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周公摄政的争论说到历史考证(3)
二、考证的陷阱 考证作为一种历史研究方法是从旧史学中孕育出来的。这种方法不事归纳概括,一心 追求事件的完整真实。普通人相信,研究历史,事件必须是真实的,否则无论得到什么 结论都是不能接受的,世人注重考证大约就建立在这一信条之上,但如何求得历史之真 却被普遍忽略。考证一般处理两类问题:一、整齐文献上关于同一事物的不同记载,使 归于一是;二、已知甲、乙进而推导出丙。原则上说,上述两条无可厚非,但在实际操 作运用中,这条道路上却布满了陷阱,有经验史识高者可以绕过陷阱,实现自己的目的 ;缺乏经验和史识者,不知有多少人身陷而不可自拔。历史考证暴露出来的问题遍及历 史学的各个领域,要想正确使用考证,需要有耐心的人把这些问题的实例一一查找出来 ,然后进行分类,从而建立必要规范,这里只能撮其要者并附一二例证加以说明,引起 大家警惕。 (1)历史上的事情有可考与不可考之分,这是考证家工作中首先应该仔细斟酌的问题。 顾颉刚先生在《古史辨》第四册序言中说:“秦汉间的方士常说海上三神山可望而不可 及。我们对于古史,正有同样的感觉。在许多条件没有比较完备的时候,要找得一个系 统也是可望而不可及的。”所谓不可考者含义有二:其一,历史上因失载而遗忘的事情 比记录下来的多得多,时代越古越是如此,我们必须承认它们并不是可以一一考知的, 某事是否可知要看是否具备了充足的条件。《易·系辞》说“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 之”,《书·顾命》、《论语·子罕》虽有河图之名,却未言河洛之实,在目前这就是 个不具备条件考知的问题,宋人以天地大衍之数,杂以五行、九宫之说绘制四十五、五 十五点之图已属杜撰,时至20世纪,又不知有多少人考证过河洛之图,充其量只满足了 作者自己的好奇心,于历史毫无补益。又如中国历史年代,自共和以前就是缺乏连续记 载的,考古学兴起以后发现数十件青铜器铭文中有可以考知的年代,这些材料似乎对西 周历年的考证提供了必要条件,然而由于学界关于铭文认识上的分歧,至今争论不休, 至于夏商以前连这些条件尚不具备,故更难确知,而皇甫谧作《帝王世纪》却于黄帝、 炎帝、少昊皆有年数,后世无识而据以著书者不可胜计,徐旭生先生在《中国古史的传 说时代》中说:“我觉得这个问题不但现在无法解决,就是将来也永远无法解决;不但 将来无从解决,实在即在当时根本上就没有清楚的记载或传说”。[3](P12)今天有不少 考证家专门喜欢在那些死无对证不具备条件的地方驰聘异说,《淮南子·汜论训》曰: “今夫图工好画鬼魅而憎图狗马者何也?鬼魅不世出而狗马可日见也”,这样的工作是 令人缺乏敬意的。其二,有些适宜用思辨解决的问题也不宜诉诸考证。例如《周易》本 为古代哲学著作,因古人缺乏约定俗成的概念,只好用卦象表达它的思想,它时而取象 于日月,时而取象于马牛,以见阴阳刚柔之意,汉儒说《易》,于是有卦气、纳甲、互 体、旁通之法,而古无是说。近世历史分期讨论本来也是历史哲学中的一个思辨性问题 ,历史学家不达其意,纷纷搜罗证据,当作实证性课题去处理,也是严重混淆两类不同 问题的表现。 (2)从事历史考证必须正确理解文献记载的源流关系,晚出文献常常征引早期文献而不 免言有损益,后世复述前代故事而不免事有增减,至于郢书燕说式的误解,以今况古的 失真更是常见,在使用文献过程中,一处失检便会失之毫厘而谬以千里。然而在现今中 国史学界,秦汉以前书在学者中并无一致的时代定位,尤其是在疑古思潮影响下《商书 》、《商颂》成了西周乃至春秋宋人的作品,《尧典》、《洪范》成了战国时期乃至刘 歆助莽篡汉的作品,《山海经》虽然公认成书战国,但很多人在进化论影响下相信它是 关于史前社会的记忆。可以说,人们对史料的认识还是杂乱无章的,我们又怎么能期待 考证出真正的信史?前述关于成王即位年龄的考证,学者宁信《明堂位》而对《召诰》 置若罔闻就是一个典型的例案。 (3)有人认为考证的结果是在文献中反复求证取得的,因而它是客观的。考证果然具有 排除作者主观因素的免疫力吗?请继续以商周史为例看看主观因素是怎样进入研究过程 的。关于文王时代的殷周关系,顾颉刚先生于20世纪20年代曾将《易·归妹》六五爻辞 《诗·大明》联系起来说:“帝乙为什么要归妹与周文王呢?……自大王……以来,商 日受周的压迫,不得不用和亲之策以为缓和之计,象汉之与匈奴一般。所以王季的妻就 从殷商嫁来,虽不是商的王,也是畿内的诸侯之女。