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南面宰相所带的寄禄官和优宠官 辽朝的官分为寄禄官、优宠官和实职(差遣)官,三者极易混淆。辽朝的寄禄官官阶不详,只能参照北宋前期的寄禄官来说明(中书舍人以上,因其与辽宰相的寄禄官联系紧密):中书舍人-谏议大夫-给事中-太子宾客-工、礼部侍郎-刑、户部侍郎-兵、吏部侍郎-尚书左、右丞-工、礼部尚书-刑、户部尚书-兵、吏部尚书-太子少保-右仆射-太子少傅-左仆射-司空-太子少师-司徒-太子太保-太子太傅-太子太师-太保-太傅-太尉-太师。[10] 由于都是借鉴自唐末五代的制度,辽与北宋的寄禄官阶,虽有细微的差别,但大体上是相同的。如张俭的寄禄官阶自“守刑部尚书”升“尚书左仆射”升“守司空”,再升“守司徒”,“册命为太傅”,“进位为太师”。[11]又如贾师训“大安二年授枢密副使右谏议大夫,……进礼部侍郎参知政事……拜刑部尚书,中书侍郎平章事,……上遣使授尚书左仆射,移中京留守”[12]。都正与前引官序契合。对此,王曾瑜教授曾有过论述:“大致上应有两个升迁系统,一个系统大致同北宋太子少保至太师的文臣寄禄官序迁之制相似,但应无尚书左右仆射两级,另一个大致是自同中书门下三品至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尚书右仆射,左仆射,侍中,中书今,尚书令等。”[13]对于王教授提出的两个升迁系统的观点,笔者是赞同的,其中第一个系统即是前述的寄禄官。但对于无尚书左右仆射的看法,笔者则持否定态度。从前引墓志已可很清楚地看出,尚书左、右仆射,正属于寄禄官系统。同时应指出的一点是,辽与北宋的寄禄官阶只是大致相似,其中仍有细微的差别。如萧义(即《辽史》中的萧常哥)“(乾统元年)授国舅详稳,加太子太师,……三年,公授平章事。五年春,拜北宰相,……仍恩加兼侍中陈国公,……进位守司徒。天庆元年,……加守太傅兼中书今”[14],其寄禄官由太子太师升司徒,再升太傅,而据前引宋寄禄官,太子太师官序在司徒之上,所以这种细微差别肯定存在。 同时,该墓志又引出了要论述的下一个问题,即王教授所称的“另一个系统”,笔者姑且称之为“优宠官”。对于他的论述笔者基本赞同,但有两点意见:一是尚书左、右仆射应归入寄禄官系统,已见前述;二是同中书门下三品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其意实同。有两种可能:或是不同时期对同一官职的不同称谓;或是撰志者在属文时采用官职的古称。笔者的观点是优宠官分为四个等级,即同中书(政事)门下平章事-侍中-中书(政事)令-尚书令。 从萧义墓志可以看出,萧义虽从未任过南面官中的宰相,但其优宠官从同平章事升侍中,又升中书令。这样的例子在辽人墓志中俯拾皆是,耶律宗政于开泰五年,从护国军节度使、左卫上将军“拜同政事门下平章事,……十年,改授诸行宫都部署兼侍中。十四年,兼中书令判宣徽南院事”[15]。又如耶律宗允以昭义军节度使,“进位同中书门下三品,……加兼侍中,判始平军事……拜为南宰相,……兼中书令,班崇鸿阁,秩峻民池”[16]。《宋史·职官志》载其“宗室叙迁之制”是节度使、左右卫上将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节度使兼侍中。辽朝很可能稍作变革,形成如下格局:节度使-节度使兼诸卫上将军(叠授)-节度使同平章事-节度使兼侍中-节度使兼中书令-节度使兼尚书令(赠官或授予外藩国君主)。不是武臣或宗室出身的官员,可不遥领节度使,于是就成为笔者所论及的优宠官四级。 三、南面宰相的差遣官 辽朝南面宰相的差遣分为枢密院差遣、中书省差遣及国史院差遣三部分。 关于中书省职官,吴凤霞有如下论述:“据考证,其中大丞相,中书令,左、右丞相,中书侍郎等已不是职事官;中书舍人……以及堂后官、主事、守当官、令史等是有些职事,但不同于唐时的实职官。”[17]对该论述,笔者有不同看法。笔者以为大丞相,左、右丞相均是实职官。有辽一代,任大丞相者,赵延寿、高勋、韩德让三人而已。由于赵、高二人任职时,南北面官制度还未定型,故参考价值不大。对于韩德让,何天明曾论述:“(韩)又身兼南面官系统的大丞相,这就使得契丹北南面官的职能、权力更为紧密地结合起来。”