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南面宰相的选任与迁转 辽朝南面宰相的人选主要来自以下三方面:一是枢密院的中层实权官员,如枢密院直学士、枢密院都承旨;二是五京财赋官,包括南京三司使、中京度支使、上京盐铁使、东京户部使及山西路都转运使(西京计司);三是翰林学士(承旨)。 枢密院直学士是辽朝南面官僚体系中的重要职务,事权极重。史愿言:“(辽)分置南面汉宫,左右相、参知政事、枢密院直学士主汉事、州县”。可证其地位仅次于执政。约有一半的执政(主要是枢密副使)由枢密院直学士升任。在这里,笔者发现了两个特点:一是重要的中层官员往往因为功劳卓著才被提拔为枢密院直学士;二是枢密院直学士升任执政的时间极短,往往不提及有什么功劳。如杨遵勖“咸雍三年,为宋国贺正使还,迁都承旨。天下之事,最于枢府,簿书填委,遵勖一目五行俱下,剖决如流,敷奏详敏,上嘉之。奉诏征户部逋钱,得四十余万缗,拜枢密直学土。改枢密副使”[28]。又如马人望“遥授彰义军节度使,迁中京度支使。始至,府廪皆空,视事半岁,积粟十五万斛,钱二十万k23m405.jpg。徙左散骑常侍,累迁枢密直学士。未几,拜参知政事判南京三司使事”[29]。可见,枢密院直学士是迁转为执政的重要一阶,特别是在辽朝后期,它几乎成了晋升执政的必经之阶。非功劳卓著、圣眷正浓者不授枢密院直学士,一旦升任该职,拜相就指日可待。这使笔者不由得要将其与宋朝的翰林学士相比较。在宋朝,不由翰林学士不除中书、枢密二府几乎成了一种惯例。景祐中,仁宗欲以知制诰宋庠为同知枢密院事,遭到宰相反对,“以故事未有知制诰除二府者。乃改翰林学士,明年遂除参知政事”[30]。据统计,在北宋(除太祖朝外),翰林学士位至宰执者,约占总数的59.3%。[31]不同的是,宋翰林学士多除参知政事,而辽枢密院直学士多除枢密副使,这正说明了中书省是宋朝的核心机构,而南枢密院为辽朝南面重权之所寄。 在辽朝,五京财赋官也可升任宰执,且枢密院直学士、都承旨等南枢密院官员也常兼任财赋官。管理汉族地区的经济工作,是南枢密院的重要职能之一。北宋沿五代之制设三司使,掌管全国钱谷出纳,均衡财政收支,是最高的财政长官。辽朝却似乎没有中央一级的专门财政机构。其实,辽朝南枢密院的很大一部分职能就是宋三司的职能,故而没有必要再设立三司一类的中央机构。从杨遵勖、马人望的履历可看出,他们之所以能升任枢密院直学士,就在于他们在财政经济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受到契丹统治者的赏识。也有一小部分官员,直接从五京财赋官升任执政,这正是因为南枢密院与五京“计司”存在直接的上下级关系。如重熙中,刘伸“改户部使,岁入羡余钱三十万缗,拜南院枢密副使”[32]。又如王棠“迁东京户部使。大康二年,辽东饥,民多死,请赈恤,从之。三年,入为枢密副使”[33]。 翰林学士是辽朝晋升宰执的另一途径,其执掌不太明确。从北宋的情况来看,翰林学士的本职是起草诏命和参与谋议。但为了加强集权,皇帝还常以其兼领他司,如知审官院、审刑院、通进银台司,判尚书省、太常寺,领开封府,任三司使等。另外还有一些临时差遣,如典掌选举、编修书籍、出使外方和审理大狱。辽朝翰林学士的地位远不如宋,这是因为北面官中的左右林牙分割了其大部分权力。但翰林学士仍有起草南面官诰赦的职责,同时,在一定范围内仍有参与谋议之权。如保宁间,马得臣任翰林学士,“常预朝议,以正直称”[34]。另外,翰林学士也可兼任其他职务及参与编修书籍、审理滞狱等。如王师儒曾“拜翰林学士签诸行宫都部署”[35]。王鼎“清宁五年擢进士第,累迁翰林学士,当代典章多出其手”[36]。