至帝乙归妹,《诗》称‘俔天之 妹’当是王族之女子,后来续娶莘国之女,也是出于商王畿内的侯国的。……周本是专 与姜姓通婚姻的,而在这一段‘翦商’的期间,却常娶东方民族的女子了”。[4](P13) 周人与商王联姻的故事一经被“发现”,70年来不断被当作信史加以征引,直至最近 还有人节外生节,枝外生枝“创造”更新更奇的历史。[5](P5)顾先生的发现至少有两 点可商,第一,太王、王季时代的殷周关系还未至他说的那么紧张,《诗》称太王翦商 ,不过是后人称颂祖功,说他奠定了日后伐商的基础罢了,顾先生尝为崔东壁编订《遗 书》,崔氏于此早有驳论,不知何以忽忘?第二,帝乙之名不特见之于《易》,又见于 《书·酒诰》,但郑玄《檀弓》注说:“《易》之帝乙,谓成汤;《书》之帝乙,六世 王”。郑注所据乃班固《白虎通·姓名》之文,《易纬·乾凿度》也说“帝乙则汤”, 是汉人以《易》之帝乙指成汤,《书》之帝乙指祖乙,皆非纣父帝乙,而远在王季、文 王数百年前,王季、文王与商根本没有婚姻关系。好在顾先生尚知文王之母姓任,其妻 姓姒,因而一面说王季之妻“不是商的王族”,一面又给文王先娶帝乙之妹,把大姒排 为“续娶”。近年有人进一步否定文王母姓任,试图以此为太王舍太伯而立王季编造一 段新故事。《史纪·周本纪》说:“季历娶太任,皆贤妇人,生昌,有圣瑞,古公曰: ‘我世当有兴者,其昌乎?’长子太伯、虞仲知古公欲立季历以传昌,乃二人亡如荆蛮 ,文身断发,以让季历。”《史纪》之说可能夹杂了后世传闻,因为《左传》僖公五年 只说“太伯不从,是以不嗣”,什么叫“太伯不从”?杜预说是“不从父命”,似乎太 王尝有册立太伯之命,因太伯不从其命才改立王季,崔述说“是所谓不从者,谓不从太 王在岐耳,非有他也”。这本是历史上无从知晓的疑点,存疑可也。前面提到的那位作 者在顾氏启发下说太王废长立少是因为季历娶了殷人的女儿,目的是讨好王室,求得生 存发展。于此我们发现,在作者心目中,殷周强弱对比正好与顾氏的估计相反。《诗· 大明》确曾说“挚仲氏任,自彼殷商,来嫁于周,太任有身,生此文王”,但自彼殷商 未见就是王室子姓之女;挚仲氏即令是殷人畿内国族,周人与之通婚,是诸侯婚姻常例 ,未见能获得殷王室的特殊宠幸,王季之妻,文王之母大任,自来传注以为挚乃任姓之 国,作者可能意识到自己的“新创见”总是受到文献的挑战,于是一方面从《逸周书· 商誓》篇断烂残阙之文中找出一个意义不明的“执”字,硬说“执”即“挚仲氏”之“ 挚”,然《逸周书》无证据说明“执”字是国族之名;另一方面作者利用文字一词多义 现象尽可能将“任”字之训脱离姓氏而释为职官,我们不禁要问,若大任之“任”不是 姓氏,那么大姒之“姒”,邑姜之“姜”又当何解?文王之母姓任是不容改变的历史事 实,滥用考证竟至改变历史基本事实的地步,考证还是客观的吗? (4)任何科学研究都是在探索事物内在的联系,当联系而联系之便是真理,不当联系而 联系之便是谬误。历史研究所处理的是一些用文字记录的材料,近世学者很喜欢利用文 字声音的通假在本无关联的事物间人为架设鹊桥,把历史研究转变为文字的游戏,此弊 虽名家不能幸免。如胡厚宣先生看到甲骨刻辞中有国族名曰“土方”,便认为它就是《 诗经》和《天问》中的“土方”。[6](P351)诚然,《商颂·长发》尝言“洪水茫茫, 禹敷下土方”,《楚辞·天问》因之曰:“禹之力献功,降省下土方”,但这里的“下 土方”乃“天下四方之土”而非“夏族之土方”。中国人歌颂禹是因他的治水之功使广 大人民重新获得了生息繁育的乐土,把“下土方”理解成“夏人土方”小小一国,就降 低了禹功的意义,且与“洪水茫茫”义难贯通。为了证明“下土方”就是夏人土方,作 者便试图从文字的假借关系寻找根据,“下”与“夏”在文献上确有过通假的例子,不 过确切无疑者只有一个,《左传》僖公二年虞师晋师灭“下阳”,《公羊》、《谷梁》 皆作“夏阳”。然而音同字假首先当知孰为正字,孰为假字,虞晋之师在僖二年灭下阳 ,僖五年二次伐虢,“晋侯围上阳”,则“下阳”对“上阳”而言,“下”是正字而“ 夏”为假字。其次,音同字假并非皆有意义上的相关,因而不得以“下”、“夏”之偶 或通假,将文献之“下土方”理解为“夏土方”,否则文献习见之“下国”、“下民” 、“下吏”、“下臣”、“下军”莫非都得解释为“夏国”、“夏民”等等不成?甲骨 文中的土方是否为夏族是另外一事,要之胡先生所举上述证据是不能成立的。
(责任编辑:admin) |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