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伯颜宗道传》的学术价值 伯颜,字宗道,号愚庵,汉名师圣,为哈剌鲁氏。据罗贤佑先生考证:“哈剌鲁即唐时的葛逻禄,为突厥诸族之一。”(注:《元代民族史》第三章元代西北民族。四川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在元代属突厥语系蒙古人。 《述善集》卷后附有《伯颜宗道传》(以下简称《宗道传》),与《元史》卷190《伯颜传》相互校读,可以说互有补充,但从总体上看,《伯颜传》除文字稍优外,叙事浮夸,且有失误,而《宗道传》则文字纯朴,叙事翔实,可补《元史》的不足,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兹举例以明之。 《伯颜传》开头对伯颜身世的介绍非常简单,只说伯颜“哈剌鲁氏,隶蒙古万户府,世居开州濮阳县”。而《宗道传》则说:“侯名伯颜(注:侯名伯颜:按伯颜并未封侯,此“侯”是对伯颜的尊称。下同。),字宗道,北地(今属甘肃)人也,其部族为曷剌鲁氏。宪宗(蒙哥)之己未(1259年),其祖从大兵征宋,衽金革者十余年。宋平,天下始偃兵,弗服(注:弗服:不服兵役,即退出现役,从下文看,知其并未脱离军籍。),乃土著肃山东河北蒙古军籍,分赐刍牧地为编民,遂定居濮阳之月城村。时北方人初至,犹射猎为俗,后渐知耕垦播殖如华人。”这段文字很重要,说明伯颜原籍北地人,其祖父于蒙哥九年(即己未年)随元征宋,灭宋后迁居濮阳之月城村,获赐刍牧地。还说明这些蒙古人初至中原仍以射猎为业,以后才渐知农业生产。通过这段文字也可以知道元政府在灾宋后,进行过一次大裁军,把军中的蒙古人、色目人分遣至中原,赐给刍牧地(草地)使其定居,并仍隶属蒙古军籍。《宗道传》告诉我们,哈剌鲁氏和唐兀氏一样,都在元政府的统一政策下来到濮阳的。这一政策在客观上加速了蒙古人、色目人的汉化进程。 关于伯颜求师事,两传的记载也略有不同。《伯颜传》只说伯颜“受业宋进士黄坦”。《宗道传》则说“有儒士黄履道,江淮人也,聚徒数十人,侯往师之”。两传的记载互相补充,知伯颜师黄坦,字履道,为宋之进士,祖籍建安(福建福州市),时居江淮聚徒讲学,并说明伯颜是去江淮就学,这与《伯颜传》下文“归而求之可也”。其意正合。 关于伯颜的讲学情况,《伯颜传》仅说“乡之学者来胡质难,随问随辩,咸解其惑,于是中原之士闻而从游者日众”。而《宗道传》对此记载的颇为详细:“有来者应答如响,讲授之际,令弟子执书册,侯端坐剖析浪然,其傍引子史与其注文,皆哩识无遗,由是人大服之。所居有小斋曰‘友古’,学者云集,村落寄寓皆满,簷角相触,骈集如市,且广其斋曰‘四勿’,因自号曰‘愚庵’。”《宗道传》的记载既具体又生动,读之有如身临其境,并由此而知伯颜有“友古”、“四勿”两斋及愚庵之号,而在《伯颜传》中则湮没无闻。 关于伯颜渡漳北行及其死事,两传记载大相径庭,故不厌其繁,各摘其原文如下: 《伯颜传》:“(至正)十八年(1358),河南贼蔓延河北(注:河南贼:此指刘福通攻占开封,拥立小明王韩林儿建立宋政权后所统辖下的农民起义军。),伯颜言于省臣,将结其乡民为什伍以自保,而贼大至,伯颜乃渡漳北行,邦人从之者数十万家,至磁与贼遇,贼知伯颜名士,生劫之以见贼将,诱以富贵,伯颜骂不屈,引颈受力,与妻、子俱死之,年六十有四。” 《宗道传》:“壬辰(至正十二年,1352年),盗起河南,明年逾河而北,开滑等处俱被剽掠,侯挈家避地安山(山东东平县西南),已而盗去,复还乡里,丁酉(至正十七年,1357年),曹濮二州陷,复避徙彰德(河南安阳市),门生乡里从者数百家。侯谓之曰:‘吾辈老幼百千口,野宿露处,无所依著,一旦贼至,将为渔猎乎?曷若筑营垒,团集固守,上可以为国家御寇,下可以自固,保家忠义两得,计无出是者。’皆曰:‘善’。遂筑垒彰南,远近闻之,归者殆将万人。