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哲学的学科性质和定位(3)
首先是它有独立的问题域。在历史思想的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哲学历史观产生以后,比较自觉地、集中地提出了一系列重大问题。例如,历史过程的统一性、整体性;历史的意义和目的;历史的方向和动力;历史必然性和偶然性;历史分期和节奏;历史过程中的物质因素和精神因素;人在历史中的作用,等等。逐渐形成了一个问题群集或问题域。早在古代的起源神话中,在对天地、万物发端的好奇中,在对拟人化的“超”自然力量的“神迹”的虔诚中,在对变幻莫测的“命运”困惑中,已经有了对因果性、必然性的初步的意识;有了对人与自然、必然与自由关系问题的关注。随着对这些问题的探讨的不断深入,终于产生了历史本体论。这些问题显然有别于其他学科的问题域;其他学科--特别是相关的历史学和一般哲学--虽然会涉及这些问题,但不会作集中的研究。所谓“超出通常的历史学工作之外”也就是此意。在当代哲学中,这些问题也没有被证明为“假问题”,没有丧失它们的意义。历史本体论研究的是历史现象背后的东西,是形而上的历史本体;是支配历史事件和人物活动的历史规律--不管历史哲学家是否自觉意识到或是否真正发现了这种规律。除非推翻全部形而上学,完全否定哲学的意义,否则就不能单独否定历史的形而上学。尽管在当代哲学中,对于怎样看待形而上学存在激烈的争论,但它至今没有被清除出哲学。其实,哲学的魅力正在于形而上学。人作为有限的存在物又力图超越有限性,形而上学正代表了这种努力。人们也力图在历史中追求超越当下直接存在及个体有限性的自我体认。对历史规律的探究不仅能够提供对历史过程的解释,而且能够据此把握自己的未来。未来的灰暗,正是人的存在的有限性的最本真的表现。 其次,历史本体论有独特的范畴体系。历史本体论对历史进行的是“思想的考察”,提供的是“哲学的历史”。黑格尔认为,观察历史的方法大概可以分为三种:原始的历史,反省的历史,哲学的历史。历史哲学便是第三种,“我们所能订立的最普通的定义是,‘历史哲学’只不过是历史的思想的考察罢了”。[4](P5)历史本体论运用一套思想范畴来建构“主观的历史”,主要采用归纳、综合及抽象的方法。虽然历史事件都是“一次性”的,不可能完全精确地、同样地重复发生;但是在人类的活动中,特别是在物质实践和社会关系方面,毕竟存在许许多多的相似之处和重复现象,可以使用概念进行概括和分类。批判历史哲学否定范畴能够应用于历史,是因为他们和近代史学一样,关注的仅仅是“事件”。恩格斯说:“要思维就必须有逻辑范畴”。[5](P187)事实上,即使强调历史事件“一次性”的批判历史哲学自己也不能避免使用概念。历史本体论设立若干基本范畴来标志历史中大量出现或经常重复出现的现象;用范畴之间的逻辑关系来说明历史现象之间的关系;用整个范畴体系来再现人类历史的完整过程。这也就运用因果观念对历史作出了说明和解释。因此,历史本体论是概念性的。但其抽象程度或普遍程度低于哲学的一般概念。哲学也不应用专门的概念系统比较详尽而概括地整理历史资料,以勾画出一幅完整而血肉丰满的人类历史的总体图景。同时,历史本体论又带有一定的经验性。它在运用概念的时候始终不脱离历史事实和历史过程,但不像历史学那样叙述具体人物的活动和事件的经过。它不是编年史、断代史,也不是国别史、民族史,而是所谓的“普遍历史”(康德)、“世界历史”(黑格尔)、是“各民族的共同性”(维科)、“文化”或“文明”形态的兴衰模式(斯宾格勒、汤因比)。 历史本体论由于其独立的问题域和独特的范畴体系这两个学科基点因而具有独特的意义,区别于纯哲学和历史学。后两个学科不能完全覆盖或代替它的研究。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马克思的历史理论--历史唯物主义--也是一种历史本体论,是在对思辩历史哲学理论的批判中创立的崭新的历史哲学。如果说,上述历史本体论的学科基点在其他历史哲学理论中未必都能典型地体现,那么,马克思的历史理论则与这两个基点完全相符合。本文对这一问题的讨论,也主要是为了说明马克思历史理论的合法性。 四、历史哲学的学科定位 历史本体论同史学和哲学也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它同哲学在思想和范畴方面有一定的相互涵盖,因而被看作哲学的分支;它同史学在对象和内容方面又有一定的相互渗透,因而可以看作哲学与史学之间的交叉学科。属于这一类交叉学科的还有法律哲学(法哲学)、宗教哲学、道德哲学(伦理学)、逻辑哲学、语言哲学、艺术哲学(美学)、教育哲学、政治哲学、军事哲学、科学哲学,等等。 然而,历史哲学的另一部分即批判的历史哲学或历史认识论当另作别论。历史认识论并不以客观历史为研究对象,而是以历史学家和客观历史之间的主客体关系为认识对象。它主要采取分析的方法,对认识历史的过程和结论进行考察;并不提供关于客观历史的知识或观点。作为一种认识论,它当然也属于哲学的组成部分,所以称之为“历史学的哲学”。但它同史学的关系更为密切,因此可以看作“元历史学”,一如“元数学”、“元逻辑学”、“元科学”。历史认识论也是一门哲学与史学的交叉学科。 进而言之,同为哲学与史学交叉学科的历史本体论和历史认识论的学科定位并不完全相同。上面提到的那些哲学交叉学科其实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哲学以某一具体学科或认识的某一领域为对象的,如科学哲学、历史学哲学,以及经济学哲学、数学哲学、物理学哲学,等等。这才是哲学与具体学科之间的“交叉学科”。另一类是哲学以人类的某种活动、社会现象以及意识形态为研究对象的,如法哲学、艺术哲学、道德哲学、历史的哲学,等等。这一类是哲学与某一具体领域之间的“中介学科”。所以历史本体论和历史认识论分别属于交叉学科及中介学科。 再进而言之,历史的哲学(历史本体论)和其他中介学科也有所不同。其他中介学科都是以某一领域的人类活动或其结果为对象的,而历史的哲学则是以全部人类活动及其结果为对象的。因为历史是人的活动及其结果的总和,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说:“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的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6](P104)。马克思又说:“生产力是人们应用能力的结果,但是这种能力本身决定于人们所处的条件,决定于先前已经获得的生产力,决定于在他们以前已经存在、不是由他们创立而是由前一代人创立的社会形式。后来的每一代人都得到前一代人已经取得的生产力并当作原料来为自己新的生产服务,由于这一简单的事实,就形成人们的历史中的联系,就形成人类的历史”。[7](P532)人的历史不是生物学意义上的世代相承;把不同时间区域的人类世代联结为历史的不是血缘关系,而是人的活动。人的全部活动及其结果的相互联系、相互转化,构成整个历史。而其他中介学科都只是着眼于社会生活的某一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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