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尔根与恩格斯对氏族社会权力结构的基本认识 粗粗看去,谢维扬、童恩正正确地指出了摩尔根学说的一个缺陷,即,在摩尔根那里,人类原始社会是一片“平等、自由、博爱”的景象,几乎是一种“无差别、无矛盾的和谐的境界”(注:谢维扬:《中国早期国家》,第35页;童恩正:《摩尔根的模式与中国的原始社会史研究》,见童恩正:《人类与文化》,第366页。)。摩尔根的确是多次说过,在氏族社会中,根本的原则是“自由、平等、民主”,如:“一个氏族的全体成员都是自由平等的,贫富都享受平等的权利和特权,并且相互承认彼此的平等地位。”(注:摩尔根:《古代社会》,第225页。其他可参见第225-226、242、292-293页。)这种观点有时也为恩格斯所接受。比如他在讨论希腊人的世袭制度时说:“在野蛮时代结束以前,不大可能有严格的世袭制,因为这种世袭制是同富人和穷人在氏族内部享有完全平等权利的秩序不相容的。”(注: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99页。) 然而,也应当看到,认真研究起来,在摩尔根那里,尤其在恩格斯那里,处于野蛮时代不同阶段的易洛魁人、阿兹特克人、希腊人和罗马人,以及日耳曼人(恩格斯),其权力结构是不尽相同的。我们之所以需要讨论这一点,是因为在谢维扬那里,在平等民主方面,至少易洛魁人、希腊人和罗马人的权力结构是基本一致的,虽然刚才提到,谢维扬在这个问题上批评了摩尔根。 如前所述,典型的部落联盟的权力结构模型,是摩尔根用来描述易洛魁人社会的,他并没有关于希腊人和罗马人部落联盟的详细论述,他甚至对希腊人和罗马人是否都经历过易洛魁人那样典型的部落联盟制度一点也把握不定(注:摩尔根:《古代社会》,第120-148、219-220、258-259、277-278、301、306页。)。谢维扬部落联盟的权力结构模型也主要来自摩尔根的易洛魁人模型,但是他却认为这一模型适用于国家产生前夕的希腊人和罗马人,把它当作两个普遍模型中的一个,用来和酋邦的权力结构模型一起检验其他早期人类群体也即所谓“部落联合体”的性质。比如他在《中国早期国家》中,概括出“部落联盟”的四个主要特征,并随后用作标准,来否定尧、舜、禹“部落联合体”的部落联盟性质(注:谢维扬:《中国早期国家》,第123-134、265-275页。相似的作法参见谢维扬:《中国国家形成过程中的酋邦》,《华东师范大学学报》1987年第5期,第41-45页。)。 我们下面将要来讨论,在摩尔根与恩格斯的著作中,在国家产生前一段时期内,也即有可能存在着“部落联盟”的阶段和确实存在着“民族”的最初阶段(注:摩尔根:《古代社会》,第116-117、131-132、217、243、279、301-319页;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108、164页。),也即被谢维扬与许多学者统统称之为“部落联盟”的阶段,古代希腊人和罗马人的权力结构,是否与谢维扬部落联盟模式中的部落联盟的权力结构相同。 首先,应当承认,摩尔根由于其理论的过分简单化,试图将文明产生之前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的所有人类群体,统统纳入他那种氏族制度的范围。他把所有氏族,不管其所处时间先后,不管其所处自然环境差异,不管其发生发展于哪块大陆,一律目之为自由、平等和民主的,因而在当代文化人类学家看来,犯了一个十分严重的错误(注:关于摩尔根的这个错误,参见塞维斯:《民族学百年争论:1860-1960》(Elman R.Service,A Century of Controversy:Ethnological Issues from 1860 to 1960),奥兰多学术出版社1985年版,第9-10、37、129-130页。关于原始社会不同的发展阶段,参见塞维斯:《原始社会组织的演进》;弗里德:《政治社会的演进》;塞维斯:《国家与文明的起源》;约翰逊与厄尔:《人类社会的演进:从游团到农业国家》(Allen W.Johnsonand Timothy Earle,The Evolution of Human Societies:From Foraging Group to Agrarian State),斯坦福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正是由于他这一理论,我们看到,在《古代社会》一书中,他在讨论希腊人和罗马人的氏族制度时,竭力否认古典学家的一些今天仍为古代希腊罗马史研究者坚持的观点。由于古典学家的材料太多,自己缺乏实在的证据,有时摩尔根又不得不对自己否定过的观点加以承认,因而在该书中,这方面可以发现有许多互相矛盾的说法。反过来说,我们也应该承认,仔细研究起来,摩尔根还是在一定程度上看到了氏族社会各个发展阶段的变化的。恩格斯则进了一步。他认为,从原始社会进入文明社会有一个十分明显的过渡时期,因而,《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可以说是把重点放在了旧的氏族制度怎样瓦解,新的国家制度怎样产生上面。所以,恩格斯在许多地方,更能接受古典学家的观点。马克思可以说是恩格斯的先行者,关于原始社会后期不平等的等级制度的产生等等所导致的氏族制度的变化,马克思都有一些猜想(注:安德列耶夫:《马克思在〈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中关于原始社会结构和发展规律的论述》,见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中央民族学院民族研究所编:《民族学译文集》(一),第8-11、21-23页。)。 下面一一论述摩尔根和恩格斯的观点,看看古代希腊人和罗马人在国家产生前夕社会的权力结构,与谢维扬的部落联盟模型有无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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