然统纪约束,折冲扦敌,非所长也。戊戌(至正十八年,1358年),东昌沙刘二者(注:东昌:路名。治所在今山东聊城市。沙刘二:刘福通领导下的中路军农民起义军领导人之一。)率众来攻,先宣言曰:‘颜先生河北名儒,慎勿伤也。’攻二日垒破,妻、子皆被执,刘二亲解其缚,温言语之曰:‘先生知古通今,天下十分,我有太半,尔能屈从,可共图富贵也。’侯曰:‘尔本良民,乃以妖宫惑乱黔首也。尔能改悔,我当上言朝廷,使汝为王官,不犹于受伪命乎?’刘二笑曰:‘迂儒□□争(注:此两字漶漫不清,故用□□表示,下同此。),宜可谓不知天命矣。’坐一贼提刀而起,□□□此否,更道一不顺,只消一刀尔’,侯曰:‘不顺,不顺,我受一刀,不受污也。’贼怒,遂牵出,与妻怯烈氏,子交儿皆遇害。同死者宗族三十余口,时至正十八年五月也。年六十有七。” 两传相较,一简一繁,对比分明,但评论两传的优劣,不能以文繁文简为根据。《元史》所记要人极多,对《伯颜传》的字数自然要有所控制,而《宗道传》是为乡贤立传,述事自然要详细一些,这都是情理中事,但从以下几点却能看出两传的优劣。其一,关于追随伯颜的人数。《伯颜传》说:“邦人从之者数十万家。”显然是夸大不实之辞;而《宗道传》则说:“门生乡里从者数百家。”比较接近事实。其二,关于伯颜与农民军接触问题。《伯颜传》说:“至磁与贼遇。”好像是在行动中突然与农民军遭遇。《宗道传》则有一段在彰南筑营垒(注:彰南筑营垒:彰南疑是漳南之误。彰南就是彰德之南,也就是安阳之南。当时农民军是由河南向北发展,伯颜不可能到安阳之南,伯颜实际是渡漳北行,《伯颜传》说“至磁遇贼”,磁即河北磁县,而漳南就是漳水之南,距磁县很近,据我推断漳南和磁可能是一个地区的两种说法。),“团集固守”的记载,并说明“统纪约束,折冲扦敌,非所长也(指伯颜)”,这是比较符合实际情况的。其三,《宗道传》中提到农民军领袖沙刘二与伯颜的对话,还提到伯颜妻怯烈氏、子交儿的姓名,而《伯颜传》则全无。在《元史》的编纂者看来,当然是不须提及的琐事,但对研究农民战争史及伯颜氏的婚姻关系,都是难得的资料。除以上三点外,还有一段没有引出的文字,即《伯颜传》记载伯颜死后,剖尸挖心,见伯颜之心多孔,以证明伯颜是圣人,而《宗道传》则全无,其实这段记载很不科学,有不如无。 以上所述都是《宗道传》优于《伯颜传》,其实《宗道传》也有失误之处。如伯颜参修《金史》事,《宗道传》说:“至正四年,诏征为翰林待制,与修《金史》,至,以疾辞归。”据此说明伯颜虽至京师,但因疾辞归,实际并没有参修《金史》。《伯颜传》则说:“至正四年,以隐士征至京师,授翰林待制,预修《金史》,既毕辞归。”这就说明伯颜是在修完《金史》后才辞归的(注:除以上三点外:其实还有两点不同:一,伯颜死时的年龄不同,《伯颜传》说64岁,《宗道传》则说为67岁。对此,在考证出伯颜的生年及某年的年龄座标前,难断孰是孰非。二,有无封爵的不同,《宗道传》记有伯颜死后追封为临川郡公,而《伯颜传》则无。对此,在找出其他旁证之前,也难以作出准确的判断。)。查阿鲁图《进金史表》(注:《进金史表》载于《金史》卷首。),其中有“翰林待制臣伯颜”之名,证明伯颜确实参加过编修《金史》,说明《伯颜传》是正确的,《宗道传》所记至少是含混不清的,但这仅是《宗道传》的微瑕,无损于它所具有的学术价值。 以上仅就管见从四个方面论述了《述善集》的学术价值,当然这并没有全部说明问题,《述善集》的其他可取之处,还有待方家深入发掘和进一步阐述。不过,必须说明《述善集》也有浓厚的封建糟粕,因为该书是以忠孝节义封建伦理道德为标准劝人向善,其中的愚忠、愚孝和迫害妇女的“节”,某些不符合人民利益的“义”,都是应该扬弃的封建糟粕,称农民起义军为盗为贼,也反映了该书的地主阶级的反动观点,也应该批判。总之,我们对《述善集》的态度是吸取其精华,扬弃其糟粕,以利于学术事业的发展,为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