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格党人关于平等的概念则主要从经济观点出发:即政府不应该侵犯人们的财产,因此必须限制政府对人们经济活动的干涉。在这种观念指导下,到17世纪,辉格党人关于自由的看法,逐步转移到财产权的自由上,形成了辉格党人的价值观:即自由就是人们可以做他想做的任何事,而财产是神圣的,属于个人,任何外力不得干预。在这种价值观的影响下,英国下议院于1628年庄严宣布:"本王国的每个自由臣民都有基本财产权和基本的个人自由。"但是在谁是自由臣民这个问题上,下院没有说明。于是这引起激烈的争论。在经过争论后,下院认为有产者才是自由臣民。从此财产成为享有政治权利和自由的重要资格。 按照上述理论,辉格党人认为,追求个人的利益和寻求发展的机会并不是罪恶,而是人们的"常识"。事实上,早在1604年英国议会的一个委员会在关于控诉垄断和专利权时,就已宣布了所有的自由国民都生而具有继承权,有工业自由和贸易自由权。该委员会强调少数人控制贸易是违反自然权利和英国国民的自由权的,是不平等的。因而自由贸易和发展,就被看成了个人自由和财产权的合乎逻辑的延伸(注:安东尼·阿巴拉斯特:《西方自由主义的兴衰》,第150页。)。 但是在自由平等问题上,辉格党人的理论是不一致和不连贯的。辉格党杰出的理论家约翰·洛克在这个问题上甚至是矛盾的。洛克在鼓吹自由思想上的贡献是举世皆知的。他宣称人权就是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但他对追求幸福的权利的解释是个人可以自由享有私有财产。因此他断言,成立政府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私有财产。 洛克在鼓吹自由的同时,又强调自由要受法律限制。他认为法律本身是自由的一种形式,由于人的自由是在"政府"管理之下的自由,因此法律并不是对自由的限制。这样,洛克的自由观就出现了矛盾。后来洛克本人也意识到这个问题,因此他希望给予人们更多的自由,把法律保持在对自由限制的最小范围之内(注:安东尼·阿巴拉斯特:《西方自由主义的兴衰》,第166页。)。洛克学说的要点是财产权。 他在关于政府的第二篇论文中再次强调要捍卫财产权。他明确提出只有享有选举权的财产所有者才是人民。这种思想是洛克人权学说中的糟粕,它使洛克在政治上逐渐转为拥护独裁统治,反对人民革命(注:安东尼·阿巴拉斯特:《西方自由主义的兴衰》,第167页。)。 洛克在美国人权历史上的影响是巨大的,他的自然权利说、契约说、天赋人权说、分权说,特别是财产权说,深刻地影响着美国人权政策和美国历史的发展。因此杰斐逊称洛克为"与培根、牛顿一样,是有过生命的人中的三个伟大的人之一"(注:莫顿·E.温斯顿:《人权哲学》(Morton E. Winston, The Philosophy of Human Rights), 美国加利福尼亚韦德沃恩出版有限公司1989年版,第4页。)。 为了保卫财产权,辉格党人主张建立威尼斯式的古代共和的城市自治政体。这种政体是一种混合政体,它包括了君主、贵族和民主三种成分(注:安东尼·阿巴拉斯特:《西方自由主义的兴衰》,第 152页。)。詹姆士·哈林顿写作了《大洋共和国》一书,为美洲将建立的共和国设想了一个理想政体。他认为政治机构和权力机构应反映经济权力与财产的分配。经济权力所到之处,政治权力必然出现。他相信在有强大中产阶级的地方,民主制最为稳定。而革命是经济权力和政治分离的结果。这种思想代表了许多辉格党人的看法。由于"大洋共和国"设计的是一种贵族政体,拥有受到限制的、均衡的权力,所以成为了许多美国建国元老们所希望的那种国家的蓝图。这一思想对杰斐逊影响最为巨大。 无论建立何种政体,辉格党人认为权力的第一个原则是财产。谁拥有财产,谁就应该统治国家。因此他们主张不能给穷人选票。因为穷人由于穷,就会出卖选票,这是穷人不能治国的表现之一(注:安东尼·阿巴拉斯特:《西方自由主义的兴衰》,纽约巴塞尔·布莱克韦尔出版公司1987年版,第197页。)。 辉格党人的人权理论较清教思想深刻,但他们并没有从哲学上阐明人权的理性基础,而苏格兰启蒙主义在这方面作出了贡献。 苏格兰启蒙主义是指从18世纪30年代至80年代活跃在苏格兰拉斯哥和爱丁堡的一批启蒙思想家的思想。这些思想家包括了哲学家、工程师、化学家和律师等各色各类的知识分子。他们鼓吹发展科学技术和人权,推动资本主义文明的进步。他们为人类社会提供了"硬件",即他们改良了蒸汽机;更向人类社会提供了"软件",即他们提出了人权理论(注:西尔维娅·弗德雷西编:《持久的西方文明》(SilviaFederici,ed.,Enduring Western Civilization),伦敦格林伍德出版集团公司1995年版,第34、143、144页。)。 开人权先河的苏格兰启蒙主义思想家是弗朗西斯·哈奇森,其理论精华是说明在自然状态下,个人拥有某种权利,人们的行动是要保护这些权利,从而实现人类的幸福。哈奇森指出,人无需认识上帝或在认识上帝之前便能辨别善恶。虽然人有各种各样的意识,但道德意识最重要,它根植于人的身上,并立即对行动和感情的性质发生影响。他把道德标准与道德意识分开,他的道德标准是:道德的好坏要看一个行动是否有助于促进人类的普遍幸福。这样他把道德与人权联系起来,为苏格兰启蒙主义人权学说奠定了基础(注:西尔维娅·弗德雷西编:《持久的西方文明》,第28、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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