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不难看出,未开化的社会具有一种消极力量,这股力量不但可以延缓政治进程,而且呈现着抵制科技进步的惰性。这在文化方面的表现尤为突出。敬惜字纸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海峡两岸出版的文化史著作中都对此称颂备至,然而随着现代商品经济发展而出现“商标”这一品牌意识时,却明显地表现出落伍倾向。1873年1月22日上海县令发出晓谕,通知各制鞋店铺不得在鞋上用文字标写店号,认为这有损文字的神圣。对于某些纸制品更在禁止之列,同年12月3日两江总督李宗羲通令各纸坊铺“不准于草纸等项纸边加盖字号戳记,更不许将废书旧账改造还魂纸,以免秽亵”。这也是封建统治的等级制特点的物化现象。然而,社会下层的老百姓却没有这些顾忌,只是按着方便行事。这年3月14日《申报》刊载消息说,一女子用字纸拭秽,扔入便桶,遭雷击跪倒。笔者认为这是故意喧染,事实未必如此。不管怎样,这说明生活在下层的民众与上层的价值观念不尽相同,生活在底层的人们受经济生活的驱动,没有那么多的清规戒律。日用品就是日用品,以便民适用为生产使用的价值,与伦理价值大相径庭。当现代商品经济刚刚在中国起步的时候,将日用品划分尊卑等级的伦理意识,误导敬惜字纸的传统去抵制某些商品,这是始料不及的后果。官方与民间对草纸出现禁用与使用这两种生活态度,是伦理意识与商品意识的冲突与较量。一切事情都有个渐进的过程,沉住气,等待变异和潮流的到来,这大概就是我们常说的“慢慢来”的意思吧。曾记否,现代媒体的广告由西方传入中国只是近20来年的事情,当时我们初看到电视上的广告是那么不习惯,而现在面对着连篇累牍的电视广告也就习以为常了。 这些社会现象又启示人们,思想启蒙要收到如期的效果,还要有一个过程,还有待于经济发展的支持和社会风尚的变化。要想从根本上改变习惯势力,只有靠现代化的启动,加速社会转型,这是全方位的、极其深刻的推陈出新的源动力的真正所在。 婚姻家庭关系上的观念的变化、男女地位的变化之艰难又是一充分例证。由于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实行夫权统治,“男主外,女主内”,“女子无才便是德”等伦理观念的影响异常深重,以致解放以后,我们下了那么大决心、费了那么多的气力,才基本上实现了男女在法律上的平等。但直到现在,重男轻女、歧视妇女的习惯势力还有一定的影响,男女两性在“法律上的平等还不是实际生活中的平等”[7]。20世纪50年代,刚刚做了主人的中国民众家庭禁止妇女走出家门参加劳动的事例比比皆是,在后来的“记工分”年代,克服了重重困难走出家门参加集体生产劳动的妇女为争取个“同工同酬”竟是那么的不容易!历史发展到了今天,尽管我们在婚姻家庭夫妻关系方面逐渐摈弃了“夫妻同体主义”转而实行了“夫妻异体主义”,夫妻各自享有独立的人格,具有平等的姓名权,但表现在子女姓氏的确定上仍未完全摆脱封建的束缚。即使现行《婚姻法》明文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但就全国而言,却有99%的家庭其子女仍然沿袭只随父姓的做法。 妇女的地位最能表现文明程度。19世纪以来,妇女的解放程度就被认为是社会普遍解放的天然标尺。鸦片战争后,礼教衰微,许多思想家对中国妇女的命运作过深刻的反省,但是女性解放形成社会思潮则是在辛亥革命和五四运动前后,这是就知识界这个层面而言的。实际上早在19世纪80年代,沿海一些大城市就有一批处在社会下层的女性,以自己的行动勇敢地突破礼教的禁区,争得自己的社交自由与自主择偶,而这时社会上层尚未解冻。譬如,19世纪80年代发生了这样一件事:中国驻英使臣郭嵩焘携其夫人宴请外宾,由此引起舆论大哗,郭氏受到朝野上下的同声指责。如果由此认为这就是当时社会的真实氛围,那就有失偏颇。我们再从社会下层探察,就会发现另外一番情景:随着城市化和商业化的发展,农民进城打工日益增多,其中不乏女子走出家门外出打工的情况。江南乡镇单身女性更加解放,她们流入城市就职,扩大了女性生存空间,冲破了封建礼教的束缚,在个人的人身关系方面发生了很大变化。1877年《申报》专栏《津门纪略》记载说:“乡间妇女至沪佣工,当其初至时,或在城内帮佣,尚不失本来面目。略过数月,或迁出城外,则无不心思骤变矣。妆风雅,爱打扮,渐而时出吃茶,因而寻姘头,租房子,上台基,无所不为,回思昔日在乡之情事,竟有判若两人者。”有些大台基的女子往往出自中产阶层的富裕之家。这种风气之盛,使得时人惊呼:“是将使上海之人,男无不有外舍,女无不有姘头夫也!”这些资料说明,真正导致婚姻家庭关系松动的,并不在于少数文化精英的思想启蒙,在这背后潜动的是一种新的生活方式,在城市化的过程中大批单身女子的存在和男子的独居,造成家庭的空隙和寻求爱情的渴望。这种“露水鸳鸯”,是不能简单地用道德观念来评判的,虽然其中也不乏有道德问题,但重要的是经济生活的发展。生活方式的变化必然要带来两性关系的新变动,这比什么说教和宣传都有力量。 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调整婚姻家庭关系历来是礼法并用的,不管是封建礼教还是封建立法,都强调男尊女卑,在正式婚姻之外的交往则要恪守“男女授受不亲”的信条。近代新式学校开办以来,为了男女是否同校的问题竟几费周折,难以解决。“自从有了‘礼教’两个字,那么男女有起界域来了!有起礼防来了!因为这种种的缘故,就生出什么‘奸淫’、‘贞操’、‘节操’等的问题。”[8]到五四新文化运动前夕,争取男女社交公开才提到议事日程。即使如此,在1920年有的女校还要检查学生的信件,规定男教师要年满54岁,留胡须,讲课时双目仰视,不准看女学生。至于争取婚姻自由,则需更多的磨难。这些都是社会上层的禁锢,我们书写历史的时候一般都是由此着笔的。然而,从男女社交自由和自主择偶方面来看,当社会上层还是森严壁垒难以突破之时,社会下层却开始我行我素,有些“无法无天”了。由此可见,从社会下层看历史,与社会上层可能是一幅全然不同的情况。视角不同形成的历史就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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