[18]笔者深以为然。韩德让所任的大丞相,应是中书省的主管官,而不应是虚衔。左丞相,可举张俭。《辽史·张俭传》称:“俭在相位二十余年,裨益为多。”事实上张俭自开泰四年“兼门下侍郎平章事”,到太平元年即已升左丞相,其间只有六年,大部分时间都在丞相任上,左丞相既不是职事官,何言“在相位”?右丞相,可举杜防。“清宁二年,上谕防曰:‘朕以卿年老嗜酒,不欲烦以剧务,朝廷之事,总纲而已。’倾之,拜右丞相。”[19]从这段记载看,右丞相既有总朝纲的职责,当然不是虚衔,只不过工作更为宏观。至于中书令与中书侍郎,都已成为优宠官,中书侍郎还与真拜宰相有密切联系;中书舍人则已成为寄禄官。至于堂后官、主事、守当官、令史则都是实职官,且位卑权重,升迁迅速。如王师儒曾“迁将作少监,知尚书吏部铨,……改堂后官,仍充史馆修撰”[20]。其寄禄官为将作少监,属中层官员,兼充史馆修撰,说明颇受重视。在此,笔者要对前文所作的结论稍作修正:大丞相和左、右丞相是比中书相、门下相地位更高的汉宰相,只不过不轻易除授。圣宗曾下诏给“三京左右相左右平章事”[21] ,这里的“左右相”即是指中书省左、右丞相,而“左右平章事”当是对中书相和门下相的称谓,因为辽朝的同平章事并未分左右。至于冠以“三京”,是因为不随皇帝赴捺钵地的汉官宰相,则还于各京居守,处理日常事务,并非指三京设有“左右相左右平章事”等官。综上所述,中书省的实职官主要有:大丞相(自韩德让后已不除授),左、右丞相,同平章事(仅指带中书侍郎或门下侍郎衔者),知中书省事,参知政事,签中书省事等,另有堂后官、主事、守当官、令史等中下层官员。 谈到枢密院,就难免涉及到南枢密院与汉人枢密院的关系问题。笔者认为,其脉络大体上应是这样:汉人枢密院在耶律德光南下用兵时期设立,目的在于拉拢汉族官僚投靠辽政权,其职掌是“掌汉人兵马之政”。世宗即位后,把枢密使制度引入北面官系统,设立了北、南枢密院,而汉人枢密院的职能则逐渐归并给了先后设立的“南京兵马都总管府”和“南京元帅府”。至迟在兴宗重熙四年,即“南京元帅府”设立,南面军事机构“并隶元帅府”[22]之时,汉人枢密院已不存在。这是因为辽朝统治者奉行“军国大政汉人不与”的政策,将燕云地区的军事指挥权收到了契丹贵族的手中。 关于南枢密院的实职官,《辽史·百官志》的记载是错误的。《辽史》作者完全生搬硬套北枢密院的职官,忽略了南枢密院作为管理汉族地区事务的主要机构、其职官设置基本借鉴自中原王朝的事实。这在各种典籍和墓志碑刻中已有充分的反映。南枢密院主要有枢密使、知枢密使事、知枢密院事、同知枢密院事、枢密副使、签书枢密院事及知枢密副使等主管官。另有枢密院直学士,直枢密院,枢密院都承旨、副都承旨,吏房、兵房、刑房承旨,户房、厅房主事,诸房令史等中下层官吏。 国史院设有监修国史、修国史、同修国史及史馆修撰等官。这些官职有一定实际职掌,同时又作为不同级别朝官的例兼衔。一般宰相多加监修国史,执政则兼修国史,侍从官(仿北宋称谓,即指下执政一等官)加同修国史,重要的中层官员可加史馆修撰。如耶律俨以“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监修国史知枢密院事”[23];张琳以“枢密副使”、“尚书户部侍郎修国史”[24];张嗣复以“观书殿学士礼部侍郎知制诰同修国史”[25]。由此,亦可反推,即通过某官在国史院的差遣,反证其在辽朝官僚体系中的地位,尤其是区分宰臣和执政。辽代名臣张俭于太平十一年撰写圣宗哀册时结衔“推忠翊圣保义守节同德功臣南院枢密使开府仪同三司左丞相守太傅兼政事令监修国史上柱国鲁国公食邑一万户食实封一千户”[26],致仕后临终前结衔“贞亮弘靖保义守节耆德功臣洛京留守开府仪同三司守太师尚父兼政事令上柱国陈王食邑二万五千户食实封二千五百户”[27]。可以很清楚地看出,“兼政事令”仍然保留。被削去的三个职务分别是“南院枢密使”、“左丞相”和“监修国史”,即分别属于南枢密院、中书省和国史院。何者为虚衔,何者为实职,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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