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辛亥革命时期,随着新一代翻译人才的成长,中国译界发生了重要的变化,一批经过资产阶级政治斗争风雨洗礼的新型知识分子开始成为输入西学的主体力量。在这个时期流行的西书绝大多数都是由中国译者翻译的。在反映辛亥革命时期西学传播状况的《译书经眼录》所收录的书目中,中国学者译著者415部,占译书总数86.28%,中外学者合译者33部,占译书总数6.86%,外国人翻译者33部。其中,仅中国学者独译者就占了压倒的优势。这种情况与梁启超《西学书目表》所反映的情况相比,形成了巨大反差。这说明,在辛亥革命时期的西学东渐中,中国人已经掌握了输入西学的主动权,成为传播西学的主导力量。这种情况同样表现在近代科技知识的译介中。从事翻译近代科技知识的中国译者可以列出一长串名单,诸如严复、马君武、张相文、丁福保、王季烈、杜亚泉、范迪吉、虞和钦、王学来、徐鸿宝、秦毓鎏、樊炳清、严保成、马叙伦、杨廷栋、杨国璋等,均为译著科技书籍的活跃人物。他们全都受过系统的近代科学文化教育,具有新的知识结构和较高的外语水平,能够独立地从事科学翻译工作。其中不少人还是资产阶级政治运动的参加者和同情者,在思想水平、文化素质和语言表述能力等方面都胜过他们的前辈。正是在这样一批富有朝气的有志之士的努力下,才使辛亥时期科学知识输入的工作开展得如火如荼。而科学信息的大量输入,势必会引起国人关于科学理念方面的重大变化。 三、国人科学思想的进步 辛亥革命时期,中国人对科学的认识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格致学”向“科学”过渡 西方科学传入中国以后,在很长一段时间被称为“格致学”。明末清初,来华的欧洲耶稣会传教士熊明遇的《格致草》、高一志的《空际格致》等书的名称就使用了“格致”一词。在鸦片战争以后较长的一段时间里,中外学者依旧称西方科学为“格致学”。中日甲午战争以前出版的许多科学书籍大多以“格致”或“格物”为名。就现有资料来看,国人中最早使用“科学”一词的学者是康有为。他在戊戌维新运动期间出版的《日本书目志》(1897)中就列举了《科学入门》、《科学之原理》[10](P624)等书目。1898年6月17日康有为在《请废八股试帖楷法试士改用策论折》中多次使用了“科学”一词[11](P211)。查流行于近代的“科学”(指对英文原名的汉文译称)一词,是从日文中借用而来的。1874年日本哲学家西周发表《知说》一文,首次采用“科学”这个译名,即指近代自然科学。以后逐渐流行开来,传入中国。辛亥革命时期,国人使用“科学”一词的频率逐渐增多,出现了称谓使用上“科学”与“格致”并存的局面,而且大有前者取代后者的发展趋势。本文前面列举的科学类报刊中,刊名采用“科学”的有6家,使用“格致”的仅1家。《译书经眼录》收录的科技类书目中,有的称“格致”,也有叫“科学”的,两者交叉使用,反映出时代的特点[12](P10)。许多西学译者论者在自己的著译中都曾大量使用“科学”一词。马君武写于1903年的《新学术与群治之关系》论述了西方科技史,文中所用“科学”一词俯拾即是。如“中世纪之人,无治自然科学者”;“十七世纪之大成功,即科学之进步是也”[13](P187-198)。“科学”一词的使用还见诸于清朝官方文字。在1907年清政府筹备立宪的官员奏议中,御史徐定超奏称:进入学堂的学生学习中学,“兼习泰西各种科学,科学即通,始入大学”。候补内阁中书黄运藩递呈的奏折标题就是《请变通学务科举与科学并行中学与西才分造》[14](P979,981)。可见,在辛亥革命时期,“科学”一词的使用开始流行起来,形成与“格致学”竞长争高的局面,为在民国时期“科学”一词的使用最终取代“格致学”奠定了基础。关于科学的称谓从“格致学”到“科学”所发生的变化虽然只是一词之差,但它们所包含的内容则有重大区别。“格致”一词来源于儒学经典《礼记·大学》中“格物致知”一语,本义指的是儒家提倡的养德修身的方法。后来人们尽管给它赋予了新的解释,用它来作表述西方科学的术语,但它毕竟是一个与传统经学有着密切渊源的词汇,带有明显的儒学色彩,并不能完全涵盖近代科学所包括的丰富内容。它为“科学”一词所取代完全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国人科学观念的重要进步。 2.深化了对科学内涵及其重要性的认识 在中日甲午战争以前,国人对格致学即科学的认识尚停留在器物科学观的水平上,只把科学理解为自然科学,或者是其中的某些分支学科,如物理学等。以后的维新派初步摆脱了洋务时期器物科学观的影响,对科学作了广义的解释,即把科学看作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在内的知识体系。而到辛亥革命时期,国人对科学的认识在此基础上更加全面了、深化了。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认识: 其一,作自然科学的理解。有人对“科学”一词的来源作了论述:“科学者何?所谓形下之学也。科学二字,为吾国向所未有,盖译自英文之沙恩斯Science,英文之沙恩斯,又出于打丁之沙倭Scio,沙倭云者,知之谓也。至十六世纪,沙恩斯一字乃与阿尔德Art一字相对峙,盖沙恩斯为学,而阿尔德则术也。至十七世纪,沙恩斯一字又与律多来久Literature一字相对峙。盖沙恩斯为科学,而律多来人则文学也。兹义实传至今日,传至东方,传至我国,此科学二字所由来也。”[15]文中所说的科学显然是指自然科学。这种认识在当时很有普遍性。 其二,作广义的解释,把科学称为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在内的多层次的知识体系。孙中山的科学观正是建立在广义的科学概念基础之上的。他说:“世界之学有二大类,其一曰自然科学,其一曰人事科学。自然科学者,如天算、地文、地质、物理、生物、化学是也。人事科学者,如社会学、心理学、伦理学、政治学、法律学、经济学、历史学是也。”[16](《平实开口便错》,P386)严复为“科学”下的定义是:“执果穷因,是惟科学。”[17](《译〈群学肄言〉自序》,P123)他所理解的“科学”也是一个内容广泛、层次诸多的知识体系。他按照“西学通例”把科学分为三个层次,“一曰统挈科学,二曰间立科学,三曰及事科学。”统挈科学包括“名数两大宗”,即逻辑学和数学。间立科学“分力质两门”,“力如动静二力学水学声学光学电学,质如无机有机二化学”。及事科学是指“治天地人物之学也”,包括天文学、地质学,“人有解剖,有体用,有心灵,有种类,有群学,有历史,物有动物,有植物,有察其生理者,有言其情状者”[17](《京师大学堂译书局章程》,P130)。在严复提出的这个科学系统中,以逻辑学和自然科学为基础,包括了应用科学、思维科学和各门社会科学。沟通自然与人事的是群学,即社会学,因为“学问之事,以群学为要归。惟群学明而后知治乱盛衰之故,而能有修齐治平之功”[17](《原强修订稿》,P18)。在他提出的这个科学体系中,社会学居于较高的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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