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Police)一词源于古希腊语的“Polis”, 原意是指国家宪法,后引申为国家的目的和统治作用。14世纪末,法语中首先吸收了“La Police”一词,用以指代当时在法国出现的骑警和宪兵, 意为使国家趋于稳定和秩序的一股无情的秘密保安力量。18世纪初,英文中也对“Police”一词赋予法语中的概念,意指军事化的、强制性的镇压力量。那时候的警察与军队的区别并不明显。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说:“警察是和国家一样古老的”(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14页。), 它作为一种阶级统治的暴力机器,与其他国家机器一样是产生于社会又凌驾于社会之上,并日益同社会脱离的公共权力机关。 现代意义上的警察制度,或者说,历史上第一支着警装的、享受国家警俸的正规职业警察部队,产生于1829年的英国伦敦。当时任英国内政大臣的罗伯特·皮尔敦促议会通过了一项《大都市警察法》( The Metropolitan Police Act),并据此创建了伦敦大都市警察局,成为后来各国纷纷效仿的楷模。 警察史学家理查德·伦德曼把警察历史分为三个发展阶段:1.非正式警察阶段,所有团体成员都一起分担警察的社会调控职责;2.正规警察阶段,一批特殊的成员来行使警察的职责,并把它作为其在社会中的职业和作用,而在这两者之间,还有一个过渡阶段,他称为过渡警察阶段(transitional policing)。 (注:理查德·伦德曼:《警察与警务工作介绍》(Richard Lundman, PoliceandPolicing: An Intr-oduction),纽约 1980年版,第1页。)伦德曼所说的过渡警察是指欧洲中世纪后期和近代早期一些国家在探索中出现的半职业化警察,为了方便起见,一般学者把它们和非正式警察一起统称为古代警察;而把1829年以后出现的职业化警察称为现代警察。古代警察与现代警察有着明显的区别:古代警察的权力依据是迷信、禁忌、传统与习俗,以及至高无上的王权意志,现代警察则是依靠国家宪法和法律来体现其权力的合法性;古代警察不是职业化的,没有受到专门的培训,现代警察则是一种专门的职业,统一于一个特定的组织之中,受特定的纪律约束,接受专门的训练,行使明确的专门的职责。大卫·贝莱把现代警察区别于古代警察的特征归结为“公众性、专门性和职业性”。“公众性”特征指现代警察代表政府机构承担起维护公共安全的职责;“专门性”特征指现代警察有着明确的使命即执行法律和防止犯罪;“职业性”特征指现代警察是一种全身心投入的、赖以维生的职业(注:大卫·贝莱:《警察的模式:国际间的比较分析》(David Bayley, Patterns of Polic-ing: A Comparative International Analysis),新布朗兹维克 1985年版,第23页。)。 那么,什么原因导致这种集“公众性、专门性和职业性”于一体的现代警察制度诞生呢?统治阶级不遗余力地创建职业警察部队的目的何在?作为社会调控机制中新的一环,现代警察如何行使社会调控职能?其效果又如何呢?本文仅以最早确立现代警察制度的英国和现代警察机构最为发达的美国为例,对以上问题作出初步的探析。 现代警察是社会调控需要的产物 关于现代警察产生的社会历史原因,历来众说纷纭。西方调控学者对这一问题的看法大致可分为以下四种:1.治安控制论(Disorder Co-ntrol Theory),认为现代警察的诞生是由于社会对控制暴民骚乱的特殊需要;2.犯罪控制论(Crime Control Theory),认为社会犯罪率的增长和旧警察控制犯罪的无能促成了现代警察的出现;3.阶级控制论(The Class Control Theory),认为现代警察是资产阶级为维护统治地位镇压无产阶级反抗的产物;4.城市扩张论(Urban Dispersion),认为警察只是城市建设的一种象征(注:王大伟:《英美警察科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148-150页。)。这些论断都有各自的道理,但孤立地看又都不能解释清楚现代警察产生的真正内在原因。如果说社会发展的历史可以被理解为由简单到复杂、由单一到多样化发展的总运动的话,那么现代警察的出现就是这个总运动的一个组成部分。当社会整体结构由不规范的简单的机械组织发展为规范的复杂的有机结构的同时,社会结构中每一个单一个体的功能和作用却变得更简单更专门化起来。在前工业化社会里,社会调控机制中的某一个环节可以同时承担若干个不同的社会调控职责。进入工业化社会后这种现象就再也难以为继了。古代警察向现代警察的变革正是这种社会分工从非专业化到专业化过程的体现。原始社会、前工业化社会都不可能需要也无力承担一支专职的警察队伍,警察的职责由各个群体共同承担。当人类社会进入工业化时代后,不同的社会群体在社会整体结构中发挥着各自不同的作用,不再能独立地生存,而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依存。社会调控的目的在于保障人们相互之间关系有序化,复杂的社会关系要求更加专门有效的社会调控机制。“这样一个社会需要警察保障秩序,也能够分派出一批成员来充当警察,而且在社会其他领域专业化方面已取得的进展可以服务于社会调控。”(注:罗伯特·兰沃西和劳伦斯·特拉维斯三世:《美国警察,力量的平衡》(Robert H. Langworthy & Lawrence P.Travis Ⅲ,Policing in America,A Balance of Forces),新泽西1999年版,第37页。)换言之,现代警察是当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旧警察制度已经无法有效地调控新的社会矛盾的时候应运而生的。具体而言,现代警察制度产生的原因大致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资本主义制度所带来的激烈的阶级冲突是现代警察产生的根本原因 当新兴的资产阶级确立了自己的统治地位后,便充分利用政权的力量扩大和巩固自己的经济基础,加大了对无产阶级的剥削力度。工业革命的完成,新技术的发明和机器的使用使大批工人失业。资本主义在以人类有史以来从未有过的速度创造社会财富的同时,也把无产阶级推向了贫困化的深渊,阶级矛盾的尖锐化和无产阶级日益强大的反抗力量愈来愈严重地危及到资产阶级的统治基础。 与以前各社会历史阶段的被统治阶级相比,工人阶级有两个鲜明的特点,第一是绝对贫困,第二是集体意识强烈。工人阶级除了劳动力以外一无所有,出卖劳动力是他们唯一的选择。而这恰恰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赖以存在的基础。正如警察学的创始人之一帕特里克·科洪1795年在《大都市警察》(The Police of the Metropolis)一书中写道的:“贫困……是资本主义社会最必须和最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它是财富的源泉,因为没有贫困就不会有劳工,没有劳工就不会有(统治阶级的)富裕、舒适和利益。”(注:奥德丽·法雷尔:《犯罪,阶级和腐败》(Audrey Farrell, Crime, Class and Corruption),伦敦1992 年版,第48页。)在他看来,财富来源于贫困的事实要得到维持,因而穷人必须受到控制。而一贫如洗的工人阶级一旦起来反抗就会比过去任何时候更加坚决,更加激烈。工业化大生产使得工人阶级有着强烈的阶级和集体意识,反抗斗争也更加有组织、有策略。资本主义制度创造出一个强大的工人阶级,并正在发挥出他们集体的力量。旧制度下的“业余”警察在工人阶级有组织的反抗运动面前显得苍白无力,毫无作为。面对工人阶级大规模的示威游行、罢工停业,统治阶级深感担忧害怕。他们先是请军队来镇压,但军队却带来了更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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