历史鉴戒的时效性是如此鲜明,而“强制性”却是根本无从谈起的。 从这个意义说来,历史上每次大规模的“以史为鉴”,都难免带有“托古改制”的某种色彩。 2.鉴史者截取的历史片断不具有普遍意义。 对历史经验的大规模总结,大多是在新王朝建立之后进行的。置身其中的君臣,即使是有以此前全部历史为鉴戒对象的主观愿望,但在实际操作中,却都以所取代的前一王朝为关注对象,耳闻目睹的沧桑巨变,最易于引发他们的研究兴趣。所以,商之于周,秦之于汉,新莽之于光武,曹魏之于西晋,隋之于唐,五代之于宋,都是“前事不远”,成了当事者眼中的取法鉴戒的全部历史。这种认识的错位,把“以史为鉴”实际简化为矫正前代之失。于是朝代鼎革之际,矫枉过正就成了常见的现象。一时的得失,成为一代王朝立制防范的依据,就难以避免产生片面性。 3.鉴史者表现出“重德”与“尚术”两种不同的价值选择。 所谓“重德”,就是当政者认定前代亡国的教训,主要在于失德;作为继起者,必须注重道德教化的力量,认真协调好君臣、君民之间的关系。君主为图国家的长治久安及身后的青史定评,对个人的逞威肆志之心,不得不有所顾忌,有所克制;儒学化的官僚,则以王者之师的身份出现,以“耻君不及尧舜”的堂堂之阵,以前代典故为实例谏君匡失,可谓言出有据,底气十足,实际上是在君臣名份的约束之外,寻得了一种道义的、理念的支撑与屏障。从而使政治权力的运作实态,表现为在君主专制与君臣共治二端之间的游移变迁,由此造成一定程度的政治开明。只有在这种状态下,以顺应民心为立制宗旨,才成为“以史为鉴”后的选择。这就是古代历史学家所歌颂的“王者必因前王之礼,顺时施宜,有所损益,即民之心,稍稍制作”[28](p1029)。 所谓“尚术”,就是把对历史教训的吸取,主要归结为如何防范君权的旁落、如何避免中央对地方政府及地方势力的失控,为了达到这种“制衡”的目的,即便是国家整体实力受损和下降,亦在所不惜。其结果就是本文所称的“负面效用”。 正是这两种不同的价值取向,事实决定了以史为鉴的不同结局。我认为有必要指出的是:当事者之所以选择了不同的鉴史切入点,与他们的秉赋天性并无太多关系,而主要取决于他们所直接继承的历史遗产所昭示的当务之急。如果一个朝代,是因暴政而导致君臣离心、民叛其上而亡国,其继起者,必定会表现出较多的理性总结,商周、秦汉、隋唐兴替之际,莫不如此。相反,如果一个朝代,是因外戚专横、权臣篡夺、武夫废立而亡,其继起者,则容易陷入疑忌心态之中难以自拔。这或许可称之为历史的印痕。 客观地分析历史上的“以史为鉴”,我们必须承认,其中虽也有某些史学家借以干预现实的良苦用心,而使之成为时代风云的主要推动力,还在于政治家,或称之为统治集团。我用了一定篇幅,较为详细地缕述周公的“以史为鉴”,用心之一就是揭示这样一个事实:西周初年,历史学尚未形成,而以史为鉴已有相当的规模和深度。甚至可以说,历史被充分政治化,是在系统的历史学出现之前就已存在了。这是史学家所无法回避也无力左右的既定格局。 历史,本来不外乎对往事的回忆与记载,它的本质属性是顾后而非瞻前。但自古以来,史家的主观追求,外界所赋予史家的责任,却都含有史学必须有昭示未来的功能,王夫之把它表述为“所以贵乎史者,述往以为来者师也”[29](p350)。这是一种负责的追求和善意的期许。那么,历史究竟怎样才能胜任鉴往而知来者的使命?甚至追问一句,历史究竟是否具备这样的功能?在本文所论及的范围内,恐怕首先需要回答的问题是:怎样才能避免“负面效用”的出现?我认为,解答此类问题,至少应遵循下述两个学理:其一,人们确有能力把握和揭示历史发展的真实规律,而不再局限于后人纠正前人的往复循环之中。其二,人们对历史规律的认识即使是准确的,也只有置于背景相同的历史时段之内,才会有明显的鉴戒作用。质言之,前人对中国传统社会的历史经验的总结,在传统格局未破之时,其鉴戒作用,应该不受质疑,所以精通经史即可为王者之师,确有其一定的道理。但在大的格局既变之后,传统社会的历史鉴戒,对于现实世界的有效性,势必大打折扣。这或许正是进入现代化社会之后,历史学受到冷落的原因之一。既然以历史研究为自己所选择的人生道路,我也和许多同行一样,对所从事的专业不受社会重视的趋势,有一种挥之不去的恐惧感,如果出自于这种可以理解的“专业情结”,确实应该大讲“以史为鉴”如何重要,未来也不可或缺,等等。但是,心中的忧虑实在无法排解:如果一个民族习惯于用回顾的方式去寻求对未来的启迪,是否有智力逐代衰退之嫌?对以史为鉴的价值是否应全面评估? 【收稿日期】2000-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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