邢抱朴“统和四年……加户部尚书,迁翰林学士承旨,与室昉同修实录。决南京滞狱还,代诏褒美。十年,拜参知政事”[37]。从以上材料来看,翰林学士在南面官中仍不失为一个重要职位,从中选拔宰执,也就不足为怪了。 关于南面宰相在担任执政以后如何迁转,笔者的结论是“三条线索,四个阶段”。“三条线索”是指执政从寄禄官、优宠官和差遣官三个角度向上迁升。仅就差遣官而言,又大致分为如下四个阶段:枢密副使-参知政事-中书相和门下相-左右相。 第一阶段是枢密副使。由于南枢密院在南面官系统中居于核心地位,故宰相多从枢密院一系升迁。种种迹象表明,枢密副使是执政的见习期,只要无过错,基本称职,就能顺利地升任参知政事。而条件成熟的汉官,可以不经枢密副使,直接升任参知政事。第二阶段是参知政事。它是严格意义上的执政官,并开始表现出省院互兼的特点。除拜参知政事,大致有三种情况:一是单授。二是兼职于枢密院。三是兼任其他重要职务。参知政事作为中书省的主管官之一,常兼任枢密院的副长官或其他重要职务,参议国家大政,其地位无疑是高于枢密副使的。一般而言,枢密副使不由参知政事,很难问津南面宰相。第三阶段是中书侍郎同平章事和门下侍郎同平章事。这是真正的南面宰相,即时人所称的“汉宰相”。除拜情况大致有三种:一是单授。二是兼知枢密院事或枢密使。三是兼任北、南府宰相之一。当然,汉官宰相甚至可以既兼顾枢府,又兼北、南宰相之一。这样事权更重,不仅登上了南面官的顶峰,而且在辽朝整个官僚体系中,都处于仅次于北院枢密使的重要地位。第四阶段是左、右丞相。这是汉宰相的高级阶段,并非所有的宰执都能达到这一层次。需指出的是:左右丞相的地位虽高,但仍是中书省的长官,也可单授,或兼领枢府,或兼任北、南府宰相之一。在这点上,它与中书相和门下相是类似的。 【参考文献】 [1][9][17]吴凤霞。辽金元省制特点刍论[J].社会科学辑刊,1996,(5)。[2]全辽文:卷七:秦晋国大长公主墓志铭[M].[3][7]余靖。武溪集:卷十七:契丹官仪[M].[4][8][20][35]全辽文:卷十:王师儒墓志铭[M].[5]吴凤霞。辽代省制问题浅析[J].社会科学辑刊,1995,(1)。[6]辽史:卷七十四:韩延徽附传[M].[10]宋史:卷一六九:职官志[M].[11][27]全辽文:卷七:张俭墓志铭[M].[12]全辽文:卷九:贾师训墓志铭[M].[13]王曾瑜。辽朝官员的实职和虚衔初探[J].文史,(34)。[14]全辽文:卷九:萧义墓志铭[M].[15]全辽文:卷七:耶律宗政墓志铭[M].[16]全辽文:卷八:耶律宗允墓志铭[M].[18]何天明。试探契丹北枢密院的职能及历史作用[J].内蒙古社会科学,1997,(2)。[19]辽史:卷八十六:杜防传[M].[21]全辽文:卷一:谕三京等诏[M].[22]辽史:卷四十八:百官志·四[M].[23]全辽文:卷十:道宗皇帝哀册[M].[24]全辽文:卷十:道宗宣懿皇后哀册[M].[25]宋会要:礼:二十九之四十[M].[26]全辽文:卷七:圣宗皇帝哀册[M].[28]辽史:卷一百五:杨尊勖传[M].[29]辽史:卷一百五:马人望传[M].[30]石林燕语:卷三[M].[31]杨果。翰林学士与宋代政治初探[A].宋史研究论文集[C].1987年年会编刊。[32]辽史:卷九十八:刘坤传[M].[33]辽史:卷一百五:王棠传[M].[34]辽史:卷八十:马得臣传[M].[36]辽史:卷一百四:王鼎传[M].[37]辽史:卷八十:邢抱朴传[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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